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04 15:05:43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精华】考试通知范文集合6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通知 篇1
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中小学20xx年暑假放假时间日前确定,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等。
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学从7月4日起、中学从7月11日起放暑假,中小学下学年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30-31日,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等。各地要统筹安排期末考试时间,为各中小学校留足时间进行考试结果分析和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考试一结束就放任自流。
此外,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加强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等形式,积极主动与家长联系,要求家长要加强暑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共同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考试通知 篇2
近期,有关高校正在组织20xx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教育部重申,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10号)要求,加强考试安全,严格规范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教育部强调,高校要切实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考评工作。
二是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要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不得安排考评人员跨专业评审;校考中校外考评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多地设点组织校考应确保考试组织、评价工作的一致性。
五是要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考评人员,终身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六是高校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实行回避。
七是严禁各招生院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教育部强调,对艺术类专业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查实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考试通知 篇3
各区县财政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16号)、《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6号)、《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1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实际,定于20xx年下半年进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组织
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证打印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式。
此次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xx〕832号)的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9:00开始,6月29日17:00结束,报满为止。考生可任选考区、任选科目报考。
2、现场审核时间。7月4日至7月6日三天。各区县开通现场审核系统,完成现场审核、收费、收表工作。现场审核办理时间以各报名点安排时间为准(报名地点附后)。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xx〕396号),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
五、考试时间安排
8月6日至8月7日。准确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科目和题型
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考题覆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所有知识点,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综合题五种类型。无纸化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七、考试方式和成绩衔接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个考试科目。三个考试科目同时报考同时及格即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可选择报考全科、双科或单科,考试成绩与20xx年3月的考试成绩具有同等效力,合格成绩保留到下年有效。考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考试完成后当时出成绩,考生一周后可登陆北京会计网查询。
八、打印准考证
20xx年7月20日后,考生可自行在北京会计网上打印准考证。
九、证书的申领
20xx年9月20日后,成绩合格考生可到原报名点领取证书。
特此通知。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省高教厅通知,二○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上午xx时举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下午xx时xx分举行。
现将有关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二○xx年xx月xx日至xx日
二、报考条件:
四级:
1、计划内20xx级本科生(不含已提前通过四级的学生);
2、往届未获通过四级的在校本科生;
3、已修读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校专科生;
4、在校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具有相应英语程度的本校在职人员,大学英语《有关四级考试的`通知》。
六级:已取得四级证书的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和本校在职人员。
说明:根据省高教厅关于不得跨校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通知精神和规定,凡是在校期间未在本校报考而到其他学校报考的学生,其考试成绩一律
不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
1、在校生到所在学院办理报考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费:四级23元,六级25元。
2、报考六级的学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方可报考。
3、已毕业的本校历届生或校内在职人员须持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考务室(B213)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费每人60元。
4、本次考试仍采用电脑报考方式进行,如中文词库不完全,无法打全考生姓名,请在报名单上将姓名补全。各学院将报考名单输入电脑后,将名单打印并公布,以便让考生核对,杜绝错报、漏报现象。核对后于xx月xx日之前将名单报考务室,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
教务处考务室
20xx.xx.xx
考试通知 篇5
青海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
一、 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 资格审核时间 | 缴费时间 | 缴费形式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考试时间 |
执业药师 |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6日24:00 |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7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8日24:00 | 网上缴费 | 10月9日-10月12日 | 10月14、15日 |
二、相关说明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试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过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xx年6月30日。
(四)、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审核材料
1、《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和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证明工作年限));
3、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老)考生还须提供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聘任文件复印件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一份。
4、上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
(六)、大厅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晨9:00——12:00,下午:1:00——5:00。
考试通知 篇6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xx〕14号)要求,为做好20xx年第二批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青岛考区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
(一)参加20xx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请按照《20xx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见附件,以下简称《20xx版考试科目》)所列科目(模块)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xx〕114号)文件要求,计算机能力水平作为我市各评审委员会的综合参评要素。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审委员会参考。
(三)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269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之一,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选择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可折算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继续教育证书。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考试模块一次性计5学时,累计不超过30学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有效。
二、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7月17日9:00-7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7日9:00-7月21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31日9:00-8月8日16:00
网 址:http://rsks.qdhrss.gov.cn
考试开始时间:8月8日(个人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请应试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做好青岛市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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