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31 15:56:48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关于考试通知范文合集十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通知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考试通知范文合集十篇

考试通知 篇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简称NCRE)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社会,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20xx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8月31日

  考试时间:20xx年9月23—2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的考试。单次考试,每名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报名且最多可报3个科目,级别不限,但只能在一个考点报名。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网上交费:

  1.报名网址为:新疆自考在线网(www.xjzkzx.com)点击“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地址链接。浏览器建议使用IE9、火狐、谷歌。

  2.考生要注意自己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交费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上传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照片, 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下发成绩。照片要求:浅蓝色背景;48mmX33mm(高X宽);照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

  四、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级别报名考试费均为80元。

  五、考试方式

  NCRE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考生具体考试日期时间和考场地点,由考务系统编排考场时随机确定。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日期时间、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不得更改。

  六、考试成绩查询

  在每次考试结束后2个月之内提供当次考试和前一次考试的成绩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及成绩查询网站地址(http://chaxun.neea.edu.cn),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合格证书丢失、破损等需要补办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网站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合格证明书与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试对象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1日8:00~17日17:3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20xx年12月5日8:00~1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3.考试时间。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考人员可于20xx年2月2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xx、20xx、20xx三年评审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发布考试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xx〕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考试通知 篇3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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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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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

  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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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服务部20xx年7月22日

考试通知 篇4

  1 考试时间

  20xx年9月9日

  2 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8月20日

  3 考试科目

  《期货基础知识》

  《期货法律法规》

  《期货投资分析》(需要考过前面两科才有资格考)

  4 考试时长

  单科考试时间为 100分钟

  (其中前10分钟为现场采集相片时间)

  5 考试方式

  计算机考试,考生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

  6 考试题型

  1、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所有试题均为客观选择题。

  2、每科试题量为140道,满分100,60分为及格。

  3、每科考试多场次组织,单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4、期货基础知识科目:共140道题目

  单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多项选择题:40道,每道1分,共40分;

  判断是非题: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综合题:20道,每道1分,共20分

  5、期货法律法规科目:共140道题目

  单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多项选择题:40道,每道1分,共40分;

  判断是非题: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综合题:20道,每道1分,共20分

  6、“期货投资分析”科目共100道题目,其中:

  (1)单选题:共30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2)多选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3)判断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4)综合题:共30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7考试地点

  一般在天河区的学校考试

  8报名费用

  90元/科,两科165元

  考过全部包拿证(期货要两科全过才可以拿证,只过一科是没有证书的`)

  注:证书全部采用280克彩色铜版纸彩印并用最厚的过塑膜过塑,精美制作,可永久保存(成绩合格证长期有效)

  9考试成绩有效期及证书

  单科成绩有效期为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后取得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合格证书长期有效,实行电子化管理,考生可上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或打印成绩合格证书。

  取得成绩合格证后,考生如到从事期货业务的经营机构任职,可由所在机构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从业资格。

考试通知 篇5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http://www.cpta.com.cn/)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6)

  五、其他

  (一)考场设置。20xx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ea.com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xx〕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2)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考试通知 篇6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xx年湖北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xx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考生具体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考试通知 篇7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10月15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㈠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㈡

  10月16日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 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通知 篇8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5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5日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9:00开始至7月27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新闻出版局(津人专〔20xx〕6号)文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20xx年8月7日)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4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833541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考试通知 篇9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1日和11月5日,全省拟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BFT考点联系电话:(025)83792254。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我省开设英语(一、二、三级)和日语(一、二、三级)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类 别

考 试 科 目

5月21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英、日)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英、日)

笔译实务

11月5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英)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试题题型、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各语种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三)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上亦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笔译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四、报名组织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5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6日-1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下半年(11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年8月7日-2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2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一级及二级免试科目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他报考人员无须现场进行审核。报名咨询电话:(025)83226499、83227520。

  (三)省直笔译考试审核注意事项

  1.审核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江苏省省级

  机关管理干部学院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5)83226499。

  2.审核材料: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以及相同语种、类别的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审核时间:上半年 3月7日-19日

  下半年 8月8日-21日

  4.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四)上半年考试5月12日-18日(下半年考试10月26日-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与费用

  (一)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电话:010-68996078。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xx〕332号)精神,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300元。

  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40元。

  三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25元。

  (三)报考者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收费票据,具体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六、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60天后,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考试结束3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先与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电话联系,再到现场领取证书。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考试通知 篇10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2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相关规定,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同时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见《报考手册》)。

  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7月28日至8月11日

  网上交费:7月28日至8月14日

  准考证打印:10月9日至10月12日

  交费发票领取:10月9日至10月13日

  需要领取交费发票的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山西户籍或山西居住证。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须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核通知:20xx年1月3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20xx年1月8日至1月11日

  联系电话: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0351-8302522(报名条件咨询、现场资格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 0351-7339662(成绩复核)

  0351-7330067(考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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