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15 09:52:42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精华】考试通知合集9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考试通知合集9篇

考试通知 篇1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二、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三、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四、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五、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六、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参加

  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七、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学

  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6220012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期末考试通知书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九、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十、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十一、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十二、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十三、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

  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十四、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

  学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6220012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考试通知 篇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简称NCRE)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社会,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20xx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8月31日

  考试时间:20xx年9月23—2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的考试。单次考试,每名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报名且最多可报3个科目,级别不限,但只能在一个考点报名。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网上交费:

  1.报名网址为:新疆自考在线网(www.xjzkzx.com)点击“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地址链接。浏览器建议使用IE9、火狐、谷歌。

  2.考生要注意自己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交费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上传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照片, 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下发成绩。照片要求:浅蓝色背景;48mmX33mm(高X宽);照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

  四、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级别报名考试费均为80元。

  五、考试方式

  NCRE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考生具体考试日期时间和考场地点,由考务系统编排考场时随机确定。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日期时间、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不得更改。

  六、考试成绩查询

  在每次考试结束后2个月之内提供当次考试和前一次考试的成绩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及成绩查询网站地址(http://chaxun.neea.edu.cn),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合格证书丢失、破损等需要补办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网站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合格证明书与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考试通知 篇3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省高教厅通知,二○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上午xx时举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下午xx时xx分举行。

  现将有关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二○xx年xx月xx日至xx日

  二、报考条件:

  四级:

  1、计划内20xx级本科生(不含已提前通过四级的学生);

  2、往届未获通过四级的在校本科生;

  3、已修读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校专科生;

  4、在校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具有相应英语程度的.本校在职人员,大学英语《有关四级考试的通知》。

  六级:已取得四级证书的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和本校在职人员。

  说明:根据省高教厅关于不得跨校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通知精神和规定,凡是在校期间未在本校报考而到其他学校报考的学生,其考试成绩一律

  不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

  1、在校生到所在学院办理报考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费:四级23元,六级25元。

  2、报考六级的学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方可报考。

  3、已毕业的本校历届生或校内在职人员须持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考务室(B213)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费每人60元。

  4、本次考试仍采用电脑报考方式进行,如中文词库不完全,无法打全考生姓名,请在报名单上将姓名补全。各学院将报考名单输入电脑后,将名单打印并公布,以便让考生核对,杜绝错报、漏报现象。核对后于xx月xx日之前将名单报考务室,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

  教务处考务室

  20xx.xx.xx

考试通知 篇5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4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14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15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19日9:00开始至7月28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3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职〔20xx〕11号)文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4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通知 篇6

  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二)调整考试科目

  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三)调整成绩有效期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新的考试制度于20xx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xx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xx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xx年。

考试通知 篇7

  为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护理部将于近期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三基”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12月10日—11日下午15:00—17:00

  二、地点:四楼会议室

  三:护理“三基”相关知识

  四、参加人员:全院护理人员,请各科室护士长妥善安排好工作,将人员平均分成两天参加考试,护士长考试另行通知。

  黔西县妇幼保健院护理部 20xx年12月5日

考试通知 篇8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口腔执业医师:358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55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356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6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3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29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2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338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38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373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7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医师:362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36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医师:203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5

考试通知 篇9

  20xx年3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级别: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级别: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 :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级别: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级别: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级别: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级别: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 DELF(青少年):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试日期: DELF(青少年)B1和B2级别: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 DELF(儿童):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西安

  考试日期: DELF(儿童)A1.1、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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