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12 10:33:08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幼儿园收费通知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收费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收费通知1
尊敬的'各位幼儿家长:
按省物价局规定和上级通知精神,现将本学期幼儿收费情况通知如下:
1、学费和代收费:
2、收费日期:9月10日(星期三)【学校将统一开据票据后上交财政所】
3、特别提醒:上年度享受资助的幼儿,自本学期开始一同上缴相关费用,待20xx年春季按政策指标下达审批后再退还上级拨付的资助款。
群仙观小学幼儿园
年9月9日
幼儿园收费通知2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在您的关心和支持下,一学期又将圆满结束了。在此,我们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一直以来,我们就像亲密的合作伙伴,非常愉快地配合着,一起为我们的`孩子成长而努力着,一起为孩子的进步而快乐着!伴着孩子们的成长足迹,我们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暑假生活。
幼儿暑假时间为:7月8日-8月31日 开学时间:9月1日
下学期注册交费时间:小班8月26日 中班 8月27日 大班8月28日。
幼儿园收费通知3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xx]249号)印发以后,济南、威海、临沂等市陆续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文件,部分市调整了幼儿园收费标准,这些措施对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在管理和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规范、明确的问题。特别是幼儿园新生秋季开园以来,对收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反映较多,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地幼儿园收费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范围。幼儿园收费项目不得超出保育费、管理费、杂费、代办费四项。提供冬季取暖、夏季空调降温服务的,要根据收费管理权限由物价、财政部门在核定杂费标准时可以适当加收取暖或降温费。幼儿正常在园以外其他时间开办的服务收费,应坚持家长自愿、幼儿园自行制定的原则。非本单位子女入园的,可按月收取代办费。收取代办费后,一律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任何形式的建园费、押金等其他费用。
二、规范幼儿园管理行为。要严格按规定依据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质量及经费、资金来源情况,对幼儿园按质按类实行不同的收费管理办法。省级十佳幼儿园可在当地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10%。企业、公民个人办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办园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办园许可证》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于收费前,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三、严格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权限。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xx)24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收费许可证》的发放要按照收费管理权限实行谁办证,谁检查。各地制定和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要充分论证、严格程序,并及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三部门备案。
四、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和完善幼儿园管理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已出台相关政策的要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越权管理等不符合规定的,要自行纠正。尚未制定收费政策的,要抓紧出台政策规定,严格政策界限,保证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
xxx
20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收费通知4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愉快的暑假即将结束啦!感谢你对幼儿园工作的支持,幼儿园的进步离不开您的支持和配合,感恩有您相伴同行!相信您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幼儿教育工作,让我们携手共进,期盼在新的'一学期里,比诺幼儿园的工作做得更好,让孩子们在比诺幼儿园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20xx年8月25日至8月30日是缴费时间,9月1日正式上课。
*交款方式:
(一)请家长到XXX商业银行大朗圣堂分理处交款,开学时将缴款回执单交给本班老师,换取幼儿园收费票据;
(二)亲临幼儿园交款,现金、刷卡均可。感谢您的配合!
账号:
户名:
幼儿园收费通知5
各位家长:
为了做好新学期幼儿的缴费工作,请您与2月26日开学之前将费用交到农行缴费卡上。现将幼儿所缴费用告知如下:
保育教育费:
小、中、大班480元/月,4个月4天,计20xx元
托班528/月,4个月4天,计2208元
伙食费:
8元/天,下学期实际天数84天
8元/天*84=672元
注:2月份3天工作日,3月份21天工作日,4月份21天工作日(已扣除清明节1天),5月份22天工作日(已扣除劳动节1天),6月份17天工作日(已扣除端午节1天,学期末最后3天在园只用点心不用餐扣除2天),本学期合计伙食费收84天。
合计:
小、中、大班幼儿缴费2688.00元
托班幼儿缴费2880.00元
**幼儿园财务室
年月日
幼儿园收费通知6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保证您的孩子在我园正常生活和学习,经上级批准,决定收取本学期的保教管理费。根据物价局收费标准,您本学期需要交纳保教费700元,请您及时把保教费交给刘润凯老师,收费地点设在xx小学办公室,谢谢合作。
学区幼儿园
年9月9日
幼儿园收费通知7
亲爱的`小朋友们:开学啦!开学啦!我们终于要见面了。
新学期开学了,欢迎小朋友们回到幼儿园这个快乐的大家庭中,继续和老师、小朋友们一起学习和生活。秋季开学报名时间定于8月20、21日两天,旧生将分时段于20日报名,新生于21日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8月20日开始旧生报名
上午:
