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04 12:53:46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有关考试通知范文汇总六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试通知 篇1
各位同学:
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学生请于3月7日至4月1日下午14:30——17:00到基础部办公室报名(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报名费(每人30元)。望相互转告,过时不再办理报名事宜。
基础部
20xx年3月6日
考试通知 篇2
1、北京市第179中学
左安门浦园小区4号楼
2、北京市第109中学
幸福大街43号
3、北京市第11中学分校
天坛南里14号
1、北京市东方培新学校
慈云寺甲一号
2、北京市三里屯一中(幸福村校区)
幸福村路41号
3、北京市劲松第一中学(西校区)
劲松一区125楼
4、北京市虎城中学
磨房北里230号
5、北京市第一一九中学(高中部)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10号
6、求实职业学校(团结湖校区一部)
团结湖北三条10号楼
7、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
大山子西里甲10号
8、北京市酒仙桥第一中学(本部)
酒仙桥南路甲7号
9、北京市樱花园实验学校(中学部)
樱花园小区16号楼
10、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将台路校区)
将台路4号
11、北京市垂杨柳中学(高中部)
松榆里20号楼(松榆南路)
12、(特殊考场)
13、北京市五路居第一中学
安贞西里一区13号楼
14、中国旅游学院附属中学(西校区)
八里庄西里10号
15、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高中部)
望京南湖中园315号
16、北京市安慧北里中学
安慧北里安园5号
17、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中学
望京西园四区428楼
18、北京中医学院附属中学
和平街十五区1号院
19、北京市八里庄第三中学八里庄北里203楼
20、北京市劲松第四中学
华威西里48号
21、北京化工大学附属中学(安北校区)
安苑北里7号楼
22、北京市团结湖第三中学(初中部)
水碓子东路14号
23、北京市劲松第三中学
劲松四区406楼
24、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团结湖南路1号
考试通知 篇3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将在6月初进行。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2.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初。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间
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考试通知 篇4
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xx年9月20日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9:00—11:30
二、笔试地点
重庆市主城区内,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xx年9月17日10:00后,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除携带考试用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等必要的'文具外,严禁将书籍、资料、笔记本、纸张等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手表、收录、计算、存储、记忆、扫描等设备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考试,《综合知识》采用题本和答题卡分卷方式,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区域内按要求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作答。
4.本次考试答题卡上将由监考人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不一致,请立即向本考场监考人员提出。
5.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参加笔试。凡需自驾前往考点的考生,请将车辆停放在考点周边的停车场后步行前往考点,考生不得将车辆驶入考点内停放。
考试通知 篇5
一、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月13—19日(含节假日)
2.考区网上审核时间:20xx年1月15—21日
3.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1月15—22日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3月7—12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xx年3月12日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xx年4月19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考试:
1.已取得合格学历者,且户籍所在地是江西,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内20xx年以前(含20xx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考试通知 篇6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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