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3-03-31 13:40:3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精神,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经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是加强领导。

  我校成立由齐德文校长任组长,王香、梁德秋、周志国为成员的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位领导分管包干负责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提高认识。

  召开专项会议,及时将上级有关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上级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签订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明确相关责任。并下发至家长一封信,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自查自纠。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

  班等。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四是严肃追究责任: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一直非常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实际工作,现将我校关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承包教师制,开学初将举报电话和领导承包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开学初我们学习了老教育专家霍懋征先进事迹,并开展了师德大讨论,每位教师还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状,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订纠风责任状。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局对全市教师提出的“十条禁令”等教育法律法规,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三、根据区教体局“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四、不定期找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思想及行为动态。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班主任能利用自习课或午间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坚决杜绝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学习、执行和落实,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现就我校落实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工作做如下自查:

  一、突出学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学校每学期开学、期末都能针对学校教师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近期学校又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85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二、规范管理,严抓落实相关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职责清晰、措施到位。成立管弄新村小学有关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有效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2、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目标传导、层层落实。严禁学校除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

  3、签订承诺书,严格规范要求,为人师表。严禁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落实细则,杜绝相关事件发生。若学校和教师违反第八、第九条规定要求,有以上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师相应处理:

  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处理,直至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

  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第二次出现违规情形的,一律先调离教师岗位,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实际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监督机制,并将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

  二、加强师德教育,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处理好暑假期间的学习问题。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总之,我校全体教职工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县教育的健康发展

  如在我校教职工发现有偿补课现象,愿接受上级领导的一切处罚。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5

  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中心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中心校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学期初,中心校从思想上提高对开学治理乱办班、乱收费工作的认识。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治理乱收费工作中,中心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高军帅校长任组长,周红帅为副组长,并指定专人负责,从组织上和力量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自觉性

  为增强我镇对开展治理教育乱办班、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中心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召开中小学校长会,贯彻“治理教育乱办班、乱收费”相关文件,提出工作的相关要求,要求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严禁私设项目收费,不得强行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严禁私自动员学生订购教辅用书、练习册、教具、磁带等;不允许教师外出有偿补课,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开学初,我镇全体教师向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真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要求教师要从细处着眼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要细心、教育学生要耐心、服务学生要热心。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家校良性互动,让家长拥有知情权和发言权,争取他们对中心校工作的支持。

  1.开通中心校乱收费,有偿家教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教职工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市委巡视组巡视前,中心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校教师有偿补课、推销教辅用书等项目进行了个别访谈,发现三起有偿家教,他们分别是

  (1)杨楼中心小学两起为代课教师。

  (2)杨楼中心小学一起为返聘退休教师。

  中心校对查出的三起案件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处置小组,责令杨楼中心小学,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上述三起有偿家教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即停止有偿家教,费用全部退还学生。

  四、收到的效果

  由于中心校上下引起重视、加强领导、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负责,使抵制乱收费、有偿家教工作制度化。我镇在市委巡视组巡视工作以后,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课外辅导并向学生收费;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利用在校内给学生补课或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收取费用的'各种形式的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名义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或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并收取费用;严禁学校教师相互之间介绍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为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和其他常设教育机构组织生源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在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代课和在其他常设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并领取报酬;严禁学校领导指使、默许、授意、纵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或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我镇现在没发现举办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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