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2-06-08 18:51:23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那么责任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1

  为加强商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

  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

  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

  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天岳恒商业部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

  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经查实,物业责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天岳恒商业部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商铺名称:

  责任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观念,营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和谐社区,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特制定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门口的一定地段(含单位外墙角以外人行道、绿化带、沟道)所辖范围。“门内”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内部。

  二、凡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独立门市、商店、餐饮店,必须与江尾社区签定“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护责任,保持单位内外、门市内外、店堂内外清洁卫生,整洁优美。

  三、江尾社区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属门店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属门店的履行情况,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如双方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不予重视,一经发现,对双方责任者同时给以处罚。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三车”修理店、餐饮档(店)及其他商铺业主必须每天清洁一次门前路面,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应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箱储存垃圾,按时清理垃圾,时间为8:00时至9:30时,13:00时至14:30时,其余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临街商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广告牌;对批准悬挂的招牌,广告应规范、整洁、定期保养。禁止乱堆乱放、乱摆设摊点、占道作业经营、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广告标语等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绿化、亮化设施的维护,保持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

  五、“门内达标”的内容:

  1、环境卫生好;

  2、绿化美化好;

  3、室内整洁卫生;

  4、垃圾袋装化统一管理;

  5、坚持除“四害”;

  6、讲文明、讲礼貌。

  六、本责任书的检查考评工作由江尾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考核情况将作为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江尾社区党委、江尾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情节严重,逾期不改,并经考评组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区进行通报,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江尾社区居委会、斗南街道环卫站及城市管理规划科、文明卫生监督岗、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八、凡不签订责任书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江尾社区居委会将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

  九、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考核单位、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责任单位的确切范围:

  责任人:

  年月日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相关文章: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经典)07-20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08-23

(热门)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07-20

(荐)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07-10

【优秀】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07-11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热)07-08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精选14篇)01-14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14篇01-09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14篇)01-09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11篇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