7:30——9:30 大班组报名
9:30——11:00 中班组报名
下午:
2:30——4:30 蒙班组报名
8月21日上午8:30开始新生(包括蒙班新生)报名。报名时需要两位家长带上您的孩子及所需原件入园,如发现幼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体质弱、身体协调能力差等现象,不适合集体生活或您的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原件与摸排表不符有弄虚作假现象,我们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流程:
1、按“新生入园名单”序号排队。
2、健康检查:一位家长带幼儿到指定地方做健康检查,检查完毕合格后请您带回。
3、审核原件(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产证、预防接种证、幼儿健康体检证)。
4、发放幼儿报名卡。
5、缴费报名。
幼儿园收费通知8
一、注册收费标准(根据市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制定)
收费项目明细:1、保教费:700元/人.月;伙食费:250元/人.月;洗涮用品费:50元/人.学期;合计:4800元。2、假期留园费:45元/人.日;假期留园伙食费11元/人.日。本期假期留园共3天(此项开学后到幼儿园财务室交)。
二、交费日期和办法
这次注册幼儿园一律不收现金,请各家长接《通知》后在20xx年8月25日至31日(共7天)到农村商业银行(旧农村信用社)缴交现金。
缴款步骤如下:
1、带上《通知》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交给银行经办人员。
2、按本《通知》注册收费标准缴交现金,切记要索取缴款回执,并当场核对单据所列明的姓名、注册号,缴交金额是否相符,缴款回执要妥善保管好,待开学时把该缴费回执交到本班老师处,届时会统一换回税务部门核发的注册发票。
三、如过期未交,银行不给予办理,学位不保留。
2、 旧生收费标准(如下图),届时各班班主任会在各班的微信群或微课掌上通群上公布小孩的.注册号,家长将小孩的注册号记下,(旧生不需回园领交费通知)按注册通知上的时间(8月25日—8月31日)到厚街镇任意一间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缴费,缴费时家长只需正确讲出小孩姓名及注册号即可交费,交费后请核对银行回执单上的幼儿姓名是否一致,并保留好回执单待开学后到老师处换取发票。
幼儿园收费通知9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教育局要求各省证幼儿园统计上报下学期幼儿教材数量的通知,为保证下学期幼儿教材的.及时准确到位,我园决定预收下学期幼儿书费,各班具体交费如下:
小班新生书费:100元现小班升中班:140元现中班升大班:140元
随着幼儿园不断地发展壮大以及我园对外交流的机会增多(对外开放、外出学习、庆祝活动、毕业典礼、园内各种比赛),为了提高我园的社会形象与品质,我园本学期将对幼儿园师生着装进行规范统一,这样能增强师生的精神面貌和团队意识,能克服幼儿攀比、挑穿的不良习惯,也能减轻因许多集体活动而要求幼儿统一着装时为家长带来的麻烦与不便。因此,我园决定在近期预备给全园幼儿统一订购园服,费用为45元/人。请家长尽快将费用交上。
现小班费用:140+45=185元
现中班费用:140+45=185元
现大班费用:45元
备注:现在小班的孩子,过了暑假还上小班的幼儿费用为:100+45=145元
xxx
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收费通知10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保障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现根据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统一收费项目管理,可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
(一)保教费。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收取的费用。保教费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幼儿园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和营养点心的,可参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但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
二、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前尚未批准出台)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一)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二)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三)严禁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园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三、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一)幼儿园应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收支情况,幼儿园性质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三)幼儿园要建立规范化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确保公示内容准确,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四、监督检查。
(一)违反上述第一条、第二条规定,除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外仍收取其他费用的,立即自查自纠,并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0日内退还幼儿家长。逾期未退或拒绝退还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违反上述第三条规定未执行公示制度的,立即自查自纠。逾期未纠正,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芜湖县教育局
芜湖发改委(物价局)
20xx年9月1日
幼儿园收费通知11
亲爱的家长、小朋友们:
快乐的暑假就要结束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幼儿园20xx年秋季开学报名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请相互转告:
一、报名缴费时间:
8月28-31日(8:00--12:00;14:30--18:00)
二、入园时间:新老生均9月1日入园。
缴费方式:现金缴费、工商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转账。
20xx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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