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15 16:04:26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防暑降温通知集锦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暑降温通知集锦6篇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本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

  为更好的维护我司在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经总部办公室研究并报董事会批准决定,自即日起执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办法。

  具体内容:1、各单位行政部门实行高温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未来三天降水及高温情况并及时做出预警通报。2、凡当地当日气温≥30℃时严禁所有人员在11:00—15:00之间外出工作,遇恶劣天气及时适当调整并报备。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各区建设管理委(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市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安全运行,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府办明电[20xx]2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带头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尤其要加强对在基层一线、室外工作的执法执勤人员、作业人员的关心。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制订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的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努力保障本市住建行业高温期间生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落实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紧急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高温中暑等应急预案,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职工平安度夏。同时,要强化火灾、触电事故防范,加强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管理,认真做好汛期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17号)相关规定;要严格控制和尽量避免安排夜间施工,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当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施工扰民;要切实做好工地食品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在高温季节应当提供必要的含盐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夏季是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高发期,要加强对工地防火和用电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防护缺陷。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部位巡视,注意用电安全,尽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落实物业室外作业现场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室外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实施轮换作业,适当减轻劳动强度;要提示业主、物业使用人注意用电安全,防暑降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强气源监测和调度,在确保供应的同时,加强重点燃气设施和部位的巡检、维保工作,确保高温条件下燃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稳定。要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和慰问,做好防暑降温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高温环境紧急抢修工作,严格遵守高温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三、加强监管,做好应急保障

  各级管理部门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建筑工地、燃气设施设备、物业小区等方面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易发生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予以查处,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建管、房管等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突发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陆续进入盛夏时节,为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将防暑降温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安排部署,推动降暑降温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落实到职工。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工作部署、信息通报、专项整治和检查巡查等方面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深入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基层和企业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特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和减轻劳动强度;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药品。

  三、深入开展暑期服务职工活动

  各级工会要集中开展“送清凉”等服务职工活动。深入户外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进行走访慰问,了解职工防暑降温需求,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健康咨询、防暑降温知识培训等服务。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动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建筑、环卫等户外作业者提供避暑休息场所,使服务职工活动贴近职工实际需要。

  四、广泛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防暑降温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帮助广大职工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宣传活动要采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不断扩大影响力,提升活动实效。

  请于8月30日前将20xx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情况报送省总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邮箱hbghjjb@126.com)。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xx年7月7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珠海地区已进入高温酷暑期,又正值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高温酷暑期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各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防暑降温和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安监站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台有关高温天气的预报,加强检查、巡查,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造成中暑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有关知识,促使建设系统全员关注防暑降温工作。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防暑降温作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通过“抓两头、歇中间”等措施,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本地天气预报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35℃时,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上午11时至下午3时时间段一律停止户外施工作业。

  (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施工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到位;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要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

  (三)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食堂要达到卫生防疫要求,提供卫生干净的饭菜,及时清除变质腐败食物。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四、要向建筑工地一线作业人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安排一定的经费,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到建筑施工工地开展走访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施工现场,宣传署期防病知识,为工人检查身体。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一旦发生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防暑降温通知 篇5

  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控制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交通运输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政策。有关用人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用品发放等各项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四、全力应对用水用电高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巡查和应急力量准备,确保高温期间水电供应。

  五、扎实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抗旱服务人员和物资准备,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基层群众科学抗旱,有效应对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对前段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特别是采取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切实强化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医疗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措施、责任“三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防暑降温通知 篇6

  各会员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近日我市最高气温达36℃,根据天气预报此后一段时间内进入高温酷热阶段。连日的高温天气将给我市建筑行业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请各会员单位及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建议做好如下防暑应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严格落实高温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高温防暑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科学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轮休,尤其是对露天、高温作业工种要按照“做两头、歇中间”的方式进行,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适当延长早、晚作业时间,做到安全生产、工程进度两不误。

  三是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供水、供电设施,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施工人员的用水、用电需求。同时,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供应绿豆汤、凉开水等降温食品,备足防暑降温药品。

  四是切实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通过设立宣传栏、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民工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普及降温知识,提高中暑等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高温天气对工程建设和职工健康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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