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2-12-12 09:31:31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汇编15篇)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
在20xx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在20xx年1月1日实施。针对近年来各地出现的未成年人犯罪及对未成年的迫害等问题,家庭教育工作迫在眉睫。国家及政府针对此类问题有针对性的规定了家庭责任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国家各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个人对于家庭教育的支持都有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实施家庭教育的予以批评教育、训诫等。
叙述了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即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希望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家庭教育不在是父母或者监护人和老师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强调了家庭责任在家庭教育的重要因素,父母及监护人要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相关社会组织建立家长学校、服务站点等形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指导服务。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该《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家庭教育问题落到实处,家长们也要积极配合教育局、学校的工作,参加学习家庭教育的有关培训,真正把自家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抓上去。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2
通过本次学习,心得体会如下:1。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家长,必须权衡好工作与家庭的时间分配,留出亲子时间,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顺应“双减”政策大趋势,要减轻孩子课后负担,保护孩子的`休息权,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3、家长要重视“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好道德榜样和行为楷模,不要随意谩骂孩子,要学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并学会向孩子学习。
今天,短暂的学习时光虽然受益匪浅,但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带娃”却任重而道远,作为家长,必须要更用心的去理解法律背后的真理回到与学校共努力,与孩子共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3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有的父母生而不教;有的父母不知道如何教孩子;有的父母过度“鸡娃”,教而不当;有的父母信奉“孩子不打不成才”“棒打出孝子”,将殴打虐待作为家庭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4
首先感谢学校的用心安排,让我们家长能有这样好的机会学习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父母平时的一言一行,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所以,言传身教“依法带娃”给孩子一个好的榜样,才能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电子产品已经成了当今影响亲子关系的一大矛盾。企业家兼作家马克·普林斯基提出:现在的孩子都是数字原住民。也就是说孩子一出生就伴随着互联网的世界。从这一方面来讲,不让孩子接触互联网是不对的。那么如何让孩子正确地使用电子产品,这个任务就落在了家长身上。在对电子产品的使用上,平时孩子在家,我克制自己放下手机,给孩子树立好榜样。除了做家务外就是陪孩子一起看书、画画、甚至游戏,尽量做到有效陪伴。我还让孩子在使用电子产品时把握好度,在时间、空间和频率上做好限制,引导孩子做出正确的选择。比如我们召开家庭会议,制定了电子产品的使用规则:1.非必要不看电子产品;2.网课期间每看20分钟平板,就远眺放松10分钟;3.需要用手机查阅资料时,看完立即归还家长。慢慢的,他已经学会了如何正确使用电子产品,我也不再强行地控制。我愿继续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言传身教、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5
对于家庭教育,自己觉得生活也好,工作也好,家庭也好,就是尽本份三个字。真理总是隐含在朴实无华的点点滴滴之中,所以教育孩子,我们注重尊重孩子的主动性,给他一个尽可能有张有驰,相对自由的成长空间。同样,小树不修不直溜,当孩子由于天性不能换位思考的时候,我们也会及时纠正,力争在教育方面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孩子和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别人的玩具他想要一起玩,他的玩具就不想分享,这时候,他妈妈总是问他,为什么别的小朋友的玩具,你要分享,而你的玩具,为什么不能和小朋友一起分享哪?这时候,孩子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孩子妈妈,我记得有一次是这么循循善诱的,孩子妈妈问,儿子,我给你出个脑筋急转弯好不好,孩子说好啊,她妈妈说,你看过年了大家团聚,有一大桌子美味佳肴,可好吃了,但是家里只有一捆很长很长的筷子,怎么办,才能让每个人都能吃上这些好吃的哪?孩子说,这可怎么办哪,就在那里低下头来,静静的去冥思苦想。一会时间,孩子说,有了妈妈,可以让每个人夹着她身边的人最爱吃的菜,另一个人也同样给他身边的人夹,这样就不怕筷子长,每个人就都可以吃好吃饱了。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太多了,家庭教育是平淡而又润物细无声的。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家庭,平平常常的教育,但是我们珍惜孩子生在这么一个伟大的时代,是党和国家,学校以及幼儿园老师,为孩子日积月累,无私无我的辛勤付出,才真正给孩子们支撑起一片灿烂的星空,这里感恩幼儿园的老师们,你们真的是辛勤的园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共同努力,每个孩子就像一个花朵,越开越鲜艳。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6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更深刻地了解到,祖国要强大,孩子的教育是重中之重!首先,作为父母,我们有义务去引导孩子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不能只要求孩子在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孩子的身体健康和身心健康也很重要,只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他将来长大了,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才能够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让我们学习了如何教育孩子,如何陪伴孩子,让他们健康茁壮地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7
