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考辽宁加分政策没有变化

更新时间:2022-06-21 23:11:15 中考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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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考辽宁加分政策没有变化

【摘要】:辽宁省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

2018中考辽宁加分政策没有变化

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2016年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有条件的地区择校生招生比例要逐步降低。这意味着,今年择校生约占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16.67%,与此相对应,公费生比例约为83.33%,均与去年相同。

择校生比例不超总计划的16.67%

今年,辽宁省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并将逐步提高跨县(市、区)招生比例。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择校生。《通知》要求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也就是择校生占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的16.67%。

通知明确,今年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全省平均比例保持2016年水平。

去年,沈阳市指标到校比例占公费计划的70%,也就是该校招生总计划的58.33%。今年沈阳市指标到校比例正在制定中,可能会有所改变,不过肯定不会减少。

教育厅通知中提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这项政策已提出几年,但由于不易操作等多方面原因,沈阳未实施该做法。

沈阳中考历史、思想品德或变开卷

在这份“通知”中,提出中考考试方式要多样化。有的科目可采用开卷或半开卷考试形式。外语科目应安排听力测试。沈阳市在2016年就下发了《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中考历史和思想品德两科分值不变,但由闭卷考试变为开卷。据悉,历史和思想品德两科开卷考试,但具体执行时间尚未公布。

此外,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从今年开始辽宁省推行“书法进课堂”,以此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在今年的中考中,教育厅也要求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外籍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上学

《辽宁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办法》4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的各项权益都进行了明确,这也涉及到了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省教育厅表示,持有辽宁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向居住地的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接收;接收学校不得以额外招生为由收取接收费用。

辽宁省还规定了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其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中考加分政策没有变化

今年,辽宁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从2016年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取消此项加分政策,这意味着,2016年参加中考的学生将不享受这项加分政策。

此外,烈士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援疆干部子女(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在“通知”中,省教育厅再次明确,中小学校要实施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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