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具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3-02-06 16:10:3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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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具责任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刀具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刀具责任书

刀具责任书1

  为进一步消除校园内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我校决定建立排查管制刀具等危险因素的长效机制,把排查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位教师,实行教师包靠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包靠责任书。

  1、包靠教师按照学校分配的学生人数进行包靠,教育学生不携带任何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危险的物品,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教师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包靠教师每周进行一次排查,检查学生是否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因素,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教师及时关注学生的行为情绪。是否有打架斗殴现象,是否有暴力倾向和心理不健康表现,学生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

  4、如果包靠教师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帮助问题学生走出困惑,消除不良情绪。

  5、包靠教师要定期讲座、案例分析、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杜绝在校学生犯罪现象的发生。

  6、教师因包靠工作失误,在被包靠学生中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7、包靠教师要认真履行上述职责。

  包靠教师:xx

  学校校长:xx

  20xx年x月x日

刀具责任书2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加强全市刀具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刀具销售企业的治安管控措施,着力解决刀具销售管理工作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强化管理,提高刀具销售企业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对刀具销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市场关于刀具管制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刀具销售企业(商户)应具备以下条件,方能从事刀具销售业务,否则停止刀具销售业务。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向公安机关登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不应设在小商品市场、小百货商、小食品店、小超市、路边店、农村集市、集贸市场、夜(早)市等商市场内。应设在距政治中心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风景游览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游戏厅、歌舞厅、洗浴场所周边500米外。

  3、按照《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北京地方标准要求,在刀具销售柜台安装能清晰辨识人脸面部特征的视频监控设备,视频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4、刀具销售一律采取柜台式销售方式,取消超市、商场内开放式刀具销售方式。刀具销售应落实“三禁两报告”管理制度。即,禁止向行为异常、精神异常和未成年人等三类人出售刀具,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行为异常、精神异常等两类刀具购买人,要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5、 管制刀具销售应落实“凭证购买、实名登记、三禁两报告”管理制度。即,由管制刀具销售企业认真核实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暂住证等。由销售人员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证件号码、购买时间和购买刀具种类、数量等信息,禁止向行为异常、精神异常和未成年人等三类人出售刀具,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行为异常、精神异常等两类刀具购买人,要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6、在重大活动期间应落实刀具销售“两个一律”的特殊管理规定。即,一律禁止销售工业用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刮刀);销售其它刀具,一律实行“凭证购买、实名登记、三禁两报告”的规定。

  7、按照内保条例的规定,建立刀具销售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刀具销售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企业内部应建立刀具销售检查、巡视、报告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刀具销售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8、刀具销售员工先培训后上岗,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刀具销售企业(商户)登记管理范围。凡符合销售以下范围内刀具的企业,一律进行登记,纳入管理范围。

  1、厨房用刀具中,刀身长超过7厘米(不含)以上的单刃、双刃、多刃刀具,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陶瓷类刀具。

  2、日常生活中,刀身长超过7厘米(不含)以上的水果刀。

  3、大号剪刀。主要指剪刃长超过7厘米(不含)以上生活用剪刀,不包括文具类剪刀。

  4、大号斧子。主要指斧刃长超过7厘米(不含)以上的木工用、野外生存用等斧子。

  5、各类管制刀具。

  三、指导、督促刀具销售企业、销售人员,提醒刀具购买人保管好购买的刀具。销售的刀具必须有完好的原始包装,并给购买者开具正式的销售发票或小票。购买者凭当日购买发票或小票可携带有原始包装的刀具,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格加强刀具的销售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管理漏洞。

  五、违反以上条款,出现一切后果,经营企业(商户)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经营摊位号:xx

  经营商户签字:xx

  20xx年x月x日

刀具责任书3

  为了更好地贯彻赣教字[20xx]101号文件精神,有效地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强化对校园内管制刀具的彻底收缴,促进“珍惜生命 拒绝管制刀具进校园”这一活动的'进一步落实,特制订本责任书。

  1、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教育治理活动当作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确立各校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此项治理负有教育、防危、查缴等职责和任务。

  3、确立各班主任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各单位要把任务做到及时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年级负责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让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到治理中,做到时时、处处、事事有人管。

  4、各校要营造浓郁的治理氛围,做好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家长会、上门走访及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和家长拒绝管制刀具的自觉性和同涉刀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5、结合班队会对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逐个清查、收缴,并把收缴清查情况做好记录。

  6、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要列入学校例会的重要内容,每周的安全教育中要列入专题内容,宣传和教育学生注意防范。

  7、各校一把手要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督促好班主任做好此项工作,在督查中凡发现落实不力的教师,除责令其整改外还将对其责任追究。

  8、因排查不力、收缴不彻底给学校安全造成隐患或不良后果的,将按厉庄镇小学奖惩制度予以严惩。

  9、对在此项安全专项治理中工作组织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按其情节将给予全镇通报批评,严重的将给予停职、待岗等组织处理。

  小学校长:xx(签字)

  年级班班主任:xx(签字)

  20xx年x月x日

刀具责任书4

  为了更好地贯彻赣教字[20xx]101号文件精神,有效地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强化对校园内管制刀具的彻底收缴,促进“珍惜生命 拒绝管制刀具进校园”这一活动的进一步落实,特制订本责任书。

  1、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教育治理活动当作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确立各校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此项治理负有教育、防危、查缴等职责和任务。

  3、确立各班主任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各单位要把任务做到及时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年级负责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让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到治理中,做到时时、处处、事事有人管。

  4、各校要营造浓郁的治理氛围,做好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家长会、上门走访及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和家长拒绝管制刀具的自觉性和同涉刀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5、结合班队会对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逐个清查、收缴,并把收缴清查情况做好记录。

  6、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要列入学校例会的`重要内容,每周的安全教育中要列入专题内容,宣传和教育学生注意防范。

  7、各校一把手要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督促好班主任做好此项工作,在督查中凡发现落实不力的教师,除责令其整改外还将对其责任追究。

  8、因排查不力、收缴不彻底给学校安全造成隐患或不良后果的,将按厉庄镇小学奖惩制度予以严惩。

  9、对在此项安全专项治理中工作组织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按其情节将给予全镇通报批评,严重的将给予停职、待岗等组织处理。

  小学校长:(签字)

  年级班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刀具责任书5

  一、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如果屡教不改,即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

  1、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2、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3、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是建设平安学校的需要。

  二、教师收缴学生所携带的管制刀具之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第五款之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三、学校管制刀具管理规定

  有关刀具的管制问题,国家公安部有明确规定,但未引起一些人的重视,在学生中还有个别人私存、携带和使用管制刀具现象。为进一步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必须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

  (一)管制刀具的种类: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教师收缴管制刀具的义务和责任

  (一)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课堂教学中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自我保护教育,向学生讲明携带管制刀具的严重危害。

  (二)在课堂或课外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要从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规劝和批评教育,并依法收缴管制刀具。

  (三)若携带管制刀具的学生不服管教,拒不交出管制刀具,应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四)协助班主任对学生的管制刀具进行查禁收缴工作。

  (五)就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之实际情况,有责任向其监护人进行通报。

  责任教师(签名)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