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9 09:06:27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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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防暑降温通知十篇

  现如今,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防暑降温通知十篇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自7月1日出梅以来,我市持续高温,且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的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对工作

  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供水供电等造成影响,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全面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全力做好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温期间的群众生产生活。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落实预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发生。合理调配医务人员,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妥善处置和及时转运、救治患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尽量为居民提供公共避暑场所。帮助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三、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工矿企业、建筑、交通、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坚决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气象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同时,各作业单位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切实加强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加强电网巡查检修,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行。要督促做好各类运输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防止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同时做好客运中的防暑降温。加强老旧房屋防火安全的宣传与检查。加强路面车辆管控,加强驾驶员教育,减少因高温酷热、疲劳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要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家校联动,切实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及时提醒、监督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避免发生森林火灾。

  五、加强高温天气检测预报预警

  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渠道向社会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号,重点加强对卫生、教育、交通、农业、水利、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的气象服务,提出预防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的措施和建议。一旦发生重大旱情或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播报高温预警信息,加强防暑降温常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1、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2、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3、高温天气作业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4、前述三个概念需要用到的标准:

  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

  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

  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因近期持续高温天气在38度以上,根据交通局要求各驾驶员培训企业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指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员工和学员身体不适情况的发生,经校办研究对高温天气期间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工作、训练时间和班车调整

  1、我校决定从7月25日起,每周二至周五练车时间调整为早上7点至下午13点,下午13点到17点停止训练、进校班车取消。周六周日预约练车时间保持不变,班车正常。

  2、停训期间各部门安排人员值班、确保电话畅通,报名、预约、咨询正常,报名提供报名点就近报名和接送服务。

  3、要求所有员工早上七点进校,周二到周五实行6小时工作制,避开高温时段,保障员工和学员的身体健康,取消早课加班,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当温度低于35度时恢复正常工作时间。

  二、防暑降温工作安排

  要求所有员工和训练的学员注意高温中暑等身体不适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现身体不适请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及时就医休息。

  因高温天气对工作、训练和班车做出的时间调整,给各位员工和广大学员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各区建设管理委(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市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安全运行,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府办明电[20xx]2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带头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尤其要加强对在基层一线、室外工作的执法执勤人员、作业人员的关心。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制订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的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努力保障本市住建行业高温期间生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落实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紧急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高温中暑等应急预案,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职工平安度夏。同时,要强化火灾、触电事故防范,加强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管理,认真做好汛期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17号)相关规定;要严格控制和尽量避免安排夜间施工,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当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施工扰民;要切实做好工地食品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在高温季节应当提供必要的含盐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夏季是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高发期,要加强对工地防火和用电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防护缺陷。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部位巡视,注意用电安全,尽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落实物业室外作业现场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室外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实施轮换作业,适当减轻劳动强度;要提示业主、物业使用人注意用电安全,防暑降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强气源监测和调度,在确保供应的同时,加强重点燃气设施和部位的巡检、维保工作,确保高温条件下燃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稳定。要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和慰问,做好防暑降温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高温环境紧急抢修工作,严格遵守高温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三、加强监管,做好应急保障

  各级管理部门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建筑工地、燃气设施设备、物业小区等方面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易发生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予以查处,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建管、房管等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突发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5

  各学院,各位同学:

  因连日来酷暑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减少因高温不适产生的不利因素,学校一、二食堂自即日起在午餐时间向在校学生免费供应绿豆汤、菊花茶等饮品,供学生消暑解渴。请各单位及时告知每位学生,也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暑假期间,饮食服务中心将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随时免费提供上述饮品,不再另行通知。

  x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6

各镇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驻城民办学校:

  近日,山东省气象台发布了高温黄色预警,预计未来三天我省最高温将超过38℃。为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各学校要制定防暑降温工作预案并认真抓好落实,教室、餐厅、宿舍、校内实习车间等学生室内活动场所要采取开启风扇、空调、放置冰块等措施进行降温;同时,加强室内通风,合理调整课程安排,尽量减少室外活动,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二、关心学生生活,保证饮水供应。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向学生免费提供绿豆汤、茶水等防暑降温饮品,寄宿制学校要调剂学生伙食,安排好课余时间生活。学校医务室要常备麝香正气水、人丹、清凉油等防暑的药品,防止学生因高温天气出现意外情况,一旦发现学生中暑要立即救治。

