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03 18:16:42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推荐】考试通知锦集十篇

  在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考试通知锦集十篇

考试通知 篇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简称NCRE)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社会,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20xx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8月31日

  考试时间:20xx年9月23—2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的考试。单次考试,每名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报名且最多可报3个科目,级别不限,但只能在一个考点报名。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网上交费:

  1.报名网址为:新疆自考在线网(www.xjzkzx.com)点击“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地址链接。浏览器建议使用IE9、火狐、谷歌。

  2.考生要注意自己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交费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上传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照片, 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下发成绩。照片要求:浅蓝色背景;48mmX33mm(高X宽);照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

  四、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级别报名考试费均为80元。

  五、考试方式

  NCRE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考生具体考试日期时间和考场地点,由考务系统编排考场时随机确定。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日期时间、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不得更改。

  六、考试成绩查询

  在每次考试结束后2个月之内提供当次考试和前一次考试的成绩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及成绩查询网站地址(http://chaxun.neea.edu.cn),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合格证书丢失、破损等需要补办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网站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合格证明书与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考试通知 篇2

  导读:根据人事网的公告可知,20xx年贵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5日至9月4日;网上缴费时间9月6日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试时间初级:11月5日、中级:11月4日。考试一定不要错过时间了。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2.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2.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四、考场设置

  全省九个市、州考区,考场设在市、州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5日至9月4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各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6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三)请考生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标准,初、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考试形式及试卷预订单上报时间

  本考试中级为闭卷、笔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市、州考试院试卷预订单应在9月15日前上报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 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0xx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征订,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院)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考试通知 篇3

  青海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

  一、 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6日24:00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7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8日24:00

网上缴费

10月9日-10月12日

10月14、15日

  二、相关说明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试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过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xx年6月30日。

  (四)、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审核材料

  1、《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和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证明工作年限));

  3、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老)考生还须提供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聘任文件复印件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一份。

  4、上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

  (六)、大厅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晨9:00——12:00,下午:1:00——5:00。

考试通知 篇4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考试通知 篇5

  出于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考虑,近年来,报考秘书职业资格考试人数居高不下。考生队伍的激增,也使得秘书考试市场呈现出"一片繁忙景象"。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考处副处长董晓南介绍,今年的秘书职业资格考试将要作重大改革,着重考察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以扩大考生的就业空间。

  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职业,参加秘书职业资格全国

  统一鉴定的人数呈现出年年旺盛增长的势头。从全国统考反馈的情况看,秘书职业已成为一个影响日巨、社会化愈加明显的职业领域。尽管持有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人们参加秘书考试的热度却没有下降。有关人士分析后认为:招聘单位对秘书证书的看重以及人才市场对高质量、高水平秘书人才的大量需求是导致秘书资格考试热报的主要原因。

  为了更好地适应秘书职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董晓南处长介绍说,今年的秘书考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重大改革:

  一、考核认证方式

  秘书职业考核认证方式由以前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改为情景录像测试和书面笔试模式,其中书面笔试部分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化考试模式。

  二、考核认证内容和等级

  1、秘书职业的考核内容将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主要考核完成秘书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所必备的技能和知识要求。

  2、秘书职业将由原来设定的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改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和二级四个等级。

  三、考核题型

  秘书职业考试分为情景录像测试和书面笔试。书面笔试中包括单选题、选择题和工作实务题(含文书写作)。

  特别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二级)的鉴定方式除加情景录像测试和书面笔试考试外,还改变了以往考生要进行论文撰写和答辩的模式,改为综合能力的考试。考试方法是报考秘书(二级)的考生在报名时将领取一本《综合能力考核手册》,在培训期间按照《综合能力考核手册》中的要求,提

  交相关工作实务证据。在考试当天将完成的《综合能力考核手册》上交给老师。

  四、考核时间

  秘书职业鉴定考核时间180分钟,其中职业道德30分钟,情景录像笔试60分钟,卷面笔试90分钟。具体程序安排是:上午8:30至9:00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9:00至10:00考核内容为情景录像测试;10:30至12:00考核内容为书面笔试。

  五、考试教材

  今年的秘书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教材将采用《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海潮出版社出版),考生可直接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联系(海淀区联想桥南中铁科大厦)。

考试通知 篇6

  根据《重庆20xx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时间安排》得知,重庆20xx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科(模块)60元。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保存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等待审核或确认,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科(模块)60元,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将自动确认。未 在报名日期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考试考点和日期由报考人员报名时选择,具体的`时间和场次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确定,每次考试各考 点模块报满为止。

  如缴费时提示当日考试模块数已满,请报考人员选择其他的考试日期或者考点报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 定进行。缴费完成后如需修改报考信息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期间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修改,报考考点不能修改。

考试通知 篇7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我省20xx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旅人〔20xx〕267号),现就20xx年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和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2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截止到20xx年6月30日,下同)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证书满3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报考程序

  1.导游人员自愿申报,由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机构集中统一向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报名。

  2.考生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导游IC卡、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红底免冠一寸近照4张,认真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表(附后)。

  3.报名单位要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附后),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A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B类别”;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C类别”;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高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D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E类别”,A、E类别考生填写中文类统计表,B、C、D类别考生填写外文类统计表。各市旅游局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和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附后),需提供电子表格和打印盖章完备的纸质表格。

