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

更新时间:2023-03-01 18:36:26 心得体会范文 我要投稿

读《围城》有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围城》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围城》有感1

  读完《围城》,看出了钱钟书先生对赵辛楣的偏爱。

  文中的每一个配角人物,出场时都少不了钱老先生耐人寻味的外貌描写。当然,除了方鸿渐心中的白月光唐晓芙,写出了让人喜爱的容貌,其他的人,就极尽刻薄了。

  赵辛楣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会讲流利的美国英语,在华美报社任政治编辑,去三闾大学任教授,后到重庆国防委会员任职。这是游历四国,仍学无所长,学无所精,只买了个假博士文凭,在挂名岳父的小银行里任小职员的方鸿渐所无法比肩的。

  赵辛楣性格洒脱,交游广阔,社会关系中他游刃有余,他认识的“诗人"——董斜川;“哲学家”——褚慎明;三闾大学的校长——高松年等等。虽然这些是“名流”而非“清流,但足见其入世但不媚俗。

  赵辛楣出场时带着浓浓的醋意,他看方鸿渐时像阅幼稚园的大字报,与方鸿渐说话时,两眼望着头顶上的'灯泡,与方鸿渐在言辞上针锋相对。可是他对于方鸿渐只是吃醋,并无仇恨。当时读到此处,只觉事事洞明豁达的赵辛楣,也是傻傻的可爱。

  得知苏文纨嫁给曹元朗后,他与方鸿渐握手言和,并称方鸿渐是“同情者”。那个他爱了十几年的人,突然另嫁他人,他却说“祝她幸福!”。相比方鸿渐失去唐晓芙后的愁肠百结,郁郁寡欢。他则更显担当,更显真爱。

  赵辛楣在参加了苏文纨的婚礼,看见了苏文纨所嫁之人曹元朗后,说:“想不到她嫁了这么个怪东西!”。觉得苏文纨那样的人都瞧得上,觉得她配不上自己。也许在外人看来,苏真的配不上赵,只是他身在情中不自知罢了。

  他的一厢情愿终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某一天,他对方鸿渐说,想找一个简单的女子,为他做羮汤。他放下婚姻里精神契合的执念,只求一份普通的人间温暖。

  至此,我们以为赵辛楣真的情尽缘灭,洒脱的他真的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直到他在三闾大学,遇见汪太太,只因为她与苏文纨有几分相似,便让种子从伤疤里长出,明知这份情意伤人伤己,可是克制太久,便会汹涌如洪水猛兽。便惹得汪处长醋意大发,自己狼狈辞职。

  看到这里,我们才醒悟,赵辛楣并没有他看上去的那么肆意洒脱,他己是情根深种,去三闾大学任教,带伤远行,那份十几年的单相思,他并没有轻易放下。

  赵辛楣对于苏文纨,只是一个备胎,甚至连备胎也算不上。她送他相片;她把他当作方鸿渐爱情的助攻;她让他去当她婚礼的伴郎;婚后她还对他撩拔挑逗。

  是什么让苏文纨对赵辛楣这样肆意妄为伤害?是赵辛楣的爱,爱得卑微,没有原则,甘心做一颗棋子。

  方鸿渐与赵辛楣在香港重逢,在方鸿渐的追问下探矿似地从线包中找出一个目光炯炯的女孩子的照片,介绍她的时候,语言中全是宠溺,将照片放回钱包时,是看了又看。

  看到这里,觉得方鸿渐对好朋友有些虚应地快乐,赵辛楣则是冷静自持了许多,读者也感到十分的心酸和辛慰。从火热的爱情走到平淡的婚姻,被苏文纨虐过无数次的人,终于觅得良人,虐过他的人终归不配得到他的爱。

  赵辛楣在职场纵横驰骋,与各色人等过招,却独独对方鸿渐情深义重,他看人透彻,深知方鸿渐虽然“全无无用”,但他善良,讨厌学术界的沆瀣一气,有那么一点悲天悯人。于是,赵辛楣把方鸿渐当作真正的朋友,事无巨细地替方鸿渐作结婚细节的打算,替他回上海后安排职业,送方鸿渐的结婚贺礼时也是情真意切,让方十分感动。

