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8 18:00:27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培训班的通知模板集锦十篇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班的通知模板集锦十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制定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各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食品企业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涉及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定于20xx年12月13—1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抽检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及抽检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思路的解读;检验结果判定案例及食品标准应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二、师资安排

  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抽检政策研究及抽检工作的资深专家等。

  三、培训对象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3、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食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四、报到地点,培训地点及时间

  报到地点:北京中冀斯巴鲁宾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近锦绣街,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A口出)

  培训地点:中国检科院亦庄办公区7005室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1、请自愿参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点击所选班次开始报名(新用户需注册)。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后,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课件和学习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xx年11月15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因培训教室改造和新风系统安装,原定于9月4日开班的常德市文化馆公益培训班推迟至9月11日(星期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另,除电脑班外(招生简章另行通知),其他班级无需重新报名,延续上个学期的班级与上课时间,请各位学员相互转告。

  常德市文化馆

  20xx年8月29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相关单位:

  为使我校新进教职工尽快了解学校发展情况,熟悉教育工作要求和岗位工作特点,更好地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现决定举办20xx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我校20xx年9月以来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一)学校培训

  20xx年8月29日—9月2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参加校情及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等专题讲座培训,详见附件2。

  (二)基层单位培训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培养实施细则》(闽师〔20xx〕78号)为新任教师安排助教相关工作。

  其他单位的基层单位培训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培训考核

  (一)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校对培训人员分类分组管理,加强教职工交流及学风、考勤等管理工作,培训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不得代签,缺勤课时达1/4者,不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给予通报至相关单位。

  (二)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训教职工每人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不少于20xx字),学校将根据参加培训考勤、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等总体情况,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习时间可计入继续教育时间。以上考核只针对本部教职工,其他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工作,并通知学员于8月29日上午8:10准时到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参加培训。

  (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定期举办“教学工作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研讨班”等教师能力提升活动作为新教师的系列培训,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请新进教职工尽快加入“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QQ群(群号:xxxxxxxx),并将备注名修改为“单位名称+姓名”。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2号)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元旦放假及周末双休日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1日,共3天。其中,20xx年1月1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20xx年1月2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需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很高兴能与您携手陪伴孩子走过暑假的学习历程,除个别课程外,暑假班课程将于20xx年8月12日圆满结束,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一个半月的课程,孩子们在这个夏天提升了一夏!每天都在汲取知识。老师教给孩子的不仅仅是新的课程知识,更多的是让孩子感到学习的乐趣和解决学习问题的高效方法。很开心每次假期班之后,我们的孩子都在一点点地进步。

  接下来的剩余假期,请家长指导孩子合理的安排时间,做好学习和假期的规划,同时注意关注孩子的`安全问题,感谢您对广西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共同分享孩子进步的喜悦、成长的快乐!

  小伙伴们注意了!20xx秋季班于9月12日正式开课!

 XXX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2.培训时间:20xx年7月25日(一天)

  3.报到地点:北京国谊宾馆迎宾楼大厅(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电话010—683XX611)。

  四、培训费用及食宿安排

  (一)本期培训免收培训费(含午餐)。

  (二)本期培训住宿由国谊宾馆安排,费用自理,酒店订房电话:010-8XX、010-6XX,联系人:辛玲。订房时请说明系参加“保荐机构专题培训班”学员。学员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安排住宿。

  五、培训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提前安排好工作,认真学习。

  (二)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学时将记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后续职业培训信息库,请学员参训两周后及时查询学时录入信息。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日期:20xx年7月22日17:00(或额满即止)。

  (二)培训班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协会不再接收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请点击本通知下方“培训班网上报名”并通过报名系统填报单位及个人的相关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可在报名界面下载培训相关资料,资料下载开始时间为20xx年7月24日。

  (三)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者,请于20xx年7月22日17:00前删除报名。

  (四)培训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xx年7月19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8

  由于参加马尔代夫旅游的伙伴昨日刚回国,经公司商讨决定,将21日-23日总裁班报名截止时间调整到4月18日晚24点整,请大家积极报名参加。为确保本次会议圆满顺利完成,保障每个人的食宿安排,参会人员必须凭胸牌入场,逾期系统端口关闭不再接受报名,请大家把握时机,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商学院

  20xx年4月15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9

尊敬的 同学的家长:

  您好!非常感谢您报读我们 教育,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请您看到本通知单后于 年 月 日前,将 费、 费共计 元整,以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到 进行交费。谢谢合作!

  可能由于您工作忙,以至忘记了,故特此温馨提醒。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老师

  电话:

  特此函达

  教育

年 月 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10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2号)精神,现将元旦学校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即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1日放假,共3天。1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请各单位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校园安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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