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2-02-09 11:19:54 浙江高考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21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下面为大家带来了2021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一、2021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烈士子女加分无异议
我们人人都知道,在高考加分政策当中有一条要求就是烈士子女能够享受高考加分政策,虽然这项政策一直都有,但是成为烈士子女要求也是非常多的,烈士子女人数非常少,对于高考来说影响并不大,而且还能够起到安抚烈士子女的作用,不得不说国家的这项政策,也是非常的合理的。
所以大多数人对于国家对烈士子女高考相关政策是毫无意义的,而且还保持着赞同的态度。
【浙江高考加分政策】相关文章:
陕西高考加分政策03-26
2021年甘肃高考加分政策03-18
2021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03-19
2021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解读04-23
高考艺术特长生的加分政策03-25
关于2021年广东高考加分政策05-01
关于2021年湖北高考加分政策05-06
2022年贫困县高考加分政策及照顾政策03-14
考研加分政策04-21
艺术加分政策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