  赵辛楣是《围城》里最完美的人物,他的身上有对爱情的执着,有着身处乱世的清澈明朗,他是那个鄙陋世界里最后的希望。

读《围城》有感2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下午的阳光格外和暖,繁华的上海也安静了许多,不再喧嚣、沸腾。

  药香微微,炉火上氤氲着朦胧的白雾。那老人午寐未醒,一只小狗偎在白发妇人的脚边打盹。

  白发妇人望着榻上的老人,他的手脚细瘦,肤色暗败。老妇人的.记性有些差了,一时想不起老人是谁。其实她连自己的名字都有些记不清了,她自己又是谁呢?老妇人支颐自问,她想了许久,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她是苏文纨,总感觉已经很多年没人叫过这个名字了,又或者是她忘了,老来多健忘。

  街上有一对青年男女打闹,苏文纨望着他们,影影绰绰记起了一个人。她原来还能记得那个人的名字啊!方泓渐,她曾经的求而不得,他们也许久没见了,应该有半生那么久。

  苏文纨回想那个男子的样子,模糊不清。她对方鸿渐,因为是初恋又求而不得,所以感到遗憾,才会记得这么久吧。方鸿渐真的很普通,若不是她苏文纨快三十岁了,她自命是看不上他的。

  她一向孤傲又清高。她在遇见方鸿渐之前也没谈过恋爱,遇见了之后,她觉得她自有方法追求到他。可惜了,她手段用尽,方鸿渐却心有他属了。想来她也是苦的,她自问是个大家闺秀,相貌不差,又是留洋博士。可她和方鸿渐也就只有一场无疾而终的感情,终不成眷属。

  苏文纨想,她应该是恨着方鸿渐的吧。她后来仓促之下和曹元朗结婚,依旧与赵辛楣交好,只是后来也不曾有过方鸿渐的消息了。

  那一天,她穿着华丽,再次见到方鸿渐,她高傲地没有理睬她。但仍然握住了孙柔嘉的手,挖苦了孙几句,她不服气是真的。她竟被这样的女人打败,也是可笑。

  现在她身边的人是曹元朗,他们之间没什么感情,或者是她对曹元朗没什么感情。几十年了,这一路也跌跌撞撞走过来了。

  街边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然后“扑棱棱”地飞走了。

  她想着,回忆也该结束了。

  药好了,药凉了,药可以喝了。

  苏文纨将回忆收回,什么也不再想了。

  下午的日光翳翳然,苏文纨整发敛容,轻声唤道:“元朗,起来,药煎好了。”

读《围城》有感3

  谈及“围城”两字,那多是想起钱钟书先生所言“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的名言。但岂止婚姻是座围城,人生处处是围城。

  书中小人物皆是栩栩如生,鲍小姐和苏小姐两个截然不同的刻画,却让我同样会有回甘生津的想法。

  “放荡不知羞耻”的鲍小姐,却是目标明确,决定果决的女人。她的家境并不优渥,还带有严重的刻板思想。她从小的时候就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因而她在物质和精神中,选择了前者。也造就了她精神上的空虚无法填补的下场。

  而鲍小姐这个小人物小到只有姓没有名,可见她的出场是对当时钟鸣鼎食样的社会的反讽。从她身上影射出许多个社会上的“鲍小姐”,她们为了华丽的衣裳抵掉了价值千金的灵魂,成为昏暗世道下的第一批产物。因而才会形容她为:如果爱情是一座围城,把婚姻当作交易的鲍小姐则是一直行走在围城之外。

  “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苏小姐,反而被高傲的气节给推到那深渊,让自己多年的苦读付之东流,沦为她曾经最瞧不起的市井泼妇的行列。伪洁与易染使她注定沦为和赵辛楣等人纠葛不断。让她女诗人的身份最后只是且只能是缀词。

  其实她们二者都被那不可名状的围墙给困住,城内的想出去却又能安之若素的.置于其中。城外的想进去却也无所作为。

  但人与人之间何尝不是一座座围墙呢?作乱者高枕无忧,跟风者唯恐不乱,偏听者是非不分,受害者百口莫辩。更有施暴者宛若百鬼夜行,而受虐者却后患无穷。他们谁也理解不了谁,谁也都不是将道歉放在字典中的人。

