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党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2-24 21:16:00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21年补交党费的通知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补交党费的通知,欢迎大家阅览。

2021年补交党费的通知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补交党费的通知【1】

局属各党支部(总支):

  为做好第一季度党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要求

  (一)各党支部(总支)收齐本单位的党费后填写好《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见附件1)与《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二)请各党支部(总支)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党费存入天河区教育局账户,账户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账号:44-XXXX,开户行:农业银行员村支行。填现金缴款单时,请填写清楚缴款单位名称和时间,建议到天河区府农行存缴。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党支部(总支)将《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和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的第二联《客户回单》(原件)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天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政府3号楼2009室)。

  (二)各支部(总支)须根据党章相关规定,按时如数缴纳党费。如有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纳,需如数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出6个月。

  补交党费的通知【2】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14]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补交党费的通知】相关文章:

2022年党费收缴的通知(精选10篇)08-22

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报告(精选14篇)12-29

个人放弃补交社保承诺书范文(精选8篇)10-27

2023年党费收缴情况最新自查报告(通用13篇)03-01

录取通知是怎么通知的呢03-14

通知聘用通知书范文04-01

幼儿园通知开学的通知02-25

会议的通知01-14

放假的通知11-04

学院的通知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