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10 09:04:41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关于培训班的通知模板汇编六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培训班的通知模板汇编六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市医学会:

  《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院协会定于20xx年7月在南京举办《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医政处(科、股)处主要负责人1人;

  (二)各三级医院分管领导、医务处负责人各1人;

  (三)省、各市医学会医鉴办负责人各1人;

  (四)各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9时,会期1天。

  地点:xxxxx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提高涉医案事件处置能力;

  (三)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四)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会务费700元,住宿费自理。

  (二)请务必于7月6日前登陆wwxxh.org,在活动报名处进行在线注册。

  (三)宁外参会人员于7月9日下午18时前报到,在宁参会人员于10日上午8时前报到。

  (四)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培训各市公安局、司法局也将派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

  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025-xxxxx40。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我校开办初中升高中衔接(高一预科)班和高中一年级升高二课程培训补习班,上课时间:高一升高二数理化补习班7月20日至8月9日,高一预科班7月9日至8月14日,培训科目: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聘请重点高中把关教师任教,欢迎同学们前来咨询、学习。

  校址:人民广场对面百佳惠楼上(二楼)

  电话:188XXXX828(黄老师)

  XX县XX培训学校

  二〇XX年X月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教育系统“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温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家庭教育的科长或专职干部。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定于11月19日至23日在成都大学进行,19日在成都万力多大酒店明蜀店(成都龙泉十陵成洛路2261号)报到,20日开始培训。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专家讲座、交流研讨、现场参观等形式,主要内容为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等。

  四、其他要求

  (一)学员必须全程参与培训学习,按时完成培训作业。因各种原因出勤登记累计缺课达培训课时10%以上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二)“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见附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通知,并于10月26日(周四)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空余名额,另行统筹安排。

  (三)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培训人员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电话:

  附件: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名单

  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24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 在我校所学 科目的学费已到期

  即( 月 至 月 日止),共 次。请缴纳下期学费 元。

  感谢您的一贯配合和支持,我们欢迎并期待您的.光临与指导!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制定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各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食品企业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涉及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定于20xx年12月13—1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抽检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及抽检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思路的解读;检验结果判定案例及食品标准应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二、师资安排

  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抽检政策研究及抽检工作的资深专家等。

  三、培训对象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3、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食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四、报到地点,培训地点及时间

  报到地点:北京中冀斯巴鲁宾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近锦绣街,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A口出)

  培训地点:中国检科院亦庄办公区7005室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1、请自愿参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点击所选班次开始报名(新用户需注册)。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后,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课件和学习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xx年11月15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20xx年度广场舞骨干免费培训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广大群众的`广场舞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做好参加全省新编广场舞大赛活动的组织工作。文化馆决定举办20xx年度广场舞骨干培训班,现将相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面向城区各广场舞团队,以“免费培训,公益服务”为原则,通过开展广场舞骨干免费培训,提升广场舞创作水平,推动广场文化蓬勃发展。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2日至16日

  报名地点:文化馆二楼办公室

  培训时间:20xx年5月17日至18日

  培训地点:县文化馆三楼排练厅

  三、培训对象

  城区各广场舞团队、舞蹈爱好者等。

  四、培训内容

  广场舞基础知识、培训以实践教学为主,基础理论为辅的形式进行。

  五、培训形式

  1、文化馆组织辅导老师现场进行教学。

  2、免费培训。

  20xx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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