  人与物间的利益关系竟也开始有些明朗。昨日,我看你好似与朝阳争曙晖,蒸蒸日上,指日可待。日后,我视你如草芥,不值一提。

  但破除围墙束缚,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也未曾不是没有。像赵忠尧先生,在西方列国所围堵的和封建主义的所缔造的双重围墙内,仍旧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发现反物质的科学家,与诺贝尔物理奖擦肩而过。或许他可能在大部分人的记忆里籍籍无名,但他的学生有邓稼先、杨振宁、钱学森、朱光亚等,他培育出了中国物理学界的半壁江山,是人类科学史的拓荒者。

  他没被围墙所堵获,还翻越数道围墙。作为一个学者,他虚心向学,向他的导师密立根提出更换更高难度的项目,成功研究出了“硬伽马射线”的相关理论。作为一个为师者,他不仅创建传道授业,答疑解惑,而且还为了学生们的研究材料,多次与美国和日本交锋。身为一个研究者,他为了中国的蘑菇云能够腾空而起,大漠孤烟直的刹那,付出了诸多代价。

  种族歧视、世俗礼教、物理壁垒等都未能让他如困兽一般锁在围墙里,出不来。他跳脱于围墙之外,不受禁锢。

  恰逢少年时,少年的肩上总是担负着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们也非一定滞留在一方之地。围墙围的向来是心,岂会是人?身未至,心先至。荆楚大地之上,自能纳下那江湖快意郎。纵有千古,横有八荒,我们背上时光的行囊,踏过围墙的颓垣断壁,迈着炙热的步伐,恣意且坚定,直入白云深处,见那浩气展虹霓!

读《围城》有感4

  钱钟书的有一段这样的话:“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说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是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里最坏的。”表面我们看到这样。但事实上适得其反,因为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想选择一种吃法的人居多吧?因此活在回忆的人也应该居多吧?吊古伤今,抚昔慨今之人比比皆是。要不怎有杜甫的“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呢?怎有陈子昂的“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涕下!”……对未来倍感希望,心溢希冀之人甚为其微。或许躲在回忆中的人心存美好,觉得回忆中有希望也不得其解?

  这本书很形象地形容婚姻是一堵墙,进入城墙的想出来,没进城墙的想进去。应征了“距离产生美。”之说,谈恋爱的时候我们被激情充盈着,只恨两人不能朝夕相处,刻刻以对,便急切地想迈入婚姻的殿堂,当结婚了,随着岁月的磨砺,激情的减退,天天面对便产生了审美疲劳,以前被尘封的往事随之清晰,随之怀念一个人的日子。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平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我们的一生中有很多向往,也许因为某种原因错过许多人许多事,我们要把他看作生命的故事,留在记忆的深处,而不是无休止的怀念、叹惜!正视事业和婚姻,在婚姻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在工作上,最艰难的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这时我们是不是应该擦亮眼睛?看看身边的美好,看看真实的拥有,是不是应该寻找希望?用一颗理解、宽容的爱心,彼此信赖,相互忠诚,不管爱的路上怎样,只要我们仰望爱的星空,即使没有玫瑰的浪漫,彼此相爱的眼睛里可以看到闪烁的星星。用一颗平常的心好好工作,积极进取,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和感慨呢?

读《围城》有感5

  人生是座被围困的城堡,许多人想要超脱其外,获得真正的自由,不过这很难。理想、事业、婚姻,在一定程度上都被许多无形的力量围困起来,让你无法从中脱身。我觉得这便是小说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思想。

  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海归,一个单纯的年轻人,他起初在那名义上的岳父的银行里任职,因为想要摆脱丧妻的痛苦和来自岳父的压力,他从上海辗转来到三闾大学任教,不过大学教授与校长之间潜在的利益关系,又迫使他离开了三闾大学,心甘情愿地走进了与孙柔嘉的婚姻围城之中,最后也落了个不欢而散的结果。他不断地从一个“围城”进入另一个“围城”,或者说他从未走出过围城,最终也在围城中迷失了自己,陷入了难醒的梦。

  究其原因,我觉得与主人公的性格密切相关。方鸿渐性格单纯,不谙世事,渴望得到浪漫的爱情,是一个典型的傻小子,他遇事被动,不愿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受,空学了满脑子的知识,却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方鸿渐陷入了婚姻的痛苦中无法自拔,苏文纨从一个优雅秀气的女子变成了庸脂俗粉,孙柔嘉也悲伤离去。他们所追求的理想、事业、爱情都在这围城中慢慢沉淀,沉淀成最现实的、无法反抗的、无意识的流俗。这也是最令读者感到绝望的。

