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更新时间:2022-06-04 01:57:23 思想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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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推进我乡漳卫新河河道内非法沙场取缔工作,根据《海兴县“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停取缔辖区内漳卫新河沿岸非法沙石厂的通告》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取缔方案如下:

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香坊乡境内有“散乱污”企业32家,其中沙场22家,鱼粉加工厂4家,小型建材3家,商砼1家,小型加工厂2家,煤厂1家。截至目前,21家沙场已取缔完毕,4个鱼粉厂中2家(利泰枣粉厂、马元政鱼粉厂)提升改造完成,2家(大韩水源、总政鱼粉)已关停取缔;润泽水稳站和朱王餐具厂正在提升改造中;扬埕煤场和西官塑料厂已关停取缔;3个建材(张仲桥、寇庄、大韩)已关停取缔。

二、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领导。今年以来,我乡把打击取缔境内非法沙场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先后32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6次召开全乡会议专题部署,乡党委书记陈洪亮、乡长王文德60余次深入“散乱污”企业现场办公、专题调度,并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

(二)严密巡查。今年以来,香坊乡组织专门队伍,每月分上、中、下三旬,雷打不动地三次巡查所有“散乱污”企业,实现巡查无缝隙、全覆盖。每次巡查,都对“散乱污”企业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业主签字,并留存文书、图片、视频等资料,一企一档,台账齐全。

(三)下发通告。5月10日,下发了《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辖区内漳卫新河沿岸非法沙石场的通告》(海政字[2017]6号),广泛送达并张贴各个沙场码头及“散乱污”企业,对各个非法经营的沙场码头及“散乱污”企业,限期15日内自行完成“两断三清”。如逾期完不成的,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大队,予以强制取缔。《通告》下发后,各个沙场码头及“散乱污”企业积极行动,均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了“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房屋、设备、原料)。但受巨大利益的诱惑,个别不法沙场业主又在凌晨之后偷偷经营。

(四)重拳打击。6月8日,香坊乡联合县环保局、县环安大队、边防大队、香坊派出所、边防派出所对自行清理后的沙场实行了截断交通举措,防止其偷拉偷运。但个别非法沙场利用自身大型机械,擅自推平道路继续偷拉偷运。

7月1日,在边防派出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由20家沙场业主全部参加的环保专题工作会议,向各经营者讲明政策,并下最后通牒,要求各沙场业主务必在7日内清理完毕剩余的沙石料。

7月7日前,绝大部分沙场将场内沙石料清理完毕。但仍有个别不法业主不但没有在7日内清完沙石料,而且夜间仍在偷卸沙石料。

7月8日,配合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委、环保局、河务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等20余家单位,动用三推、挖掘机、破路机等大型机械50余台次,对夜间偷卸砂石料的中伟沙场、亿泰沙场,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强制清除了堆放的沙石,并对相关码头、机械设备、违章亭棚、地磅等强制拆除。

8月2日,在“两断三清”的基础上,又对所有沙场码头实行了挖沟、断道处理(10米长×5米深),实现了“三断三清”(断水、断电、断路,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沙场的非法运营。

(五)彻底取缔。面对日益严峻的环保压力,这些沙场也改变了经营策略,采取“昼伏夜出”的方式,白天停工停产,夜间偷拉偷卸。因为这些沙场不用水、不用电,设备都是外来的运输机械,原料和产品都是外来沙石料,即使给其断了道路他们也能很快填平,往往是白天断道后,夜间他们又私自将道路填平,偷运沙子,治理难度极大。

根据县政府《关于在治理漳卫新河河道内非法砂场中厘清责任的通知》(海政办字[2017]119号)精神,从9月27日下午5:30开始,配合县公安局每天按海面潮汐时间,两次把警车停靠在沙场码头,不让一艘非法船只靠岸,不让一粒沙子进场;配合交警、路政等部门沿海防路24小时不间断巡查,截断陆上非法沙石料的运输途径。同时要求各沙场清理场内存放的沙石料,限时自行拉走,如逾期将全部按规定查扣。

9月30日上午9点,配合县公安、环保、土地、河务、水务、交通等部门,对沙场进行清理取缔。此次集中攻坚行动,共拆除地磅设备20台;拆除集装箱房屋5个、砖混房27间、简易房39间;对20家非法沙场的进场道路再次开挖了宽10米、深5米的深沟,阻断了进出道路;查扣非法沙场超载车辆41辆,罚款33600元,扣分165分;卸载沙子1636.34吨;查获运沙船1艘,罚款2200元;清理浮吊10台;扣押海港沙场、苏兴沙场等6家非法沙场账目资料,该补缴税款的补缴税款,该罚款的按相关规定的最高标准顶格罚款。截至9月30日下午3时,20家非法沙场全部清理取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