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5 19:41:42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精选考试通知范文汇总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考试通知范文汇总7篇

考试通知 篇1

  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调整,选择笔试考区为“长春市”的考生,请于9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取消已报“长春市”所有科目,重新选报考区,并及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延长至9月18日17:00点。

  20xx年9月16日

考试通知 篇2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根据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20xx年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xx年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xx年6月17日-6月23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8月26日:日期时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8月2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第一单元下午14:00-16:30第二单元。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科目:科目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比例测试内容医学人文5-10%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公共卫生30-3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全科医疗55-65%全科医学基本知识、常见症状、常见病与多发病、合理用药、急诊与急救其中中医药部分30%中医辨证施治和适宜技术应用。

考试通知 篇3

  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xx]14号),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5月13日至16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现将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答题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依据

  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以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和范围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规定。

  二、试题题型

  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三、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四、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1月8日

  拓展阅读: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方式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实行无纸化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于20xx年5月13日-16日间举行,具体个人的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考试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时间不能混用。

  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报考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须在20xx年5月13日(不含)以前取得)。

考试通知 篇4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的录取分数线:20xx年参加GCT考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其20xx年GCT成绩单科不低于32分,总分不低于214分。

  专业基础笔试在20xx年12月21日举行。

  用邮件发出,有报考清华大学其它专业还没收到的`可以电话联系学校招生办的老师。

  凡20xx年参加GCT考试,GCT成绩符合我校当年入围第二阶段考试要求者,且20xx年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20xx年也没有被任何学校初步录取,均可报名。即20xx年GCT成绩单科不低于32分,报考信息类各工程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40分;报考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22分;报考其它工程领域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30分。按考生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学历后工作年限不同对GCT总分要求照顾政策为:工作年限满9年~10年者降4分;工作年限满11年以上(含11年)者降8分。20xx年参加GCT考试的考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xx年7月31日。

考试通知 篇5

  一. 考试要求:

  请各位同学务必根据个人情况,写出真实感受,严禁上网抄袭,若发现雷同试卷,试卷作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考试。

  (1) 以《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为题,内容如下:

  1. 自我分析(包括基本资料,综合素质分析,自己的梦想);

  2. 大一的自我盘点;

  3. 确立在校期间的'目标;

  4. 具体行动计划,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考试》。

  (2) 请谈谈你对本学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感悟与收获。

  二. 格式要求:

  (1) 正文使用16开常规信纸,蓝黑或黑色笔书写,不得打印。要求字迹清晰,书写工整,内容完整,杜绝千篇一律。

  (2) 考试要求:

  1. 论证有据,分析到位;

  2. 言简意赅,结构紧凑,重点突出,逻辑严密;

  3. 目标名确,合理适中;

  4. 分析合理,组织科学,措施具体;

  5. 第一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第二题字数不少于500字‘

  (3) 封面用白纸打印,模板见附件。

  三. 考试成绩标准:

  卷面成绩的70%与平时成绩(30分)的综合。卷面第一题80分,第二题20分。

  四. 提交时间:

  6月25日16: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各班主任处,逾期不交按0分处理,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考试通知 篇6

  20xx年3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级别: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级别: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 :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级别: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级别: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级别: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级别: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 DELF(青少年):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试日期: DELF(青少年)B1和B2级别: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 DELF(儿童):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西安

  考试日期: DELF(儿童)A1.1、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考试通知 篇7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4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11月5日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五、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 ,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20xx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xx〕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

  (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

  (2)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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