  正如小说中的一个比喻,快乐犹如哄骗小孩子吃药的方糖,骗你喝下人生之苦水。作者认同的似乎是人生本来就是座“围城”,快乐也只是在这绝望之都里唯一能抚慰心灵的一剂麻药而已。

  诚然,人生匆匆几十载,我们被限制在这有限的生命和空间之中,那些世上纷繁复杂的关系也如负在我们背上的蜗牛壳,我们极力摆脱却又不得不依赖它,任它使你的脚步变得沉重,最后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软弱藏在其中,受它的保护。这也就是庄子所说的“犹有所待”吧。

  剑客手中的剑限制了他的招式,心中的剑限制了他的境界。我们用以满足自己的手段也把自己困在人生的围城之中。随着年岁的增长,外界的物质也逐渐侵蚀着人们内心的灵魂,人们已经很难相信人类与生俱来的精神力量,也就失去了走出围城的指引。霍金曾说,他虽居于果壳之中,却自以为是无限宇宙之王。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主人公安迪在逃出监狱后说,希望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作为空间中的物质的我们虽然被更多的物质所制约着,但我们的思想却是无法被禁锢的,哪怕是一副皮囊或是一座监狱。

  我无法准确定义钱老所说的“围城”到底是什么,不过我并不想知道。我只想在剩余的人生中,心中少些困扰,自在逍遥最好。

  《围城》是一部名著,对它的寓意的解读早有定论,小作者读后有一些相同的感悟,但又不局限于此,无论是对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的性格和命运的认识,还是对小说的主题的分析,都有属于自己的个性化解读,本文语言也很有个性色彩,纯熟的文字传递着比较成熟的思想,让我们感受到了作者对作品的深入思考。

读《围城》有感6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围绕婚姻之城、职业之城和人生定位与选择之城所写的,一本在今天看来仍然很有意义的书。看不看得懂和有没有文化是两个概念,如果在那种环境中生活过,换句话说,如果你是方鸿渐,即使你不识几个字,你也能体会到书中的含义。

  读书有的时候和人的阅历有很大关系。就像人们所说,让没上幼儿园的孩子背古诗,毫无意义,因为他记住的就是符号,根本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我们读一本书也是这样,今天读的感受是这样,过几年后再读它,又会有另外的感觉。十几岁的人读《红楼梦》,和三十几岁的人读出的'味道会大不相同。

  看陈道明先生主演的《围城》是在很多年前了,当时年龄小,就是看个热闹,觉得方鸿渐挺有意思,也没理解作者有什么深意。后来再读才能理解作者讽刺意味下知识分子的茫然与不同人物所做的选择。

  我们很多人在年少时,并不能理解父母为什么要那么勤俭节约、那么努力工作、那么无私奉献自己的青春养大我们,正所谓“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当我们进入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猛然间就会泪流满面,想起自己生父母的气,和母亲吵架、甚至发誓再也不回这个家。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幼稚,因为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像父母那样爱我们。

  一切的一切都因时间的改变而变的有所不同,所以,看不懂《围城》和有没有文化无关,因为时间能让你慢慢看懂一切。阅历会让你轻而易举的理解书中道理。

读《围城》有感7

  此外,书中大量精妙的隐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添了不少色彩。例如,当苏文婉第一次出现时,作者描述了她复杂的情绪:“当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珍贵了,拒绝随便施与。现在,就像做了一件好衣服,不愿意穿,锁在盒子里,一两年后突然发现衣服的外观和颜色不时尚,有些自满和遗憾。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壳的煮鸡蛋。”

  多恶心啊。还有“鸿渐饿得睡不着,身体像一个没有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形象是多少?另一个例子是写苏文婉和曹元朗的婚礼场景和他们的尴尬:“曹元朗穿着黑呢连衣裙,忙得满头大汗…我怕他胖乎乎的身体全化在汗水里,像洋蜡烛一样变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丑陋…新郎新娘的'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都不像做喜事,反而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的,是的,就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品牌下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栩栩如生,它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捧腹大笑!尤其是在描述鲍小姐的形象时,“有人叫她‘熟食店’,因为只有熟食店才会公开展示很多暖肉;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一点也不挂,所以他们把它修改成了局部真理。“虽然你能笑出人们的眼泪,但你实际上是在批评鲍小姐出国留学,一无所获,只学了一些坏功夫回来。幽默笑话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让你在笑了之后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沿着思路追求,你会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其实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难怪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相似!然也!

