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19 14:41:24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有关防汛通知锦集五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汛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汛通知 篇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青联、学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青企协、青年志愿公益组织,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多地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特别是近日梅雨期第四轮强降雨来袭,11个市州发生洪涝灾害,防汛抗灾形势复杂严峻。昨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对防汛抗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在防汛抗灾的紧急关头,为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服务于全省防汛抗灾工作大局,团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防汛抗灾工作当中,为夺取全省防汛抗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当前防汛抗灾的紧要关头,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对防汛抗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上来,积极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踊跃参与防汛抗灾工作,汇聚形成防汛抗灾工作的青春力量。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对防汛抗灾工作及时安排、认真部署,明确任务,建立机制,落实责任,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有序有力参与防汛抗灾工作。
二、迅速行动,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防汛抗灾工作。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各级团组织要迅速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投身防汛抗灾工作,组建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堤坝加固、人员疏散、群众安置、后勤保障过程中发挥好生力军、突击队作用。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发挥青联、青企协、青基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青年组织作用,整合各方面资源,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困难、减少灾害和灾后重建等。要听从当地防汛抗灾指挥部统一调配和安排,注意人身安全,做到帮忙不添乱,稳步推进防汛抗灾工作。
三、加强宣传,弘扬万众一心防汛抗灾的正能量。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即时通讯等新媒体工具,及时发布防汛抗灾、安全提示、减灾知识等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防汛抗灾最新进展情况,增强抗洪减灾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大力宣传防汛抗灾过程中涌现出的青年先进典型和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弘扬正能量,帮助受灾群众树立起战胜洪灾的决心和信心。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抗灾应急值守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有关防汛抗灾工作和灾害信息。
防汛通知 篇2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暴雨天气又双叒叕来啦!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12日20时至13日20时将有7-8级大风,广东中东部有大到暴雨。服务中心提醒您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
1. 请您外出或休息前及时关好门窗,以免雨水飘入室内;在您外出时请将阳台地漏防臭盖挪开或者反向放置,避免大雨时阳台排水不畅;
2. 下雨天,大堂及架空层地面湿滑,请各位业主外出时小心慢行,注意防滑;
3. 驾驶车辆外出时请谨慎慢行,防止路面打滑发生意外;
4. 雷雨时尽量不使用室内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并拔除电源插头。
5 外出时也应避免站在危房或棚架之下,注意防御雷电,避开积水,注意交通出行安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服务中心的配合与支持,若有疑问请联系服务中心前台值班电话:020-XXX(24小时值班)。
防汛通知 篇3
据气象部门预测,24—25日我市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个别地点有大暴雨。由于前期降雨已使我市土壤水分别达到饱和,若再出现强降雨过程,极易发生洪涝、泥石流等次生灾害。按照省防办、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请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目前,我市一些地方已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防汛形势严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把防止人员伤亡和群众转移安置作为首要任务。
二、要盯紧本次降雨过程,提前预判天气形势,加密监测频次,提早发布预警信息。
三、坚决盯紧山洪灾害、小水库、尾矿库、中小河流、南水北调、城市内涝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超前研判、及时预警。
四、统一指挥,切实搞好抗洪抢险工作,落实部队抗洪抢险具体方案和措施,为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提供便利条件。
防汛通知 篇4
据市气象台消息,目前大气环流形势正在发生调整,副热带高压有所加强,暖湿气流趋于活跃,全省于6月9日入梅。进入梅雨期后,强降水过程将明显增多,强降雨易引发洪水、城市内涝及山洪地质灾害等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今年梅雨期防汛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梅雨防汛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意识,切实加强对梅雨防汛工作的领导,并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地要抓紧完成基层防汛责任人的动态调整和职责告知。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按预案规定及时进岗到位、履职尽责。各防汛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各项梅雨防汛工作。
二、加强防汛应急值守。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对突发汛情、工程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各级防指办要坚持领导带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各类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要及时组织气象、水文等部门分析会商。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天气和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测,提高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率,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加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水库山塘、重要堤防汛期巡查制度。在强降雨和高水位期间,水库山塘巡查人员要加密巡查频次,重要堤防要实行拉网式巡查,确保隐患早发现、险情早排除。要严格执行水库、水闸控运计划,严格执行“病库限蓄、险库放空”的度汛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在建涉水工程监督管理,督促涉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度汛方案落实相应的责任、措施、物资和队伍,确保在建工程施工、度汛双安全。
四、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体系、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一旦发现隐患,果断落实防灾措施,情况严重时,坚决实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维护管理,提高防洪应急能力。切实落实低洼易涝常灾区各项防汛保安措施,尤其是要强化城镇新区、开发区、度假区、产业集聚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地下商城、车库、地下通道等地下设施的防洪排涝责任和措施,确保将城市洪涝灾害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级防指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信息,突发险情、灾情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防指。
防汛通知 篇5
各县(市、区)住建、城管、市政局,各施工、监理、燃气等企业:
为切实提高行业汛期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的通知》(清防〔20xx〕11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日底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防汛演练和防汛减灾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针对今年我市汛期长、降雨强度较大、台风多等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汛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由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明确人员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演练和宣传计划,迅速组织开展演练和宣传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演练
各地各单位在做好物资储备、应急抢险设施设备维护补充及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培训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雨、雷、风三要素,认真做好责任区域防汛演练工作。
(一)建筑施工
各地住建部门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分别结合实际情况,重点选择开展恶劣天气条件下建筑施工深基坑垮塌、边坡崩塌、起重机械倒塌、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及泥石流、触电、雷击等应急演练工作,演练要注重体现前期监测和预警及险情发生后人员的'安全撤离情况。各地住建部门在自行开展演练的同时,要督促本地区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市政公用设施
各地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选择开展城市桥梁和燃气管道等市政设备设施被雨水冲毁(断)、生活垃圾填埋场坝体出现裂纹、城市公园浸水等的应急处理演练,市政管理、燃气等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抢险工作。
(三)既有房屋
各地住建部门要选择演练城市低洼地、棚户区等内涝易发地区,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房屋和严重失修失养危旧房屋,公租房,地质灾害点附近的房屋,房屋主体上的广告等附属设施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理。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展住宅小区积水、地下室或配电室进水及空调外机、雨棚、高空悬挂物出现险情等的应急处置演练工作,重点加强对区域内排水排污设施设备、沟渠的疏通、防倒灌和水体带电处置的演练。
各地各单位要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防汛应急演练工作,并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宣传计划,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等平台或通过设置专题栏和警示牌、张挂宣传横幅和标语等方式,加强汛期防灾减灾知识等的宣传,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氛围。
各有关企业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26日前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跟踪信息报送工作,并请于4月28日前将本地开展防汛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情况及相关图片等资料报送我局安监站。(联系人:谢xx/张xx,联系电话:3xxxxxx,邮箱: )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xx年4月11日
【防汛通知】相关文章:
防汛的通知02-12
防汛工作通知02-18
【精】防汛的通知03-12
【热】防汛的通知03-12
关于防汛通知03-05
【热门】防汛的通知03-11
防汛安全通知03-11
物业防汛通知03-11
关于防汛的通知03-02
防汛工作的通知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