我重点学习了以下几条,感悟很多: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因此,我作为家长:
1、我们要给孩子上好人生每1课,尤其生活学习,这是学校教育不能替代的。
2、家庭的教育应该不可或缺,我们要重视,不是放任孩子自然生长。
3、有意识的开展家庭教育,需要我们认真规划。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8
看完《做好“规则教育”,护航健康成长》教育第一课认识到了以下几点:家庭教育不应该仅仅关注幼儿智力发展和学习的提高,应该更加关注幼儿个性和社会性的发展。老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3—6岁是培养一个孩子规则意识的最佳时期。
一、抓住规则教育的'关键期。
二、规则要事先下达,尽量减少事后惩罚,
三、清晰慢速地解释规则。
怎么给孩子建立规则与解释规则:
1、制定规则时,考虑幼儿的需要。
2、规则内容要明确,要有可操作性。
3、通过环境创设,帮助幼儿理解规则内容。
4、关注规则的一致性,一贯性与执行过程。
5、让幼儿体会遵守规则的乐趣。
6、让幼儿尝到不守规则的后果。
7、没守规矩时,也不要给他贴标签。
四、规则的塑造不是一蹴而就,犯错后的回顾很重要。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9
儿童处于发育阶段,给予他们指导显得格外重要,家庭作为孩子的`摇篮和第一个避风港,理应承担指引的作用。
家庭、学校、社会,只有在孩子教育的问题上团结、协调并融合起来,认真研读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履行职责,才能发挥最大的教育作用。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0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xx年10月23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一共6章、55条,除总则、附则外,用4各章节分别规定了在家庭教育方面各方主体责任和法律后果,依次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
家庭是人生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作为家长,我们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比较重视,但是在教育方法层面还是比较欠缺,迫切需要一些指导。指导是非常有必要的,之前的教育模式,大家盲目跟风,现在‘双减’开始,有规模有体系的指导我觉得挺好的。家校共育已经被不少中小学校、幼儿园乃至一些素质类的培训机构纳入了工作计划。
作为学校,我们也有计划给家长,有一些指导方面的活动开展,线上和线下都有。后期跟家长的联系会进一步增加,以前大家不怎么关注,现在家长咨询的也比较多。目前学校请了一些德育方面的带头人,给学校的家长进行讲座,近期开展的主题包括亲子关系的建立和小学生习惯的培养。
法律明确,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如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子不教,父之过。”家长要尽到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已经引起不少家长的共鸣。我觉得子不教父之过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作为父母既然生了孩子就应该教育好他,如果教育不好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我觉得很有必要。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要求和方式方法,并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这些方面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但如果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时下教育领域最受人关注的“双减”,也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得到体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这给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依法带娃,还得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当然,父母和监护人并不是孤军奋战。在一个个家庭背后,还有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在草案二审阶段,“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两字之差,背后的导向不言而喻——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是其中的有机组成和有益补充。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为促进家庭教育立法是个良好开端,后续还得做好贯彻、落实和执行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1
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当这样感人至深的歌曲还没有唤醒人心的时候,“常回家看看”后来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现在有不少的“问题孩子”出现,成了一个影响家庭和社会的大问题,所以又有了一部法律相应而生。今天,我来谈谈我学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20xx年10月23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我读完这部法律,禁不住热泪盈眶。泪水里既有对党和国家心系人民的感激之情,又有对党和国家把人民的事情做的如此之细的赞叹,更有了宣扬这部法大力的决心,我想通过大力的宣扬,引导全社会都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而让更多的家庭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的和谐。
在《大学》里有这样一句话: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意思就是说君子不出家门,也能把好的德风教化推广到全国。乃言君子教人以孝、悌、慈,亦可成敦厚之风,而成教于国矣。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我国特别非常注重家风家训的传承,像我们耳熟能详的《钱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训》……打开百度,我们可以看到历朝历代长盛不衰的家族都有自己的优秀的家训家风,也正是这些优秀的家训家风才成就这些家族长盛不衰。究其根源,这些家族都是非常注重家庭、家风、家训的家族,也正是因为他们注重家庭、家风和家训,所以他们才有了百年兴盛。由此可见,家庭的教育,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是如此的重要!
