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9 11:17:15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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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训班的通知集锦四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培训班的通知集锦四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局直局管各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防范处置能力,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xxxxx卫计委医政医管局、西安市司法局决定,委托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和西安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于20xx年4月8日举办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局直各二级以上医院、各县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医务科长(或医纠办负责人),保卫科长;局直局管医院医务科长、保卫科长。

  二、时间地点

  培训班定于20xx年4月8日在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西安市雁翔路1616号)举办,会期一天。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参会回执,4月7日14时至18时在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曲江院区培训楼一楼报到。

  三、培训费用

  本次学习班免收培训费、交通、食宿自理。

  四、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车路线:乘25路公交车到雁翔路.杜陵邑南路口(终点站)下车。乘坐地铁三号在青龙寺下车换乘25、269号公交车到雁翔路.杜陵邑南路口(终点站)下车。

  联系人:市卫xxxxx 郭xx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南湖区、秀洲区总工会,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联合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嘉总工发[20xx]8号文件通知,对确定开设的技能鉴定工种项目、企事业定制培训及其他相关热点培训项目,经各级工会上报,根据报名情况,我们将逐步分批开班。现将有关具体开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鉴于培训项目众多,决定第一批开设计算机操作员、互联网+等12个培训项目。第二批其他项目开班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工会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和上报工作,汇总格式请严格按照电子附件(培训人员报名汇总表)填报。于6月10日前上报,其中西式面点师、维修电工两个项目的`培训名单于6月6日前上报。

  2、各级工会确定一个此项培训工作的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上报,以方便督促和反馈员工学习出勤情况,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对于同一培训项目报名人数(超50人)较多的,由于场地人数限制并兼顾培训效果,将开设多个班级。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超50人培训的,为不影响企业运行,将分散开班。具体分班将根据企业要求和培训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在开班前提前通知各相关工会联系人。

  4、请相关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和认真负责,开班后将进行考勤,由各级工会和学校共同督促学习,确保培训取得效果。

  xx市总工会办公室

  xx年x月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为提高监理人员职业素质,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监理人员应经监理业务培训”等要求,我单位面向社会举办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年满XX-65周岁的中国合法公民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建设工程监理操作指南》及相关专业知识更新。

  三、报名时间:自20xx年11月29日起至20xx年12月29日止。

  四、申报流程:

  1、登陆黑龙江建设教育信息网,点击进入“监理人员培训报名系统”;

  2、初次申请点击“个人注册”,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实名认证;

  3、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扫描件;

  4、提交申请打印《报名确认单》,接到短信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持确认单到现场报名,确认后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听课证。

  五、考试方式:培训结束后,考生本人凭手机动态验证码登录黑龙江建设教育信息网(http://edu.hljjs.gov.cn)监理人员考试系统进行网上答题,考试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此证书可在黑龙江建设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并可通过本人身份证及预留手机号打印证书。

  六、培训计划:为了方便学员学习,本着就近培训的原则,拟在哈、齐、牡、佳及大庆等地区举办培训班,其它地区待定;报名按考生现场确认的先后顺序排班,当期额满顺延下期开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微信的.“公众号”通知为准。

  七、详情敬请关注微信的公众号“香山路51号”。

  八、咨询电话:0451-53650054、82355672、82355371。

  九、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计划详见附表

  黑龙江省建设职业能力教育测评中心

  20xx年11月23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