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0 17:02:33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考试通知范文集锦8篇
在现在社会,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 篇1
● 报名和考试
1、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以下考点参加考试(考点信息详见“省外报名考试安排”表),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2、参加校考报名时,考生只需要填写报考类别(共两个类别:设计美术类、史论类)。高考志愿填报时再确定专业。
3、有关省美术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规定执行。
4、省外报名考试安排:
考点选择注意事:
1、xx年我校省外考试共设十五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2、截至目前河北、江苏、河南、福建、湖南考生必须在本省我校设立的校考考点参加专业测试,否则专业成绩不予认可。(以上省份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向考生公布,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3、河南、河北、黑龙江、甘肃考点不接受外省考生参加专业校考(宁夏、新疆籍考生可以在甘肃考点进行报名考试)。
4、湖南考点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可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也可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在湖南考点参加校考的其他省份考生报名地点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5、湖北、黑龙江考点只接受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可登陆湖北、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也可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6、太原师范学院考点不接受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艺术史论专业的报考。如考生报考这三个专业,可选择其他考点。
7、如其他省对专业校考考点的`选择还有特别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各省的规定执行。
5、考试说明:①考生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两证不全或姓名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②考试时间:素描、色彩各150分钟;写作120分钟。③考试用纸:素描、色彩为8开(写作科目考试用纸为我校专用答题纸)。画凳、画具等自备。
考试通知 篇2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旅游局:
20xx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省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2.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3.培训时间、地点:
(1)白 班:10月9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8:30-11:30 14:30-17:30
(2)夜 班:9月22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18:30-21:00
(3)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4.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旅游院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普通话、其他语种考生可在青海省旅游局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4 科: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同中文类考试科目。
(3)考试教材为青海省旅游局20xx年修订出版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导游考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11月1日
时 间
科 目
10月31日
(星期六)
9:00—11:30
导游基础
14:00—16:00
导游业务
11月1日
(星期日)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14:00—16:00
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考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西校区。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考试时间:11月11日--13日;
考试地点:西宁宾馆。
五、考试费用
1.考试费用:每门65元,五门共计325元/人。
2.考前培训费:480元/人(自愿参加)。
考前培训委托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报名不足30人不予开班,费用退还。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16日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旅游局人事处申请查询。
1.导游员考试成绩通过青海省旅游局旅游网查询。
2.省旅游局人事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张红云、郭 平
咨询电话:0971--6163905、6156259
传 真:0971--6163905
附件:青海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试通知 篇3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5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5日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9:00开始至7月27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新闻出版局(津人专〔20xx〕6号)文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20xx年8月7日)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4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833541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考试通知 篇4
报名者必须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张,口译考试报名带2张1寸照片,笔译考试报名带2张1寸照片。另请考生自备写好本人联系地址的信封,并且在信封的左下角注明报考的级别.
报名日期:
下半年:20xx年8月29日-9月8日(包括双休日)
报名地点:
江西中路215号173室(上海市民政局2楼,双休日从汉口路大门进)
翻译考试考务费
二级 口译综合能力和实务 800元
二级 笔译综合能力和实务 600元
三级 口译综合能力和实务 700元
三级 笔译综合能力和实务 500元
考生可以参加全部类别(口译和笔译),也可分类选择口译或笔译。
注意:20xx年上半年口译和笔译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上海市物价局尚未批复,现参照06年收费标准预收,请于5月6--7日(五一休假日)领取准考证时,凭收据多退少补,并掉换正式收据。
报名办法:
报名者必须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张,口译考试报名带2张1寸照片,笔译考试报名带2张1寸照片。另请考生自备写好本人联系地址的信封,并且在信封的.左下角注明报考的级别.
联系电话:
63210107 ,63214139
电子信箱:
simtckbc@online.sh.cn
考试通知 篇5
各学院:
期中考试是教学运行的常规性工作,对于改变一考定成绩、加强教学的过程管理、分阶段检验教和学的'效果、改革考试方法具有积极的意义。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周或10周,考试时长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定。
二、考试方式:随堂或课外进行,一般不另行安排考场(如果课程确需统一安排考场,可到教务处办理手续)。考试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开卷、闭卷或半开卷考试,也可以提交小论文、调查报告、设计作品等。
三、考试课程: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个性课程、Ⅱ类通识课和毕业班的课程可不安排),不参加期中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老师提出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
四、考试成绩记载:期中考试成绩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评价,建议期中考试成绩按20%~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任课教师需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送学院教务办。(注:一般要求学生期末课程总评成绩,至少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不能高于60%。)
五、考试组织:期中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任课教师具体实施。学院应做好期中考试的组织工作,参照《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汇总表》(附件)的格式做好考试课程统计汇总工作,以及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需要印刷试卷的课程,请提前一周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登记。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期中考试工作,认真落实以上要求,通过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教务处
20xx年x月x日
考试通知 篇6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4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14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15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19日9:00开始至7月28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3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职〔20xx〕11号)文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4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通知 篇7
各市县自考办、助学单位自考办:
一、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各市县、助学单位的报名点须悬挂“20xx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点”的横幅,在报名处要张贴《报考简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报考流程图”及相关的文件、规定。
二、报名前我局不再召开全省报名工作会议。请各市县、助学单位的报名点派人到我局自考办领取《报名卡》、《报考简章》等有关资料。并尽快通过我局办公系统下载报名软件,认真学习,熟悉报名工作业务。在报名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局自考办唐振珠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5850266。
三、考生报名信息要求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涂并签名确认,要提醒每位考生认真核对所填涂信息的.准确性,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正式报名时,每位考生都要签订《遵纪考试保证书》。
四、报名点的工作人员,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耐心为考生解答疑难问题。要特别提醒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的考生,认真查阅国家最新颁布的计划。
五、做好教材的发行工作,关心考生的学习过程,支持教材发行部和华夏大地教育网做好教材发行和社会助学等工作。
六、各报名点请于3月14日前将报名信息库、统计表、新生相片库送我局自考办唐振珠处。由于上半年报名时间较晚,因而不再接受补报,望予以理解和支持。
考试通知 篇8
记者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20xx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将于5月13日举行。此次全区笔试报考人数6.8万,报考科次13.6万,竞争教师岗位6923个。考生可于20xx年5月8日8:00至5月13日18:00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一、考试安排
(一)笔试日期:20xx年5月13日(星期xx)。
(二)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二、重要提醒
(一)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参加考试。考生务必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已超出有效期的不得入场考试。
(二)根据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工作规定,考试用品除2B铅笔、书写黑(蓝)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橡皮、直尺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请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处理。
(四)根据有关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此外,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安排好前往路线。
(五)此次考试成绩将于5月25日发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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