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有关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19 14:27:11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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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有关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
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一
市、县、自治县旅游委(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6〕58号),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中国旅游日”宣传和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根据国家旅游局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广泛参与。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
(二)公益惠民。鼓励调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和促销活动,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
(三)突出主题。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年度主题,策划宣传并开展活动。
(四)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资源和条件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
(五)形式多样。鼓励各地推出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力大、形式多样的活动。在举办传统活动的同时,鼓励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新手段扩大活动效果。
(六)节俭高效。在举办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二、活动口号和主题
“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爱旅游、爱生活。
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
主题的内涵是: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扶贫脱困,和平使者、友谊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9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时间,活动时间可延展到5月19日前后时段,我委将于6月8日在定安县举行2016年海南乡村旅游文化节启动仪式暨2016年中国旅游日海南省分会场活动,各市县旅游委(局)可在“5.19”当日及前后相邻时段,结合乡村旅游文化节,组织开展相应活动,名称可用“2016年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围绕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积极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5月19日当天及相关活动。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倡导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倡导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结合乡村旅游文化节,开展乡村旅游节期间优惠活动。同时,要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深入开展旅游企业优质服务活动和旅游者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创先争优,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利用旅游日契机,深入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游客文明素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安全旅游、绿色消费、理性维权。
(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群众和游客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以及各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旅游委(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活动主题,结合2016年海南乡村旅游文化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在4月22日前上报各市县旅游委(局)2016年“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详见附件1)。
(二)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做好当地“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统计工作,于4月27日之前汇总上报本地拟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拟采取的惠民措施(详见附件2、3)。我委将集中在媒体上宣传,同时上报国家旅游局。
(三)各市县旅游委(局)要认真做好“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于6月12日下午5:30前上报“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以及其他可用于后续宣传报道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四)各市县旅游委(局)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请见中国旅游网,网址为:
特此通知。
联系人:翁书雅,邮箱:hzc207@163..com,电话:65200636,传真:65200063。
附件:
1.各市县旅游委(局)2016年“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
2.各市县旅游委(局)2016年“中国旅游日”拟举办的活动一览表
3.各市县旅游委(局)2016年“中国旅游日”拟采取的惠民措施一览表
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二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相关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公民旅游的意识、激发群众的旅游热情,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的良好氛围,我局将于5月19日举办2016年衡阳“中国旅游日”暨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
二、活动地点:衡阳市石鼓书院广场
三、参加人员: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旅游局分管副局长、市场股长;部分市区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负责人、饭店协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活动内容:
1、衡阳旅游简介展览、宣传片播放
2、各县(市)区旅游简介展览
3、旅游企业简介展览
4、旅游法、文明旅游、文明城市创建展览,旅游知识咨询
5、现场发放旅游宣传资料及文明旅游宣传手册
6、LED屏广告车在市区移动播放衡阳旅游宣传片、文明旅游等相关资料
五、具体要求:
1、5月18日-2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组织在车站、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旅游咨询、发放旅游宣传资料等活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及其他相关旅游企业要围绕中国旅游日的主题,悬挂横幅或在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标语。
2、市局在活动当天为各县(市)旅游局各提供1个展位,所有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饭店各提供2个展位,请全体参展人员自行携带宣传资料于5月19日9:00之前到达现场,并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衔接,于指定位置就位。
3、市局为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提供展板1块,尺寸为长2米,宽1.2米,由各单位自行设计、市局统一制作。请各县(市)区旅游局提供当地最新的资料及图片,要求文字在1000字以内,图片4-6张,尽量清晰。以上资料请于5月15日前发至广告公司统一制作,如因发送不及时造成无法制作,由各单位自行解决。衡阳市环保广告公司联系人:邹总,联系电话:18907346189,QQ邮箱:32137109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