  三、做好学生防暑降温教育。各学校要适时开展防暑降温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防暑降温基本常识。要教育学生采取适当方式避暑,不要到河塘、水库、堤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四、结合实际合理调整作息时间。38度以上高温天气情况下,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上午课时(上午减为3节课),增加中午休息时间,下午推迟1小时上课或不上课。遇到高温天气,学校一律不准安排学生参加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在内的大型室外活动。确定停课的学校,要向学生家长说明情况,请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考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思想,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考试正常秩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为学生营造一个相对清凉、舒适的考试环境,确保中考顺利进行。

  XXX教育局

  二〇XX年六月二十八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7

  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现将20xx年防暑降温费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20xx年6月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含三化公司)在岗全民合同制员工;

  (二)20xx年6月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含三化公司)在岗返聘工、原顶岗劳务工、技校实习生和聘用人员。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夏季防暑降温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闽财事〔1996〕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

  (一)甲等:230元/人(从事高温、露天岗位作业人员);

  (二)乙等:150元/人(其它生产岗位作业人员);

  (三)丙等:100元/人(两级机关、车间职能人员);

  (四)丁等:70元/人(后勤人员)。

  三、发放方法

  20xx年防暑降温费全额划拨物业公司,职工部分以温馨卡(购物卡)方式定额充值发放,单位部分单列审批集中供给。

  (一)标准审核。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应在5月31日前将符合发放范围的职工按社保号、姓名、岗位和享受标准填表(从公司安环部网页下载)报送安环部审核,6月30日前凭安环部审核的防暑降温费划拨单据在物业公司办理充值核对。

  (二)供应方法。职工凭温馨卡在物业公司所属超市进行选购。

  (三)单列审批和品种。凡高温、露天重点生产作业岗位,要做好作业现场防暑降温饮品的供给工作,饮品费用单列审批,饮品供给品种有绿豆、蜂蜜、茶叶、王老吉(盒装)、矿泉水(瓶装、桶装)等。安环部负责办理单列费用等额防暑降温物品的.划拨手续,物业公司负责上述物品的备送工作,费用纳入总额控制。

  (四)费用结算。防暑降温费总额由物业公司统一开具发票,并经安环部审核后,报送财务部结算。

  四、其他

  (一)高温季节时段为6月1日至10月31日;

  (二)7月份至10月份新进厂职工按实际在岗月份计算。

  五、本办法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六、其他子公司、权属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防暑降温通知 篇8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权益。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关爱”等慰问活动。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按浙人社发〔20xx〕94号文件执行。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以及高温劳动保护等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用工场所的检查,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等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xx年6月30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9

  各会员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近日我市最高气温达36℃,根据天气预报此后一段时间内进入高温酷热阶段。连日的高温天气将给我市建筑行业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请各会员单位及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建议做好如下防暑应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严格落实高温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高温防暑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科学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轮休,尤其是对露天、高温作业工种要按照“做两头、歇中间”的方式进行,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适当延长早、晚作业时间,做到安全生产、工程进度两不误。

  三是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供水、供电设施,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施工人员的用水、用电需求。同时,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供应绿豆汤、凉开水等降温食品,备足防暑降温药品。

  四是切实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通过设立宣传栏、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民工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普及降温知识,提高中暑等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高温天气对工程建设和职工健康带来的影响。

防暑降温通知 篇10

  XXXX: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持续高温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将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夏季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把防范高温炎热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隐患排查、防暑降温、应急救援等各项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抓措施落实,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当前高温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高温条件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岗位进行高温酷暑季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工会组织要代表劳动者就防暑降温措施与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 “送清凉”等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度,重点加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电梯和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要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高空作业、明火作业、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中毒、中暑、高空坠落等安全事故;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防止疲劳作业。

  (三)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高温天气易造成危化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化品从业单位夏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定期维护保养各类安全设施, 加强化学品储罐区安全检查,确保喷淋降温等设备完好。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储存量,避免高温时段装卸货物,适时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通风降温。

  (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高温天气易发生火灾事故,xx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商场、车站、医院以及老街、古居民等建筑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包保责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货运企业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影响发生自燃事故;要对车辆消防器材的有效性进行检查,防止过期失效;要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利用GPS、北斗等安全技术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强化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xx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旅游、水利、国土、质检、供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消除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三、督促企业落实高温防暑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大力宣传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地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类媒体,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夏季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用气、用电、交通、生产、消防和生活安全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夏季高温时段值班制度,安排带班领导24小时动态监控生产车间、施工工地等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创新应急值守方式,及时把握安全生产态势,保证信息畅通,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迅速、准确地逐级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各地、各有关部门于9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

  市安委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XXX安委会办公室

  20xx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