  4.各报考单位要严格报考人员的条件审查。提供专、兼职导游的实际带团时间、扣分记录的证明;要严把导游职业道德关,对表现较差、有严重违规违纪的导游员,一律不予报考。凡发现导游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证明、考试期间作弊的,此次考试结果一律无效。

  三、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中、高级报名考试费2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200元/人(笔试两科,每科100元/人)。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于8月21日至8月31日递交报名材料,地点: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逾期不予办理。

  准考证领取,由报考单位于10月30日—11月2日,到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领取。

  市旅游委员会联系人:李海峰 电话:025—83635565

  附件:

  1.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中文类)

  3.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外文类)

  4. 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5.考试安排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20xx年7月11日

考试通知 篇8

  一、总体要求

  适应新时期课程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全面考查初中毕业生实验素养,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全市统一组织部署,各区具体统一安排实施。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查对象及范围

  1.考查对象:全市20xx年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查范围:部颁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础实验。重点考查学生对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和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三、考查的时间及结果运用

  1.考查时间:全市统一考查时间为20xx年4月5日至10日。

  2.结果运用:获得“合格”及以上考查成绩认定,是学生获取初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无故不能提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初中不能毕业、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四、报名与缴费

  1.各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及学籍核实工作,确保所有范围内学生都参加考查。

  2.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是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的基本内容之一,根据鄂价费规〔20xx〕215号文件,中考考试费统一收取。用于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统一考查的经费,其支出项目和标准依据鄂教财〔20xx〕8号文件执行。

  五、命题与制卷

  1.市教育条件处负责组织学科专家,以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呈现的学生实验为基础,根据武汉市初中学校教学实际,统一制定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

  2.市教育条件处组织学科专家,从“具体考查范围”中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2项,作为集中统一“考查试题”。

  3.考查制卷:市教育条件处负责全市统一考查的制卷与分发。考查试卷分为A、B、C三套,每套试卷中含“考查试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项。

  六、考务工作

  (一)考点安排

  1.考点设置原则

  统筹安排,相对集中,方便就近。农村地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或初中,中心城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普通高中。

  2.考点基本条件

  考点须具备规范化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成套实验室设备,学校实验室用水、用电、通风及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耗材能满足实验考查需要。

  3.考点人员配备

  (1)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

  (2)副主考2人,由区实验技能考查小组成员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3)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查开始及终止信号。

  (4)实验室管理人员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

  (5)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

  (6)检录员2名,负责考生的抽签与排队。

  (7)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

  (8)保卫人员若干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9)成绩登录员2人,负责考查成绩现场登录。

  4.考点环境布置

  (1)考点须悬挂 “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XXX中学考点” 醒目横幅。

  (2)考点须设立专栏并醒目张贴考务信息、考室安排示意图。

  (3)考点须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室安排

  1.每个考点须安排专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作考室,考室内须规范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考查要求,实验操作台上贴有醒目规范的实验编组编号。

  2.每个考室须安排考室负责人1名,负责维护本考室考查期间的纪律和安全,解决和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3.每个考室须安排考查评分监考老师6名,分别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考生的实验考查过程监督和考查成绩的评定。

  (三)考查流程

  1.各初中学校以校为单位,集中组织考生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

  2.考生根据考点的统一安排,以24人为一组进行检录。

  3.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通过抽签确定应考试题,并领取相对应的考查试卷。

  4.考生依次进入相应考室,在抽签所对应的实验台上应考。

  5.每位考生分别完成试题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项实验用时不得超过10分钟。

  6.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到考场设置的成绩登录处,呈交完整的考查试卷。

  (四)成绩评定

  物理、化学、生物每项实验考查满分均为100分。评分监考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实验步骤要求和每个考查点相应的分值,现场评定考生实验考查分数。每项实验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成绩登录

  1.考点成绩登录员负责对每名考生提交的考查试卷进行复查审核。

  2.成绩登录员按照报考系统的要求,现场进行考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成绩登录。

  3.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向报考系统上传考生成绩,并将不合格、缺考及未报名学生名单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六)缓考要求

  1.因伤、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查的考生,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各初中学校须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签署学校意见,集中到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

  3.各区须于4月20日前集中统一组织并完成缓考生的一次性考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严肃认真组织好考查工作,确保考查的信度和效度。市教育局成立由夏春胤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处、基教处、市招考办、市教科院、市教育条件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条件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考务管理等工作。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并于3月24日前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本区教育装备、教研、招考办等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组考工作。

  各考点及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分监考老师的遴选工作,组织好考查前试题项目的专项培训,确保评分监考教师准确把握考查标准和评分细则。

  各区初中学校要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在全市统一考查前后,认真组织本校毕业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学校自主测查”工作,测查成绩须作为每个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相应维度“关键表现”的评价依据。

  (三)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各考点主考是维护考风考纪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及评分监考教师回避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管理和监督;评分监考教师要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把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每一名考生的成绩,并得到学生确认。

  (四)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各考点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考生参加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交通安全和实验操作安全。

  (五)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全市统一考查期间,各区须成立专项工作巡查小组,认真落实考查期间巡查工作。市教育条件处要组织专班,督促检查各区的专项巡查和考查指导工作。

考试通知 篇9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4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14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15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19日9:00开始至7月28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3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职〔20xx〕11号)文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4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通知 篇10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二、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三、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四、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五、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六、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参加

  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七、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学

  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6220012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期末考试通知书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九、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十、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十一、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十二、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十三、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

  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十四、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

  学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6220012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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