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11 11:38:59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进一步加强通知范文集锦五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进一步加强通知5篇,欢迎大家分享。

进一步加强通知范文集锦五篇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1

  为解决当前我区狂犬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治措施落实

  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加强全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AA市XX区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副区长)

  副组长:XX(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XXX(区卫生局)

  XXX(区委宣传部)

  X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X(区工商局)

  XXX(区财政局)

  XXX(区教育局)

  XXX(区文广新局)

  XXX(区农业局)

  XXX(区交通运输局)

  XXX(区市政局)

  X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XXX兼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防治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区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区和划定的禁养区特殊需要的养犬的审批、管理;负责对禁养区内特殊需要的犬只进行审批、管理、发证,审发率必须在95%以上;对违章养犬的群众进行教育处理;负责处理辖区违章养犬和查处拒绝、阻碍“狂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农业部门负责落实犬只免疫、提供犬只免疫服务,做好家犬的强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率,确保禁养区特殊需要的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农村犬只免疫率不低于85%,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负责对城乡准养犬只进行预防注射、登记、挂免疫牌,发放《家犬免疫证》,统计报告家犬免疫数;负责对免疫犬只的统计和造册登记;负责对犬只带毒进行检测和监测;负责开展动物健康带毒研究调查;负责犬只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指导镇(街道)捕杀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出现疫情后,负责家畜(禽)狂犬病疫情监测和统计;负责患狂犬病死亡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并协助做好疫点和污染物的卫生消毒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卫生部门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及犬伤人的登记和报告;负责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病人救治,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118号)规定救治犬伤患者;负责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重点对镇(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医生进行培训,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工作要在应急处置方面下功夫,要让基层医生,特别是急诊医生掌握狂犬病的应急处理知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对被犬伤者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注射,最大限度地减少狂犬病的发生;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疫苗注射,并做好狂犬病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流通渠道。要认真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加强狂犬病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检查、指导,对不具备疫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保证疫苗质量和暴露者生命安全;出现疫情后,做好狂犬病人死亡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狂犬病人尸体消毒处理;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血清学监测;主动加强与动物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工商部门负责犬只、犬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辖区犬类交易市场经营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犬只、犬肉的行为,禁止未经审批、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犬只、犬肉进场交易;协助农业部门对农贸市场出售的犬类产品和加工制品的检疫和监督;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违章携带、运输犬只事件。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辖区养犬的申请登记,其中农村养犬由村委会初审登记,报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备案,报审率必须达到85%以上;负责监督禁养区内严格实行栓养或圈养(栓养犬只绳链不得超过3米。溜犬时犬主人必须用绳链套住犬只,犬主人与犬只的距离必须限制在1米以内)。负责统计并掌握犬只变动情况;负责对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进行捕杀;负责处理辖区准养区内违章养犬及违反《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案件;负责辖区狂犬病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配合公安、农业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养犬户的教育,做到规范养犬,协助做好强制免疫及捕杀狂犬、无主犬等工作;出现疫情后,配合公安、卫生、农业部门做好疫区的卫生消毒、疫点和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三、严格犬只管理措施,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做好犬只管理和犬只免疫是遏制疫情上升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发动群众参与犬只管理,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进一步落实“管、免、灭”措施。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犬只管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四、强化犬只免疫接种,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对犬只实行免疫接种是预防狂犬病的关键措施。动物防疫部门要认真开展犬只免疫接种,采取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方式普及犬只免疫接种,建立犬只免疫档案,所有经免疫的犬只要佩带免疫标志。要严格实行动物狂犬病免疫的“五个到位”和“五个不漏”(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台账到户、标识到畜;区不漏镇(街道)、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畜(犬)、畜(犬)不漏针),确保城镇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农村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同时要加强免疫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以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五、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通报疫情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狂犬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和缓报。要建立健全动物间、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测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农业部门应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系统,收集报告动物疫情,定期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普查。

  卫生部门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人间狂犬病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一旦发现狂犬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并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发病原因,采取预防救治措施,并对动物伤人情况、狂犬病发病情况、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测。

  卫生、农业部门应建立动物疫情和人间疫情的相互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疫情通报,发生紧急或重大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处理救治能力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对狂犬病高发镇(街道)医护人员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118号),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区各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要切实加强狂犬病疫苗管理,确保人用狂犬病疫苗安全有效。要认真做好犬只免疫和犬只捕杀工作人员的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对犬伤患者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和救治。

  七、广泛宣传防治知识,全面提高防病意识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广泛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氛围。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正确的养犬方法,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及狂犬病暴露后正确处理和治疗伤口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注重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动员群众参加各种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社区、农村、学校,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狂犬病防控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大力配合公安、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有关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当地需要,进行突击性和经常性宣传,配合有关部门编辑传播有关防治狂犬病的公益性宣传资料。

  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举办狂犬病防控知识讲座,配合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八、加大防治经费投入,保证防治工作需要

  根据狂犬病防治工作需要,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狂犬病疫苗购置、狂犬病防治管理、宣传发动、兽医与卫生等部门人员培训、特困狂犬病人家庭救助、相关工作人员预防性接种等。社保部门要将狂犬病预防接种和救治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范围。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2