读《围城》有感8

  之前一向听到别人提《围城》这本书,我想最经典的那句话就是婚姻就像围城,墙里的人想出去,墙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也许很多人觉得它是至理名言,可是至少对于目前的我,还没有这种感觉。带着很高的期待买来了一本精装的《围城》,在上下班的路上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

  书是钱钟书先生花了两年认真写完的,故事的脉络也不是异常地复杂:方鸿渐是故事的主角,故事的开头就是讲他们一众留学生乘坐轮船归国的情景。在船上方鸿渐遇到了鲍小姐,和她风流一把之后鲍小姐扭头甩掉了他。同船上的苏小姐苏文纨[wán]却对方鸿渐有了好感。论条件方鸿渐是配不上苏小姐的,可能是越得不到的越想要。看着鲍小姐和方鸿渐这么甜蜜苏小姐也想要得到。

  回到上海之后,方鸿渐又认识了唐晓芙。赵辛楣追求苏小姐,苏小姐有意于方鸿渐,而方鸿渐又追求唐小姐。最终谁都没有成功。方鸿渐和唐晓芙两个人因为误会,又因为没有胆量去主动承认什么,最终没有走到一齐。苏小姐也就嫁了一个有钱人。

  之后赵辛楣和方鸿渐、孙柔嘉、李梅亭、顾尔谦五人去了内地当大学教师。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李梅亭在倒卖药品,顾尔谦和李梅亭少带盘缠各种算计。路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又遇上了盘缠不够等等。

  最终大家好不容易挨到了学校,高松年是新版这个学校的校长,也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简单的方鸿渐以及复杂的赵辛楣都没有斗过这个校长。当然还有外语部的刘主任以及哲学的汪处厚,还有漂亮的汪太太。赵辛楣因为和汪太太的一点暧昧,一点误会,再加上被人抓到了正着,离开了学校;方鸿渐也因为辛楣走前有意无意留下的一本书,没有被继续聘用。又因为一点点误会,一点点心动,稀里糊涂的就和孙柔嘉订婚结婚了。

  结婚之后的方鸿渐一点也不顺利,婆媳关系没有处好,连自我都不太敢回家;自我挣的钱还不到老婆挣得一半,也感觉很自卑;孙柔嘉也看不上方家,只喜欢和自我的姑妈走的很近,也不照顾丈夫的感受。最终一个镜头,方鸿渐辞职回家之后,听到了孙小姐和姑妈数落他的不是,自我愤愤离家出走,又发现没有钱,惺惺的回家之后,孙小姐已经走了,老旧的闹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日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期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前两天和蔚蔚闹别扭的时候我脑海里突然想起了这一段,想起了几个小时之前我也在蓄心待她好。结果几个小时过去了两个人都很不高兴。想到之后心里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也许这就是文学著作与网络快餐的区别吧。

  感觉钱钟书的文笔确实是很犀利,并且在其中我看到了很多韩寒的影子。之前韩寒说他在模仿钱钟书的风格我还不太理解,看了围城之后全都懂了。那种短小的、幽默又带深刻讽刺的`句子真是如出一辙。抛开语言的犀利,我觉得剧情只是一般,没有异常多的跌宕起伏。方鸿渐和唐晓芙在雨中告别那一段很精彩,其他很多都是现实的写照。并且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感受到那种墙里的人想出去,墙外的人想进来的感觉。书后面杨绛女士的评论中有一段说,要是让唐晓芙和方鸿渐走到一齐再产生矛盾,可能更能突出围城的感觉。可是可能钱钟书比较偏爱唐晓芙,不愿意让她嫁给方鸿渐这么窝囊的一个人。

  这本书之后再回头品味的时候,能够品到更多地味道。就像酒需要时间的沉淀才能愈加的香醇吧。

读《围城》有感9

  我从《围城》里读到了种种爱情,也读出了自己的爱情观。方鸿渐的身上,赫然有着自己的许多影子。

  如果要给现在的自己下个定义,我想该是少年之爱的中期或晚期:

  曾经不够勇敢、或者说仍有顾虑,而始终没有迈出那一步;

