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3-12-10 09:33:1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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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通用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执法教育整顿心得体会通用,欢迎阅读与收藏。
通过参加教育整顿活动,积极投入学习教育活动,本人深刻地领会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本人认为,对律师行业进行教育整顿是正确的,适时的。这既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又是对律师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几个月来的学习,我有如下体会:
首先是端正执业思想。在我们的律师队伍中,无庸讳言,确有些律师眼界低下,没有站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来对待律师职业。有的仅仅把律师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因而在执业活动中,不讲诚信,不负责任,为了使自己的当事人胜诉不惜贿赂法官;有的为了获取案源而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而一旦案件到手则敷衍塞责,于当事人利益不顾。凡此种种,与一个律师的应有品格是格格不入的。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我更加坚信,过去走过的既是正确的,今后仍然要在正确的执业思想指导下,踏实奋进,精通法律,恪守诚信,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具体案件的承办过程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使我们的国家朝着依法治国的方向前进。
其次是遵守执业纪律,自觉以执业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在律师执业活动中,我始终把握一条:律师要在从业道路上稳健前进,必须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实际上,执业纪律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和现实化,每一个具体的执业过程都反映出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可以说,执业纪律是职业道德的强制性规范,职业道德是执业纪律的内隐性要求。特别是处理与法官的关系时,我坚持一系原则:既不向法官提出违反法律和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要求,也不满足法官提出的违反法律和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要求。在与法官交往时,始终保持正常的关系。
在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不向当事人作任何有违执业纪律规范的承诺,而是尽量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材料调查清楚,并依据法律提出解决纠纷的意见,实事求是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实现代理目的。
再次要做一名称职的律师,首先必须提高道德水准。作为律师,其道德要求应当体现在多方面,对国家要忠于宪法和法律,要忠实于事实真相,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要用自己的实际行为促进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对当事人,要恪尽职守,诚实信用,用法律知识维护其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算得上具有较高道德水准的律师。在执业生涯中,我时刻注意用这个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坚定了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决心,无论遇到什么风浪,都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以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