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5 15:10:56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实用】培训通知模板汇总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通知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通知 篇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XX市干部调训计划》,定于10月13日至14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分管负责同志。
三、时间地点
时间: 20xx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10月13日8时45分前报到)。
地点:XX中庭国际酒店(XX市青年中路128--2号崇川区政务中心东隔壁)。
四、有关事项
1、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学习思考,确保参训效果。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2、学员参训前要结合本次培训专题,提前思考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带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参加培训。
3、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费等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承担。
4、请于9月2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培训通知 篇2
为了进一步继承和发展我国民族民间舞蹈艺术,推陈出新,发掘整理河北省民间舞蹈,丰富河北省民间舞蹈创作素材,河北省舞蹈家协会特举办民族民间舞蹈培训班,邀请河北省著名民间舞专家黄济世老师,杨绯老师任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大专院校、专业院团民间舞老师,青少年宫、业余舞蹈学校专业舞蹈教师。
二、课程设置:河北地秧歌、藏族舞、东北秧歌。
三、开班时间:20xx年10月18日—20日
四、开班地点: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五、培训费:900元(含学费、证书费) 六、联系人: 张慧敏13831180117
杨 绯130xxxxxxxxx
刘利荣13xxxxxxxxx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自带道具(包括扇子、手娟[两块八角巾] 、黑绒跟鞋、黑绒平底鞋。)
2、报名时请携带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需要协会帮忙安排食宿的请提前电话联系。
河北省舞蹈家协会
20xx年10月10日
培训通知 篇3
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要求,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经研究,在玉环县举办一期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玉环县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
3.相关行业职业病危害辨识与防治;
4.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7月27日上午11:30之前报到,当天下午2:00开始上课。
2、培训地点:玉环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收费
根据台发改审培〔20xx〕05号文件核准,现实收培训费400元/人(包括资料、场租等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员应准确填写《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分别颁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请玉环县安监局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玉环县安监培训中心:89907699;
台州市安检中心:88585361。
附件:《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
台州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20xx年7月15日
培训通知 篇4
学院有关部门:
20xx岗前培训报名确认工作已完成,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28日、10月13日、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6日、10月27日、11月2日、11月3日,共计8天。其中:《高等教育学》3天、《高等教育心理学》3天、《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1天。
培训期间每天授课8学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二、培训地点
廊坊师范学院
三、人员范围
曹宏莉、陈怡静、关成尧、贾建鹏、孔慧敏、李翠婷、李峰、李辉、李尧森、梁慧敏、刘天璇、刘晓莉、刘学伶、刘雪凌、骆承慧、牛婷婷、沈超、宋萍、苏沨翔、孙珍军、王鹤、王姗、卫爱霞、吴萍萍、吴燕雄、薛怀宇、闫旭锋、尹京楠、于赫楠、张静、张瑶、赵佳宾、郑凯、周淑娟
四、乘车
1、为方便广大教师乘车,人事处负责联系统一租车前往,并支付相应费用。
2、出发时间:培训当日早上6:00准时发车(过时不候),出发地点:学院南校区南门。培训当日返回。
五、注意事项
1、要求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全程参与培训,严格按照时间和地点要求按时参加培训,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工作。
2、若有老师不随车前往,请于20xx年9月18日前报人事处,以便人事处办理租车等事宜。过时则认为参培人员均随车前往。
3、培训人员若不能正常通过此次岗前培训,下次补训时分摊租车费用。
年月日
培训通知 篇5
各学院:
为切实增强我校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其创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实现创新、创业、就业三者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现面向在校本科学生开展(SYB)创业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SYB培训的简介
1. 项目介绍:SYB是“创办你的企业”(Start Your Business)的简称,是国际劳工组织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推广,为帮助微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专门研究开发的培训小企业家的培训课程,内容上是专为小企业创办者量身定做,形式上模拟企业经营进行演练。通过创业培训,培养、提高“创业者”的心理、管理、经营素质,增强其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
2.政策说明: SYB创业培训由政府支持,参加培训的学员可免培训费及相关的资料费。所有学员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SYB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凭此证书可享受国家或地方相关的免息贷款、减免税收等创业优惠政策。同时,针对具备潜质的学生开展创业专门教育与实践活动,针对有市场潜力的项目进行持续的帮扶,提供资金、场地和便利的孵化服务。
3.培训内容:包括创业基本的财务知识,将学员的创业构思,用系统的知识去计划、演算,形成自己的创业计划书,包括对计划创办的企业进行评估、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企业的人员组织、企业法律形态、法律环境和自己的责任、预测启动资金需求、制定利润计划、判断企业能否生存、企业开办之后的注意事项等。帮助学员创新就业观念,明确创业目标,掌握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创业技巧和相关经营管理知识,选择创业项目,提高创业基本能力。课程采用“U”型课堂授课,授课形式为讲授、讨论、游戏、成功人士讲座等。
二.培训对象及安排
1.参加过“创业意识教育”课程的学生,有意向参与创业实践或提升创业能力的在校本科生均可参加报名。
2.为提高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采取小班授课,专业创业导师指导,通过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充分调动每个学员的参与性和主动性,完全模拟创业实际过程,演绎自己的创业计划。
3.每班30人,培训日期6月中旬,培训地点博学楼,培训时间为10天(连续5个周末)。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10:00—13:30、16:30---19:30,共100个课时,具体开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程序
1.本次创业教育培训300人,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校级筛选筛选的方式进行。
2.学生下载填写《20xx年SYB创业培训个人申请表》(参见附件1),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5月19日前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3.各学院根据《20xx年SYB创业培训名额分配表》(参见附件2)推荐学员,推荐材料请于5月2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四.要求
1.各学院按照《20xx年SYB创业培训名额分配表》(参见附件2),认真做好本次培训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培训期间,各学院要紧密配合、加强管理,严格培训期间的考勤。
3.为了便于交流和培训事宜的共享,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加20xx创业培训QQ群112521985。
五.联系方式:
地址:大学行政楼一楼107室
联系人:赵志明
联系电话: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xx年5月4日
培训通知 篇6
为了开阔公司员工视野、更新思想观念,学习先进旅游服务理念,同时激励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员工向心力。公司决定组织员工外出半天进行学习培训。
现通知如下:
时间:9月6日 14:00-18:00
学习期间所有门店暂停营业,9月7日正常营业,由此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如有业务可以咨询以下电话:
培训通知 篇7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xx]8号)精神,为做好学院20xx年度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及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级培训,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国内培训任务原则上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承担,培训期4周,共计160学时。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派出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
二、培训经费: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费用合计为0.5万元/人,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费用合计为1万元/人,均由中央财政支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学院和教师个人负担,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承担。
三、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培训和实践内容,经考核合格由培训基地颁发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结业证书》。教师完成培训,经鉴定符合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可凭《结业证书》统一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到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手续。
四、名额分配
本次报名为初次分配,学院会根据全院报名情况有所调整;以上二级学院(部)须认真安排,落实培训人员。
参加培训的教师须通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查看培训项目,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并通过该平台报名、记录学习轨迹并反馈培训效果。
各部门请务必于20xx年5月5日之前,分别将本部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3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2份))纸质及电子版交至组织人事处。培训时本人携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报到。
联系人:马俊鹏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