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更新时间:2023-01-11 11:41:58 整改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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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10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10篇)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打造和谐校园。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分类分处”双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由政教处负责;图书室、电化教学设施由教务处负责;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由少先队负责;卫生、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由总务处负责;各教室的安全隐患由各班主任负责;各办公室的安全隐患由年级组长负责;各处室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3、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1)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使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消防设施检查。

  (2)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重点看护送教师和值日教师、值周领导到位情况。

  (3)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厕所及楼梯等地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摸底工作,重点看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摊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5)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看行政楼、教师办公楼、教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开展了“安全知识讲座”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小学生安全教育》专题片,聘请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7)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

  4、坚持排查治理方式的科学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督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重点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是坚持人防与物防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

  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重点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分处管理、各负其责”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围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利用“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橱窗、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师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彻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摸清隐患存量,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治措施;有则必改,改则必严;保证人员、经费、行动到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4、做好记录、主动上报

  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变能力。规范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2

  燃气有限公司为镇20xx年招商引资企业,公司建成投运以来,由于土地手续及相关许可手续尚未办理好,导致一直处于无证运营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经研究,现重新修订《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制

  成立镇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工业挂帅人同志、安全生产挂帅人同志、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责任人同志任副组长,镇综合执法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荀庄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迅速抓好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1、综合执法局:迅速对天源燃气再次排查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督促企业立即做好相关隐患整改工作;在管道检测结果没出来期间,组织专人蹲守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对天源燃气安全生产开展常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人:)

  2、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对天源燃气压力容器、供气管道安全性进行检测,提供企业停业整改或边经营边整改决策依据。(责任人:)

  3、自然资源分局:做好土地报征、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责任人:)

  4、建设局:督促、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合法、合规手续。(责任人:)

  5、经济发展局:核实镇与企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进一步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提交镇应履行义务清单,督促企业办理,提供相关基础必备材料(初设、环评、安评、稳评等)。(责任人:陈标许顺成)

  6、荀庄村:履行安全隐患整改属地责任,配合做好天源燃气隐患整改督促及群众矛盾调处。

  三、落实天源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预案、应急预案,配备专职安全员,消防设施可正常使用,各类安全生巡查记录完备,储气罐及输气管道每天巡检并有记录。

  2、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根据上级部门检测意见,组织人员在镇整改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消防手续,环评、安评、稳评,特许经营许可证等办理工作。

  四、明确整改时限

  1、无证经营情况:相关手续已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安评、稳评及发改委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等统一验收合格后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

  2、消防栓不出水情况:厂区变压器增容后,消防栓连接厂区消防泵,已整改完成;

  3、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警示标识不全情况:企业有5个可燃气体报警器,已增加部分安全警示标识,已整改完成;

  4、用电作业人员未取得电工资格证书情况:老板自己兼做电工(有证),又在供电所找一个有证电工,已整改完成;

  5、安全制度不健全情况:企业限期完善好安全生产各项台账,已整改完成。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67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xx]59号)的精神,推动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建设“安全生产年”、促进燃气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全体员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处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燃气行业宣传教育行动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法规宣传考核科,负责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余弟龙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抓好四项宣传一项检查。即法治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与入户安全检查。

  1、着力抓好法治宣传。要积极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五五”普法,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2、抓好主题宣传。以新中国成立x周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为契机,结合各个活动主题,抓好宣传教育。今年“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活动月”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期间要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抓好成果宣传。通过举办成就展览、编撰图书、画册等形式,在迎接新中国成立x周年之际,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燃气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展示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及推进“机关效能年”的活动成果。

  4、抓好典型宣传。通过评优树先,大力表彰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重点宣传在抢险救灾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队伍及安全标准化和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好经验,通过典型带动,促进全面工作。

  5、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对用户安全检查和安全服务的责任,确保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二)加强燃气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安全理念的总和,是安全意识的理论概括。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我市燃气安全文化建设步伐。

  1、健全安全文化阵地。依托南昌市燃气管理网建立并丰富“安全文化”专页,提供安全信息及咨询服务的平台。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伴我行”、职工安全知识竞赛等,突出宣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

  (三)抓好安全培训

  立足于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提高安全宣传水平。要加强对生产环节的人员培训和重视对监管环节的人员培训。

  1、抓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培训。组织燃气执法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培训,使燃气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2、抓好企业全员培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录用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启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工作,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开展燃气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企业、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推动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逐步将燃气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纳入社区工作中。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加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知识。住宅的产权人有责任向租房人、临时居住人员告知燃气器具使用须知,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责任分工

  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主管局统一领导、各业务科室具体实施、各方面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实施宣传教育行动。其中:

