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事件反思及观后感,南京遭虐男童因家穷而被过继

更新时间:2022-06-19 19:36:16 小学资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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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事件反思及观后感,南京遭虐男童因家穷而被过继

近来,网上热议的“幼师虐童事件”——一位年轻幼儿园女老师拎着一男孩耳朵往上提,孩子痛哭,而女老师脸上挂着笑容。这张照片在网络社交平台被发现,随即被曝于网络,并被大量转发。照片上,教师的笑容令网民感到愤怒:“如此无良,如何能做老师?”虽然虐童教师受到了处理,涉事幼儿园也为“聘用无证教师”付出了代价,但这远远不能消除这件事给社会带来的震惊。

虐童事件反思及观后感,南京遭虐男童因家穷而被过继

收养孩子不是一件易事,需要很多的付出,甚至还会面临很多烦恼。大多数人收养孩子,都是基于一种美好的想法。很多虐童事件的发生,是多种原因推动的结果。如果及时得到警告和制止、帮助和指导,不仅会让儿童免于伤害,也会让当事父母悬崖勒马,及时反思反省自己,让收养行为善始善终。从这一意义上讲,虐童事件的发生,其实是一种双重伤害。

原标题:虐童案件缘何频发

2013年的南京饿死女童事件还历历在目,近日,又有网友爆料称,南京一对夫妇涉嫌虐待9岁养子致其浑身是伤。目前,其养母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近年来,虐童案件频发,在我们呼吁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同时,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就是:这是一个被收养的孩子,全国还有多少被收养的孩子,他们是否也遭遇过或正在遭遇家暴、虐待呢?

增设“虐童罪”迫在眉睫

何强

南京警方4月5日通报男童被养母虐待一案,男童养母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刑事拘留。警方的及时介入,体现出对未成年人权利的关注、保护,但是,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仅以涉嫌故意伤害刑拘此案的当事人还不够,还应该追究其虐待家庭成员的责任。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调查。

警方目前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当事人,可以理解,因为这只需有其造成伤害后果的证据即可,而对其以涉嫌虐待罪进行刑拘,却有些困难。按照《刑法》,该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其中有“经常”的情节要求,这就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是否是经常性行为,一次伤害,构不成虐待罪。

但从媒体报道的案情看,此案已涉嫌虐待,而非仅仅是某一天的故意伤害,孩子身上留下的伤痕,很多是陈年旧伤,而不是一次伤害留下的。据报道,从去年开始,老师发现孩子身上的伤痕,不久前又发现孩子耳朵出血,才发现问题严重。从《刑法》角度看,虽然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要比虐待罪量刑高——“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是,家庭成员间的故意伤害,很容易逃脱处罚,由于故意伤害罪是以身体受伤程度量刑,因此,如果身体受伤程度轻,或者伤势已好难以取证,实施故意伤害者,就可能处以很轻的处罚,甚至逃脱处罚。此案中,孩子的受伤被判定为轻伤,因此对其养母的处罚不会很重,而这对孩子身心造成的影响,远比肉体的伤害更严重,不能忽视养母对其长期的虐待。

事实上,由于我国只有虐待罪,没有“虐童罪”,且“虐待罪”限定在家庭生活成员之间,而且量刑较轻,因此,对孩子的权利保护,还有些苍白乏力。对于家庭中的虐待,往往以故意伤害追究责任;而对于非家庭成员的虐待,诸如老师虐待学生、其他成人虐待幼童,也往往以故意伤害,甚至寻衅滋事追究责任。2012年浙江温岭幼儿园老师虐童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当时警方以“寻衅滋事”对当事教师进行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当事教师被依法释放。

要切实保护未成年孩子的权利,我国应该在《刑法》中增设“虐童罪”,一方面,虐童罪不能限定在家庭成员之间,而应扩大到所有虐童行为,包括教师虐待学生;另一方面,要提高虐童罪的量刑,目前的虐待罪,没有分受害对象,而对儿童的虐待,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因此,在虐待罪基础上,增设虐童罪,可以引起社会对保护儿童权利的重视,也加大对虐童罪行的惩处。

什么样的人可以收养孩子

乔杉

在这起南京养父母虐童事件中,网友们纷纷质疑,到底什么样的心理,才会这样对待孩子?据称“男童养父母都是高知群体”,更是引起一些网友的惊诧:知识都学到哪里去了,这难道就是清华校长陈吉宁曾经讲过的“高知坏人”吗?这起事件的发生更加启示我们,虐童与财富无关,与职业无关,与文凭也无关。

收养孩子不是一件易事,需要很多的付出,甚至还会面临很多烦恼。大多数人收养孩子,都是基于一种美好的想法。很多虐童事件的发生,是多种原因推动的结果。如果及时得到警告和制止、帮助和指导,不仅会让儿童免于伤害,也会让当事父母悬崖勒马,及时反思反省自己,让收养行为善始善终。从这一意义上讲,虐童事件的发生,其实是一种双重伤害。

不管怎样,不能虐待孩子,这是一道必须坚守的底线。虽然真相还在路上,但就目前已经浮现出来的事实来看,当事夫妇的行为确实不当,已经违背了基本的法律和道德。可是,再追究责任,都无法回避已经发生的伤害。如果说当事夫妇的心理存在问题,

那我们想问的是,其心理问题到底是现在才有,还是一直都有?