  曾经顺着冲动,笨拙地表明心意,被拒后经历清醒、冷静、可能还有些故作淡定,最后装一把看破红尘的样子进行所谓的"实力分析";

  曾经抱着鸡汤的幻想"做更好的自己,等待那个人在拐角处不经意地出现";

  常常怀有自疑与不自信,担心自己不够优秀,怀着对平庸的不甘乃至惶恐,警告自己应该时时刻刻保持奋斗和努力。

  后来呀,才开始渐渐了解,单身自有单身的好处。两个人的生活或许更暖,但也更挤,需要学会悉心照顾、学会相互包容;而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我可以天马行空、随心随性,多了自由,少了拘束和负担。

  才开始渐渐懂得,自己应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更要学会自重、自爱和自立,接纳自己的开心与不开心,善待自己的情绪和品性。纵使只有一个人,也可以和自己愉快地相处、精彩地生活,更何况我从来都不止是一个人。

  读了《围城》,才开始渐渐认可,爱情与婚姻里没有最好、也没有最完美的人,只有更合适、更能相互理解体贴的`人。纵使如此,冲突和矛盾也不可避免,感情的维系需要包容、体谅乃至忍耐。毕竟,哪家孩子没有见过爸妈吵架,可一路小吵大吵,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依然携手同舟、偕老白头。

  只是,那些能持续长久地轰轰烈烈、你侬我侬、忘我忘他的爱恋,终究是极少数、几乎不存在的,又或许,只能活在肥皂剧和一些少年少女的青春想象里。《围城》告诉我的,是现实与想象的差距。

读《围城》有感10

  从小就开始听妈妈讲对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的评析,她曾经对我多次提过钱钟书先生的一句经典名言:“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现在我长大了,终于开始认真读《围城》了。

  作者钱钟书在《围城》初版的序言里曾自述创作意图说:“我想写现代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参照小说内容,可以看到,作者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遭遇。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再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地的一路上发生的故事,《围城》以喜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了抗战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在当今社会上可谓是家喻户晓了。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者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越读《围城》,就越觉得它更加深奥莫测,因为它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而且还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也许,这就是《围城》能被万人之传诵的原因吧!

  当读到方鸿渐的第三圈“围城”——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时,我又被它震撼了:《围城》中揭露的一面,竟然与当今社会的某些黑暗角落的情景极为相似!他们也与《围城》中的一面一样,心狠手辣,心有城府!这下,我终于明白《围城》的文学价值了!明白钱钟书先生为什么会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大师了!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可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却是旷古炼今。表现生活的真实,却又超过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上升到人性和世态的层次和高度上,正是一种高超的艺术!一种平常人难以掌握的艺术!

  多看看《围城》吧!它会令你受益不尽的。而这,就是我看完《围城》的最深的感受!

读《围城》有感11

  我读了钱仲书的大作《围城》,虽然没能看完,但对于里面的好词好句仍是尤新,把感悟写在纸上与大家共享。

  开头主要讲述主人公苏小姐和方鸿渐做船回国,其中有两段描写外貌和心里活动十分精彩的语句——皮肤在东方人眼里算白,可惜着白色不顶新鲜,带些干涩,她去掉黑眼镜,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擦的口红不够丰厚。假使她从帆布靠椅上站起来会见身段瘦削,也许轮廓线条太硬,象方头钢笔画成的。年龄看上去有二十五六岁,不过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订,鸿渐心直跳起来,又给那脚步捺下去,仿佛一步一步都踏在心上,那脚步半路停止,心也给他踏住不敢动,好一会心被压的不忍了,幸而那脚步继续加快的走进来。以上描述看得出作者刻画文章里人物非常细腻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

  作者对于景色的描写同样十分精彩,有独到之处——满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无声无息,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再羞涩。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不知那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几星萤火优游来去,不像飞行,像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精彩之笔,我要继续的看完它。同时建议大家都去读读着本书吧!一定会有许多收获的。