  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消防事故,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以及消防报警、灭火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全天候监护、待命状态;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有防盗需要的场所,应当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设置防烟、封闭楼梯的建筑物,必须确保防烟前室门和楼梯间门处于正常关闭状态,且不得上锁。

  三、禁止在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防盗网;已经安装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住宅建筑物安装防盗网的,必须预留紧急逃生出口。

  四、禁止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禁止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凡有本行为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予以纠正。

  五、禁止在民用建筑内设置存放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仓库,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六、禁止将托儿所、幼儿园、娱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建筑物第四层(含四层)以上楼层,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七、设置在建筑物二层至四层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临街商业建筑等场所,应当配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门、高层厂房的楼梯门应当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防火门或者双向弹簧门。

  八、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及小餐厅等场所,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或者简易水喷淋系统。

  九、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告的规定;同时,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对疏于监管或者监管失职的,应当依法追究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利和义务积极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举报。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工商、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相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3

处属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处属各单位:

  为强化我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全体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就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治安防范的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治安防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建立健全各基层治保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总责。要定期研究,解决治安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将治安防范工作同生产经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今后,凡内部单位因防范措施的不落实而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防范大检查

  各治保小组及单位领导立即对本单位开展一次以“查隐患,

  堵漏洞”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大检查,着重对财务室、重要仓库、要害部位的门卫、值班守护等进行逐项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值班看守力量,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治安隐患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对存在治安隐患不按期整改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实责任倒查,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各单位内部要加强巡逻守护力量。发挥治保组的作用,建立

  严格的值班制度,财务室、重要物资仓库、生产要害部位设专人守护,并安装技防设施和报警装置。严格执行现金、票据、有价证券、贵重物资器材等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各基层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活动,教育职工群众增

  强自防意识和法律意识,动员职工群众参加群防群治工作,降低内部职工违法犯罪率。积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努力维护治安秩序。

  五、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安保卫责任制,做好责任落实到人,

  把治安保卫工作同职工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4

  根据xx市教育《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安〔20xx〕46号文件精神,近段以来特别是国庆期间接连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事故,深刻暴露出假期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监护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学生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我校立即行动,迅速部署各项安全强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生及家长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家长监护人责任。现就近期我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1.举行家长志愿者护校队交流会暨交通安全培训,实现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2. 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重点对学校楼梯通道、实验室和计算机房,以及安全保卫、消防、供电、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止危及师生员工安全的事故发生。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3.开展消防减灾安全演练活动。活动中,全校师完成了突发事件发生后安全撤离教学楼,通过演练让师生更加明确了突发事件后安全逃生的`路线和过程,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4.加强台风后校园修复整改工作。组织人员加强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及防范工作,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校园修复整改工作。

  5.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本校门卫及保安员配齐钢叉、橡胶棍、辣椒水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6. 组织全体师生及家长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5

  各职能组、班组:

  针对近期出现的连日高温极端天气,按照厂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镍电解三车间结合车间生产实际情况,对防暑降温工作采取了多项举措,现将进一步落实好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如下安排,请各职能组、班组遵照执行,确保安全度夏:

  1、针对电积、电解生产区槽面作业人员接触高温、强体力作业的特点,由班组申请,车间人力资源上报审批,安排职工进行间断性冲凉,保障一线岗位职工降温效果;

  2、安排班组根据工作情况和自身体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出装工作超过1小时,可适当停车进行休息,杜绝当班连续高强度工作。

  3、在岗位设置温度监测点,随时观察温度变化,调整冲凉、作业时间。发放的防暑降温慰问品,岗位人员适当利用起来,采取毛巾吸水物理降温,携带的水杯加入冰糖,防暑降温药品随身携带等措施,用于职工作业间隙降温使用。

  4、电积、电解CD跨等区域使用的`轴流风机,班组确保运转正常,发现故障及时汇报设备组予以检修。

  5、平台吊车使用的空调等设备提前检查,保证运转正常,有制冷效果。

  6、中控室安排当班人员熬制绿豆汤等防暑饮品,并保证安全、卫生、足量供应。

  7、车间分会负责将厂里配发的药箱里防暑降温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8、安全组将按作业性质比例将防暑降温药品配发到生产班组,有班组统一协调合理发放。

  9、中控室负责监督,各班组后勤人员每天坚持把桶装纯净水分发到生产岗位,解决岗位职工饮水问题。

  10、车间材料、保管及综合班人员负责监控危化品存储点温度情况,检修使用的乙炔、氧气、氩气等气瓶室外使用必须采取阴凉,通风区域,必要时采用遮阳措施,浸出班监管的氮气瓶确保安全使用。

  11、在不影响生产运行情况下,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岗位职工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安排调整作业时间、安排随时进行冲凉、休息。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35℃以上室外高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12、车间利用微信平台、视频安全会发布和组织职工学习防暑降温预防措施等知识,对职工进行防暑安全教育。

  13、各班组要监护好单人作业岗位人员及高温岗位身体特殊人员安全,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车间处置。职工个人感觉有“中暑”等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同岗位职工、汇报班长,班长予以正确、妥善处置,不得隐瞒不报,严重时必须送医院就诊。

  14、各班组要引导和教育职工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注意休息,保证精力充沛,安全作业。

  三车间

  20xx年x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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