如果是一直都有,那就涉及到收养资格问题。收养孩子,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精力和财力,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能力。那些存在严重心理缺陷的人,是不具备收养条件的。国外对于收养人的心理能力就十分重视。比如在法国,收养人需要接受社会心理评估,评估合格才可以收养。我国《收养法》指出,收养人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但并没有明确必须具备什么样的能力。这也启示我们,应对一些关键条款进行细化,比如抚养能力问题,这个“能力”应该具体化。有人呼吁,对收养人进行心理评估,我认为这是完全有必要的。

抚养孩子是一件很复杂的事,随时面临各种挑战,人的思想和行为也是存在变化的,即便当初通过了心理评估,也不代表以后就不会产生心理问题。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曾经印发通知,要求建立涉外收养跟踪反馈制度。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于收养关系形成后养父母对孩子是否存在虐待,相关部门也缺乏有效监督。”不仅是涉外收养,涉内收养也需要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如果有了跟踪反馈制度,很多问题就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得到制止,南京这位男童还会长时间遭罪吗?当事夫妇的心理问题也会及时发现,教育不当也会被迅速纠正。

希望这一事件的发生,能够倒逼法律法规完善,让收养沐浴在法治阳光下,让儿童快乐健康地成长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幼儿更应受到最好的教育和爱护。可是,近年来,幼师虐儿事件屡屡发生,先是山西太原五岁女童不会“十加一”被老师扇数十记耳光,然后是浙江温岭颜艳红将“扇耳光”翻新为“揪耳朵”……幼儿园女教师揪幼童双耳离地等幼师虐童事件给我们的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虐待幼儿事件频发更是扯出了幼儿园遍地开花、管理无序,学前教育尤其是幼儿教育尚没有规范纳入基础教育体系的沉重话题。有关部门对幼儿教育管理粗放,监督缺位。开办幼儿园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良莠不齐。教育设施、生活条件、师资水平较差的幼儿园也掭列其中,有的幼师甚至根本没有参加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根本没有领悟师德师风的真谛。这或许是虐待幼儿事件频繁上演的重要原因。  

5日,现代快报封6版报道了南京江北一小学二年级的男生童童(化名),因没完成养母布置的课外作业,而遭到养母殴打、导致全身多处皮肤受伤的事件。目前,童童的养母李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高新警方刑拘,童童被亲生父母带回老家抚养。

童童出生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庭?父

母为何要将他送养?他的养父母跟他父母到底是什么关系?他的养父母平时对他如何?5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了童童的养父,并赶到童童的安徽老家,与他和他的亲生父母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现代快报记者李绍富项凤华

进展

养母李某某被刑拘

发现童童身上有很多伤,老师立即报了警。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警后立即介入调查。4月4日,童童的养母回到南京,就被警方带走配合调查。面对警方调查,50岁的李某某承认几天前因童童没完成她布置的作业,一生气打了他。童童双手和背部的伤,是她用挠痒耙和跳绳抽打的,脚部的伤则是她用脚踩的。

早在4月2日,学校报警后,警方就对童童的伤势拍照取证,并进行了法医鉴定。4月4日晚,法医鉴定结果出来,童童四肢和背部受伤较重,多处红肿,已构成轻伤。昨日凌晨,警方依法将在派出所留置询问、配合调查的李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刑拘。

童童的脖子上有伤痕

  童童的脖子上有伤痕

童童的左脚肿得很厉害

  童童的左脚肿得很厉害


对话

养父

我们都很爱这个孩子

现代快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童童的养母曾是文化工作者,不久前刚退休,他的养父是律师,在业界颇有名气,口碑也不错。

据童童的养父介绍,他们领养童童是通过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的。虽然平时管得很严格,他和妻子对童童一直都很不错。尤其是他妻子,为了童童能好好学习,把工作都放在了一边,主要精力就放在了童童身上。她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儿,可以说她对亲生女儿都没有对童童这么关心。