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钱理群教授一席话道出了他对国家建设人才的担心,我看到的还有这些人不仅仅是会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对家庭的幸福所起的作用也不会很大。钱理群教授的这句话还令我反思到:是谁造成了这一结果?这一结果的产生,既是社会教育的结果,也是学校教育的结果,更是家庭教育的结果,因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源。
我国现在从小学生到大学生为何有那么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扪心自问,这种现象的产生难道不是忽略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的结果吗?难道不是家庭教育缺失的结果吗?试问今天的家庭,我们在用物资喂养孩子的同时,又有多少家庭在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方面,在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的方面进行了引导和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这个规定不仅明确了父母的职责,也说明父母在孩子成长上确实担负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应该认识到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不仅仅在孩子的价值观的养成上我们有一些家长缺乏一些必要的引导,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爸爸的缺位也是一个普遍现象。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守寡式育儿”,“丧偶式育儿”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也是当今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这样的两个内容:“(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这两个内容的规定,充分显示出我们的.党和国家有真知灼见,看到了问题的存在。在此,我衷心希望每一个缺位的爸爸能够在读到这个法律条文的时候能够引以为戒,在家庭教育上回归自己的本位,因为,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无法弥补育子的失败,即便是没有国家的这种硬性的规定,爸爸们也应该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这个责任,试想一下,我们做父母的在外面打拼的再艰难困苦,如果没有培养出接续发展的孩子,我们的家族如何可持续发展!我们的国家如何可持续发展!
在家庭教育的落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上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都有各自不同的明确的分工,这让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家庭、社会,还是国家都在家庭教育的发展中起到了全方位的促进作用。我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有责任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为增进更多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而贡献我的力量。党培养了我,我就应该发扬“老黄牛精神”,在甘做人民的孺子牛中实现我的价值。
在此,我也呼吁更多的父母停下奔跑的脚步来思考一下:
在家庭中,我们除了要注重事业的打拼,物资与名誉的追求外,对于和谐幸福的家庭的建设,对于家族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是否也应该沉下心来做些什么了吧!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2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可以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牛牛范文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精选3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心得体会一近期,透过学校组织的家长学校的学习,使我有很多收获,使我认识到家庭教育是实施学校教育的.基础,学校教育要与家庭教育互动,只有家校互动才能更有利于教育。孩子健康成长,此刻的教育事...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3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古语有训:子不教,父之过。这家是说,孩子的家庭教育不到位,父母应承担一定的错过。这一传统的教育理念,如今有了新的法律注释——《家庭教育促进法》。
父母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永远都是无法低估:有些家长教育理念错误;有些家长养而不教;有些家长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有些家长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总之,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的现象在生活中颇为常见。一些家长的家庭教育很不科学、很不规范,起不到积极的护航作用,令人遗憾。
不能成为合格的父母,谈何成功的家庭教育?所以,最近几年,父母应持证“上岗”的呼声不绝于耳。从20xx年开始,我们就开始酝酿家庭教育法规,经过几次征集、修改、更正和完善,20xx年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终于走完了研究论证、民意征集、起草草案和审议通过的程序,真正成为第一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规。该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谁都想将孩子培养成于社会用的人才。可是,父母不能完全把孩子的教与育推给学校,自己也必须承担其相应的教育之责,特别是在“育”的层面,父母应承担更多。《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也表示,政府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三审时,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五日以下拘留。”就是不想让公权力过多干预父母的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归位于家庭。从这一点也能看,这部法规的重点不是如何处罚“违规”的家长,而是强调社会和政府应提供帮扶、支持,让家长出色地完成家庭教育,比如举办家长学校,比如传授家教知识,等等。