读《围城》有感12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些片段,最近才一口气从头到尾 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受益匪浅。有了很多的新认识。有的报道说:“方鸿新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是无论如何方鸿新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着句话是毋庸至疑的。打扮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有玩世不恭的态度又有点心急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他人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返样的.性格,似乎决定了他的一生。防鸿新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俩灾难的假学位。他到底是个知识分子,买假学历之前他也问问自己的良心。方鸿新的第三全为城,我想没人回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的玩世不恭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开始回有第二第三圈。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混的好,一种是真正大学的人,他们有他们的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的高尚的情操,他们因为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能得取别人尊重。而另一种就是与其相反。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是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府。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后社,从古到今皆是如此。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的都能够狠下心来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新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小人,又不得不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辛,可是并没有好好的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规的,真实的社会环境。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的去接纳它,他们尝试改变,就好象方鸿新想知道韩学的真伪,却不知道人家早已设好陷阱等他踩下去。其实;〈围城〉初卡让人觉得像言情小说,其实它更是一本1有趣的书。重点说是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原于一位知者的人性的洞察与调情。

读《围城》有感13

  说钱钟书先生《围城》好的人太多了,我也不能免俗,大喊一声:太好看了!第一次看围城还是多年以前,高中或者刚刚上大学的时候。当时也许觉得好看,但是绝没能体会到这本书的妙处。这么多年过去,也许是多了和主人公相似的留学背景,亦或是自己的经历了很多事情,再看《围城》,可谓百感交集,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掩面沉思,完全沉浸于书中的故事,实在是不得不佩服钱钟书先生的文学功力。 《围城》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

  林语堂先生在他的`《生活的艺术》一书中给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人评了评分。当评到幽默感的时候,他认为中国人具有很强的幽默感,虽然在中国文学历史里并没有幽默这个词,这还是林语堂先生从humor一词翻译过来的。但是他认为中国人天性幽默,只是中国正统文化与文学不允许幽默罢了。

  在《围城》里,你就绝对能体会到那种中国人天生的幽默感,中国语言文字里的幽默毫不逊色于西方。一个特点就是,钱钟书先生用了很多的比喻,引用,暗示等等。比如说在说到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正教授的时候他写道,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正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再比如,说到方鸿渐离家一年,回家的时候,远别虽非等于暂死,至少变得陌生。回家只像半生的东西回锅,要煮一回才会熟。看到这儿感觉分外的熟悉,离家万里,每次的归途,何尝不是煮一次回锅饭呢?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的包围下更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围城》里不仅说了婚姻和爱情,更说的是人生。在小说里,无论是道貌岸然的小丑,还是孤芳自赏的留洋小姐,亦或是喜欢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个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围城里呢?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不通事务又无能懦弱的小人物的眼光看世界,但是却触及了政治,经济,教育,银行,新闻,等社会的方方面面。

  各种各样的讽刺手法也用得淋漓尽致,让人在笑过之后又能思索到很多。小说的结尾最是令我欣赏。男主角方鸿渐和他老婆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那个一直走时不准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含的讽刺和怅惘,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读《围城》有感14

  《围城》这部书的经典性自然不必多说,他的作者钱钟书老先生自然也不必多说,但提及钱老先生,却想起了与自己相关的一件小事。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是在哪里,读到了一篇有关复旦大学一位老校长的文章。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后来回想起的时候一直把钱老先生当成这位老校长,甚至出于这个原因,还一度想到复旦去求学,但还是未能如愿。直到有一天猛然发现钱先生根本没做过什么校长,自己突然感觉这个世界是假的,赶紧去旦旦的官网翻遍了从建校以来所有校长的名单,确实没能发现他的名字。还是蛮失望的。但至今也不知道当时看的那篇文章到底写的是谁,自己又是怎样把钱老先生当作是那个人的。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是书中最为经典的'文字之一,也是最初吸引我去读这本书的原因。当时初看这句话,感觉写的好含蓄,这“城”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要把他“围”起来?他和《边城》会不会有什么关系啊。但读了原文才发现,这句话的原话是“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那时才发现,这句话讲的并不含蓄,反而是不能够再巧妙的了。当然,《边城》也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

  去年抑或是前年我就开始读这本书,但怎奈读了一点后便觉得索然无味,放在一旁吸灰。前几天又从书架上取了下来,从头开始认真拜读。此番读来却是饶有趣味。

  不像传统的中文小说那样具有故事性,情节也可以说是非常简单。或许这便是之前自己为什么读不下去的原因了吧。但这次阅读,却像是给自己打开了一片新的天地。我发现,描写性的内容居然也可以那样的有趣,看似及其平常的东西居然也可以联想到那么多的事物。就连方与孙的吵架内容都可以刻画得那样让人难忘。我想,这可能是自己书读的太少的原因吧,才会对这种写法展现出如初见一位美丽女子的好奇与兴奋。自己觉得钱先生写《围城》,或多或少的还是受到了西方文学的一些影响,字里行间还是能嗅出一点点西方文学的那种味道。倘若自己在阅读了大量西方文学之后回过头来还能对《围城》的描写感到美妙,那时候对钱老先生的敬佩之情将会更上一层楼了。