童童的养父称,童童平时也还算听话,尤其是在家里。每次考试成绩都还不错,他的养母付出很大的心血,每次在考前都会陪着他复习一个多月,给他讲解很多知识。

生父

希望孩子留在南京上学

李某某被刑拘后,在警方的协调下,童童回到了安徽的亲生父母身边。昨晚8点多,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安徽来安县一个小村庄,找到了童童的老家。童童的父母都是当地的农民,靠种地为生。

“我们当初把孩子过继给他们,主要是希望孩子能在那边上学,学习条件好一点,将来能有出息。”童童的父亲老桂说起孩子的事,眉头紧锁,因为他担心,出了这样的事,童童再也不能回到南京,不能回到他喜欢的学校上课了。

据老桂介绍,他有三个孩子,大儿子22岁,女儿12岁,9岁的童童是老三。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大儿子上完中学后,就在家务农了。

“童童的养母是他妈妈的表姐,三四年前,童童的妈妈跟她表姐聊天时,谈到童童上学的问题,表姐就说,老家学校条件太差,南京条件不错,不如把童童

过继给他们,这样就可以在南京上学。”老桂说,这个表姐一直对他们都不错,就通过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把童童过继到了表姐那边,户口也迁到了那边。

“表姐跟我们说过,童童比较调皮,喜欢撒谎,而且有时还在学校跟人打架。”老桂称,他也知道表姐对这个儿子比较严厉。

“4号晚上,南京的警察过来,说我们家小儿子出事了,当时我们以为孩子遭遇不幸了,我们两口子都哭得不行了,后来警察慢慢开导我们,说孩子是被他养母打伤了,不过还能走能跳的。”老桂称,后来,他们赶到南京,看了童童的身体,发现伤势还好。“我们并不怪他们,也不怨恨他们,他们确实帮了我们很大的忙,希望童童能尽快回到南京,继续上学。”老桂说。

童童

我不想睡觉,我想妈妈

平时童童晚上9点半左右就睡觉了,可昨晚9点半,他一直不肯睡觉,说想回南京的家,想找妈妈。“那天妈妈让我看书,我没看,后来她让我给她讲书上的故事,我讲不出来,她生气了,才打我的。”童童说,当时他穿了衣服,妈妈用挠痒耙打了他五六下,后来又用跳绳抽打了几下,踩了他的脚。当时他哭了后,妈妈就再也没打他了。妈妈打他的时候,姨父(养父)在另一个房间不知道。

“第二天姨父送我到学校,我发现自己的脚疼了,当天刚好是我值日,就跟老师说脚疼,不想值日。后来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问了脚是怎么弄的,还看了我身上的伤。”童童说,以前他记得妈妈没打过他,这次打他,是因为自己撒谎了,他不怪妈妈,妈妈平时对他很好,经常帮他补习,教他很多东西。平时还带他去好玩的地方玩,红山动物园和海底世界都去过,4月4日,妈妈还开车带他去了很远的地方,吃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后来妈妈接了一个电话,就带着他回来了,后来就去了派出所。

“叔叔,我妈妈到哪里去了,我跟她一起去的派出所,后来就没见到她了。”昨晚,童童不停询问现代快报记者,他妈妈到哪里去了。晚上9点半了,他还不睡觉,嚷着要回南京找妈妈,说妈妈平时对他很好。这次挨打是因为自己撒谎了,今后再也不惹妈妈生气,就不会再挨打了。

民政

已着手安置和救助工作

“舆情一出来,我们民政就介入了。先是上门,发现家里没人,公安部门把孩子与其养父母喊回来后,街道民政将孩子临时安置好了,亲生父母已将其接回去了,孩子现在很安全。”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昨天,浦口区召集民政、教育等部门开临时会议。“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做好安置和救助工作,教育部门将处理孩子的上学问题。”据她透露

,具体的措施将在小长假后公布。

据南京市民政局有关人士透露,他们一直与浦口区民政局保持密切联系,已初步拟定了相应的方案,比如孩子的安置问题,在这个事情解决之前孩子跟谁过,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是否剥夺养父母监护权

要视调查结果来确定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是否会剥夺和转移其养父母的监护权?

“据我们初步了解,这个孩子对其养父母还是蛮依赖的。”南京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分析道,这个孩子已经9岁了,有自己的思想,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强行剥夺监护权,对他未必是好事。因此,这需要专业人员去沟通,了解孩子的意愿。社区也要去调查邻里,虐待事件是偶然的一次,还是多次长期的。如果仅是因为管教孩子太生气下手重了,那还是以批评教育、以及定期回访和观察为主。

该人士表示,去年底南京出台南京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保护对象为:本市户籍、基本权益失去保障或受到侵害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遭受虐待、家庭暴力的5类孩子。其中,对监护缺失、遭受严重伤害、留守流动缺乏关爱的未成年人,区民政局和所在街道社区要向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报告,由保护中心开展风险评估,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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