事实上,《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有倡导性、引领性规范,也有强制性规范。如果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明显差错,村(居)委会、父母所在单位都有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倘若,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乃至未成年的孩子走上歧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可以出门干预,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
家长在法规的引航下依法带娃,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减轻课业,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锻炼的时间;预防他们沉迷网络,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好他们的榜样,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就是社会和民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期待。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家庭教育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短板。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懂如何教育,一些社会问题由此而生。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从前期调研,到进入立法规划,再到今年的三次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诞生,体现了顶层设计的.重视,更彰显出对民意的回应与关切。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引导父母和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最终目标是促进各方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要求和方式方法,并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这些方面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但如果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时下教育领域最受人关注的“双减”,也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得到体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这给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依法带娃,还得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当然,父母和监护人并不是孤军奋战。在一个个家庭背后,还有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在草案二审阶段,“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两字之差,背后的导向不言而喻——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是其中的有机组成和有益补充。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为促进家庭教育立法是个良好开端,后续还得做好贯彻、落实和执行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4
我理解的家庭教育首先是尊重孩子的身心的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我会和孩子一起努力,一起进步,我对他有很高的要求和期待,但也尊重和明白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天才可能会有,但是我们很平凡,所有好的成绩都需要付出努力,而且是和他一起努力!成绩固然重要,但是身心健康更重要,让他有一颗感恩之心,教育他,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培养家国情怀,让他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他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制意识。帮助他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培养他广泛的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保证它的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开心学习,快乐健康成长!
九大方法和大家共勉:1.亲自教育,加强陪伴。2.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作用。3.相机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4.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5.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6.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7.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8.相互促进,父母与孩子共同成长。9.学习有益于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研读中我也有疑问,第一个疑问从大脑中突然闪现出来时,便是这部法律中的.一个词——促进。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审议没有通过之前,中国从古至今,家庭教育从来没有立过专门的法律,这就是家庭教育千百年来,一直成为法律的空白之地,以往家庭教育没有法律的约束与规范,才导致一代又一代的父母缺少家庭教育的意识,只是靠着传统育儿,结果就造成很多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有很强的随意性,错误育儿观,错误育儿方法可谓是比比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很强的危害性。而《家庭教育促进法》用“促进”一词,把家长、学校、社会的责任都做了明确,仅拿家长来说,必须要熟练吃透这部法律,才能够做不到不违法,从而依法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一个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很多家长包括我对家庭教育没有清晰的认知,甚至有很多人一提到孩子教育马上会想到学校,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是学校老师的事,而自己只是给孩子提供监护和物质保障,结果就成了“衣食父母”。