  1、市场稽查科:负责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对用户入户安全宣传和检查的工作。

  2、工程管理科:负责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入户安全宣传和检查的工作。

  3、法规宣传科:负责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深入社区开展燃气法律、法规和用气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以及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南昌燃气管理网的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各燃气经营企业、自供单位和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负责履行对用户安全宣传和检查及安全服务的责任,确保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人员、有行动、有督查、有成果。

  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每季度要向局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整顿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消除城区安全隐患为目标,按照“统一组织、辖区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拆除城区内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线和超期服役燃气表,清除无证液化石油气钢瓶,清理天然气压缩站,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

  市区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共298处、16877平方米(具体明细由市建设局负责发至各区)对座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先有管线后有建(构)筑物的予以无偿拆除;对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管线且“三证”齐全的由燃气公司与各区政府协商采取给予补偿或更改燃气路由等办法消除隐患。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安监局、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xx年10月24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

  (二)取缔违法液化气站点、没收超期服役液化气瓶

  月底前,市建设局燃气办完成对城区液化气市场的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没有经营许可,但站点条件达到经营许可要求的促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及超期服役的瓶体,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没收。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

  (三)更新改造燃气管道

  由市建设局组织,市物价局、燃气公司参加,抓紧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研讨燃气涨价的可行性,根据会议情况市政府再专题研究庭院、户内燃气管道改造资金筹措问题。天然气价格方案出台前,燃气要加大巡查力度,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确保燃气安全运营。此基础上,由燃气公司负责对89.5公里街区铸铁管道进行更新改造,确保3年内全部更新完毕。街区16.3公里管网进行改造;年,重点对街区37.56公里管网进行改造。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市规划、城管、园林部门配合,燃气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四)更换超期服役燃气表

  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及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燃气公司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易发事故区域优先解决的原则,今年更换5万块燃气表的基础上,明年再更换8.5万块超期服役的燃气表。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燃气公司组成专门机构、专门队伍具体实施。

  (五)清理天然气压缩站

  市安监局会同燃气公司对市区天然气压缩站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天然气压缩站,由燃气供应单位3个月内完成燃气管线敷设替换,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全部取缔。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外、暂时不能使用管道供气的用户,由市安监局组织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市燃气发展规划》将敷设燃气管线相关路由纳入明年道路计划,年内完成工程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年实施并将天然气压缩站拆除。此期间,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天然气供应企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天然气压缩站安全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技术监督局、消防支队及各区政府配合,年底前取缔市区内全部天然气供气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安监局和各区政府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领导干部包片、包户的办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任务。市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指导监督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为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强化协调调度。市建设局、安监局等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和联席会,加强与各区和各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要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市建设局和安监局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市建设局、安监局要及时审核、登记、备案、汇总,并及时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政府、各区和有关单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燃气安全综合整治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非常强,一项群众比较敏感和关注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不听劝解、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企业、产权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供气企业要走家入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使居民熟练掌握各种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配合入户普查,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管道和部位,供气企业要立即实施更换,确保燃气安全运营。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度、多角度宣传报导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6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燃气管理职责,对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年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

  (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

  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

  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二)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日)

  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8

  为深刻吸取燃气领域相关安全事故教训,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建设,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成率100%,通过成都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系统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隐患率达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95%,防雷设施检测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作业票”管理率100%,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管理台账建立率100%o市级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底数清、情况明;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执法检查全覆盖,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实现域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域外液化石油气非法输入得到有效遏制;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企业层面。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编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规程,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经费投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特殊作业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全员、全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重点工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实现对安全生产隐患的闭环管理:

  1.管道企业(4家)。重点排查治理城市输供气管网设施、管道管线老旧、破损、占压,城市门站、储配场站、调压站设施设备老化泄露等安全隐患。

  2.CNG(LNG)加气站(5家)。重点排查治理储罐区、加气机及安全设施设备防静电装置,特种设备、防雷设施设备检测检验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加气车辆、载客加气、超压充装和超压储气、给不合格钢瓶加气、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等违法违规行为。

  3.液化石油气储运企业(2家)。重点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储罐、残液罐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压力上限报警装置、气相管紧急切断装置、储罐底部高压注水连接装置缺失等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不合格钢瓶进入流通领域、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4.城镇燃气商业用户。

  (1)液化石油气用户: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残液是否有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单位)回收等。

  (2)天然气用户: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燃气软管接头是否固定,软管长度是否不超过2米和不穿墙;天然气泄漏时,是否杜绝火源并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和关闭燃气具的开关和燃气表前的阀门;是否使用带熄火保护的安全型燃气具和长寿命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新型铠装软管)。