  爸爸说《围城》写得好,在于他可以让每个读者觉得这就是真的,书中所描写的内容让读者看来就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身心与情感都能投入进去。但我看他和妈妈也没像孙和方那样吵架啊。看过网上一些评论,却发现与自己所看到的东西都不大一样。比如很多人都认为方不是真心爱孙的,可我却感觉二者是相爱的。但这些也无所谓,“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不去做什么文学评论员,也不会去什么公众场合宣扬自己的思想,我只是出于自己的喜爱来阅读,读给自己,自己读自己。

  书的最后有一篇杨绛先生写的文章,记录下了钱老先生与《围城》的点点滴滴。字里行间无一不流露出对钱老先生的爱,不禁让自己联想起先生之前曾经写的那本《我们仨》,对于两位老人之间的这种爱情,在我看来还是很引人羡慕的,毕竟自己目前还没有。两人之间的那种情投意合,那种互相理解与关爱,那种彼此之间才会有的默契,都让自己很向往,也让自己为这两位老先生而感到开心。

  好像是在杨绛先生的那篇文章中看到的,说读书可以让人增长经历,但要有了足够的经历才能够读懂书,我觉得自己目前算是经历匮乏吧。或许多年以后再来重读《围城》,会有一种别样的体验。我又突然觉得,好书要多读,一遍是肯定不够的;而读书可能也不应该一味地为了读书而读书,还是要带着一种兴趣,带着一份耐心,这样才能有所感吧。

读《围城》有感15

  都市是四四方方一座城,围住了人心,欲望,情感,理想和太多的无可奈何。

  最近读完了《围城》。没读之前,以为写的是关于婚姻。读罢两天后,细想书中的情节。其实不然,围城中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自己。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进了去,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包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看见有评论说,年少读不懂《围城》,读懂已是城中人。始读的时候,觉得方鸿渐这个人并不讨喜,甚至有点讨厌。倒也喜欢钱钟书的文笔,幽默,讽刺,有趣。这世界上太多的人像方鸿渐,包括自己。忙忙碌碌不甘于平庸,不付诸努力又踏不出原地。结果终是败给了现实和无奈。

  不想把书中繁琐的细节,都罗列出来。想读过的人大抵上应该明白。一边感慨钱钟书的文笔之好,一边佩服他竟能把书中的人情世故描写的精彩,分析的透彻。倒是觉得该向老先生学一学,如何看懂人心。又如何老于世故。

  读到书中的情感纠葛,想起张爱玲说:每个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中的一颗朱砂痣。

  方鸿渐年轻时候喜欢唐晓芙,真真正正是爱情的.样子。是想起她就会坐立不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种。见了面,又紧张的不知该说什么。我想,每个人心中的角落里,许是都有这样一个人。很多年后再想起,还是会说:嗯,她真的挺好。

  没缘分也好,败给了现实也罢。

  最终,还是娶了那个不讨厌,但合适自己的人。就像书中的方鸿渐,最后娶了孙小姐。走进了婚姻的围城,再也出不来。

  但若他娶了唐晓芙,可能别的女人就变成了床前明月光吧。一样的围城,只是人不一样罢了。

  “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真正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到,想到而已。”

  想来,比起白月光和朱砂痣,在平淡生活中仅存的那一丝念想。即使是围城,我也宁肯在这城中活着。每日吵架,和好,茶米油盐和粗茶淡饭。一直烦你到老,也比天边的云要好。

  读到小说最后,结局戛然而止。刚开始以为读了盗版书,后来看到杨绛写的书评才知道。故事戛然而止,然生活还在继续。不过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平淡。不过是被围在城中的人,总是想冲破牢笼走出去。反反复复折腾许久,恍然间才发觉半生已过。

  庆幸自己年轻的时候,没有读这本书。现在读懂了,然也深知自己走不出这座城。

  只愿,我们在城中深处,都能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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