试想,当孩子在成人之前,在那么漫长的成长岁月里,有大量的时间在家庭里生活,竟然得不到系统的家庭教育,这如何使孩子得到良好的品行与习惯养成呢?尤其是很多品行与习惯较差的家长影响之下,使孩子从小就深受父母的影响,很难成为身心健康的人。
很感恩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必将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同时给许多像我这样的家长指引一个正确的方向。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5
初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我的感觉是,其实这部新法,一定程度上就是想帮助家长缓解我们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焦虑症”,引导我们更多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中真正重要的方面,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促进政府和全社会在家庭教育理念更新和方法优化上投入更多资源,给予不同情况的家庭分门别类的支持,比如单亲家庭、委托监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等等。这部新法规定了家庭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机构的责任与尽责方式。可以说为市场上的资源,无论是盈利性资源还是公益性资源,流向家庭教育这个领域树立了风向标,为持续提升家庭教育对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国家庭普遍的“父母素质”和家庭和谐程度表明了政府的态度。
借着跟大家一起学习这部与我们家长和孩子都息息相关的新法,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点感受。既是学习法条的体会,也是一直以来和家长朋友们交流中形成的想法。首先,我们家长必须在自己的心里,给家庭教育一个明确的定位,科学地理解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树立鲜明的界限,不要缺位的同时,注意不要越位,该守住的阵地要守住,该给孩子的空间要给足,该交给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的要交出。
我一直坚持认为: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辅助,换言之,我们家长不是老师的眼线和助教;家庭教育不是赢在起跑线的竞争与押宝,换言之,孩子的快乐童年时光不是我们为自己的焦虑买单的成本;家庭教育不是拼爹烧钱的阶层分水岭,换言之,昂贵的教育方式未必科学,理想的教育未必需要花钱;家庭教育不是衡量投入产出比的投资决策,换言之,我们没有权力替孩子决定他应该喜欢什么,他应该在什么领域投入自己的热情和精力。
在这个最初的认知边界圈定之后,我们可以结合学习新法,看看我们应该在家庭教育的观念和方法上,有哪些优化提升。第一,新法再次告诉我们:家庭教育,陪伴是最坚实的基础。新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就是“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我们都知道,陪伴,是最长情的表白,陪伴本身就是很好的教育。父母的陪伴,是孩子安全感形成的基础,也是亲子间信任的源泉。有了足够的陪伴,孩子才能放心地在父母的关注下大胆探索世界,向父母表露自己的喜怒哀乐。有了足够的陪伴,父母才能细致地观察孩子,了解孩子的思维方式,洞察孩子的发育敏感阶段,找到恰当的与孩子沟通的方式。有了充足的陪伴时间,聪明的家长和更聪明的孩子,一定能找到属于彼此的最快乐的高质量陪伴方式。
第二,新法提醒我们,家庭教育要以“当下”为本。教育当然要面向未来,但更根本的是要服务今天,给孩子一个完整、健康、快乐的童年。新法第五条第一款“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第十六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第十七条“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个很多人看来还很先进的理念——童年不是成年的准备期,儿童不是为了赢得将来的竞争而生活。“鸡娃”家长最大的问题就是,忽略了孩子身心发育的阶段性特点和规律,片面地将成长看成一条跑道,于是为了将来而牺牲现在,还美其名曰“都是为了你好”。新法尊重孩子与成人不同的特点,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给了孩子平等的发言权,这是我们家长应该认真反思的地方。
第三,幸福快乐的能力,应成为家庭教育的追求。新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第十七条第三款“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健康细胞,幸福能力是未来一个人最重要的人生核心资产。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也不是对未来社会竞争的押宝。我们可能无法预测哪门学科在未来更有价值,哪个专业在今后更容易找工作、收入更优厚、社会地位更高,但我们能确认,获取幸福快乐的能力,一定是陪伴孩子一生的重要资本,也是将来我们可以放心地让孩子独自上路的关键因素。那么这个能力,应该在家庭教育中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四,共同成长是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有的态度。新法第十七条第八款“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这句话简直就像是猴叔说的一样。多年来猴叔一直到处呼吁:我们不敢妄言教育,我们要与孩子一起快乐成长。我相信所有用心用情的父母都会发现,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从孩子身上学到的,很可能比我们教给孩子的还要多得多。而且我们自己必须不断进化,不停升级我们的知识技能包,不懈学习,持续成长,才能努力跟上孩子的脚步,才有资格被我们的下一代带进由他们创造的更加美好的未来。在孩子面前,我们真的没有指手画脚的底气和导演、设计他的人生的资本,我们可能要在甘当人梯的基础上,学会随时放空自己,随时向孩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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