  (二)监管层面。各镇(街道办)、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安全监管台账,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组织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绘制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工作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市域范围内液化石油气配送存在的突出问题;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强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参与燃气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三、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台账。建立健全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制,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台账、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切实将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头。〔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政府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办)〕

  (二)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组织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指导、督促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绘制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办)〕

  (三)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经营行为、不合格钢瓶进入流通领域、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行为。〔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办)〕

  (四)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针对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存在的问题,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标识。〔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各镇(街道办)〕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xx年X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月31日)

  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目标、治理重点、治理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并组织开展全覆盖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X月1日至X月30日)

  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整改各自在燃气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性、基础性和根源性问题,建立健全燃气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执法检查阶段(X月1日至X月15日)

  市政府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经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采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不定时执法等形式,对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X月15日至X月31日)

  市、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调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于X月2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所在部门和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送市政府安办。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专项行动方案于X月3日前报市政府安办,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五17:00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形成的制度性成果于X月23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办将对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问责追究。市政府安委会将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告诫。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燃气安全责任事故。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运用媒体、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要公开曝光燃气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公布燃气安全非法违法违规问题有奖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XXX;电话:XXXXX;邮箱:XXXXXXXXXX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9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市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通过城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排查治理对象与内容

  排查治理对象:城市燃气有关生产经营和设施运行养护管理单位,以及各类燃气经营、运输、储存等设施设备和场所。

  排查治理内容:一是城市燃气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健全情况;三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劳动纪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五是燃气应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六是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测检验情况等。具体检查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情况;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城市燃气气质、加臭量、储配站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压力容器、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防雷接地装置、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管网等设置完好及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及相关管理人员配备与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安全管理台帐建立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与措施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4月至5月中旬)。

  一是制定一套整治方案(5月7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阶段重点是全面摸排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是召开一次会议(5月9日前)。组织市区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燃气监管部门负责人,召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动员会议,深入部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构筑一条安全责任链(4月至12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分解落实各自的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制层层签订不留死角,安全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不留漏洞,并强化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4月至5月)。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燃气企业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二阶段为整改巩固阶段(5月中旬至9月)。

  这阶段重点是要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同时,根据季节和气候等情况变化,开展不定期的隐患再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城市燃气安全运行。

  一是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5月底前)。为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结合燃气经营许可工作的推进,组织开展一次有建设、消防、工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试行“红、黄、绿”三牌明示制度(5月至11月)。对存在严重隐患,挂“红牌”警示,责令相关彻底整改,隐患排除前停止生产;对存在一般隐患,挂“黄牌”警示,责令限期整改;对完成隐患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摘除“红”“黄”牌,挂“绿牌”。

燃气锅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10

  为进步推进五台街道燃气安全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导精神,结合我们街道燃气行业实际,现拟定五台街道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五台街办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韩x(街办主任)

  副组长:王x(街办副主任、安全生产主管领导)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办市容办,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检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液化气供应点、瓶装燃气流动供应点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和各类燃气用户,审查企业的证照资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各村村民燃气用户等。

  三、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重点、内容

  (一)燃气安全宣传

  1、街办组织宣传车2辆,活动期间每日到各村循环宣传;

  2、制作宣传卡片每户一册;

  3、各村必须有3条以上横幅;

  4、各村至少办二至三期黑板报。

  (二)液化气充供气点、流动供应点(瓶装燃气运输车辆)。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1、资料审查:

  ⑴供气点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⑵供气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⑷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

  ⑸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⑹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

  1、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

  2、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4、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5、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

  6、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各用气单位(酒店,餐馆,驻地单位等)和各村检查检测

  1、液化气瓶老化程度;

  2、审验状况

  3、连接软管老化程度;

  4、有无一室有瓶情况;

  5、报警器情况。

  四、任务分工

  市容办:全面负责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各办公室:负责所包村居民用气用户检查。

  社会事务办:负责餐饮企业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

  工商所: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

  各村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用户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五、检查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组织小组成员、各驻地单位、各村、企业负责人召开全街道动员大会,对开展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资金,并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能全面及时传达到各个用气单位。

  2、自查自改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各包村办公室和村负责人要对本村用气单位和居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梳理无证经营液化气的站点和村民瓶装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逐一登记,进行整改。

  3、集中整改阶段。8月xx日至8月25日,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点、无证和违规经营、酒店餐馆内的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进行集中整治,由工商、公安、市容办联合开展。

  4、总结评估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在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全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总结会议,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分析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相应措施和对策,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1、燃气安全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务必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今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2、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与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大检查、整顿和查处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隐患和问题,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结合本街道燃气行业的实际,抓住燃气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整治。同时我们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单位,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

  4、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达到燃气安全管理长治久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