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静安区小升初公办校招生细则

更新时间:2022-06-19 20:39:35 小学资讯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8年上海静安区小升初公办校招生细则

《2016年上海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汇总》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静安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继续贯彻依法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课程改革,不断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深入推进精品教育建设。

公办学校招生细则

1.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登记工作时间为4月11日-4月30日。

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应在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本区指定地点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本区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3.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地块(居委)对口的方法,划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如对口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容纳数可由电脑派位等方法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的上述对口入学对象为儿童和父母户籍在静安区对口地块一年以上、房屋户主和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其余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各学校的招生情况,采取就近入学的办法在本区范围内统一安排公办小学就读。

区教育局从2016年开始,在本区各公办小学统一建立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自2016年起,静安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4.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和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的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或在本区就读初中,办理回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读初中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5.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符合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6.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静安区全面实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实际居住静安区的适龄儿童,在新生信息登记选择居住地就读的前提下,可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具体情况可参见《2016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本区集体户籍(社区公共户)适龄儿童参照人户分离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7.根据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将随迁子女招生纳入本区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工作。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6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月30日。具体情况可参见《2016年静安区告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适龄随迁子女家长书》

区教育局和学校将对进城务工适龄随迁子女的申请材料予以验证和审核。验证和审核通过的,区教育局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实际居住地和学校学额情况在区县范围内统筹安排;验证信息有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接受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小学毕业学生凭上述有关材料统一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8.进一步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奥数等各类竞赛证书挂钩,以获奖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