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2-05-05 15:51:07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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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中共哈尔滨市委保密委员会: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要求,通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明确了本机关、单位信息发布、留言评论等保密审查的领导、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2、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环节保密制度落实情况。配齐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人员,并进行岗位培训,专业人员熟悉本岗位保密责任、相关知识技能,并认真履行职责;在制作发放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对于决定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严格履行解密程序,并确保解密手续完整;未经解密的文件、密码电报等,包括摘要、标题、发文字号,禁止在无密的单位使用;经解密并决定公开的,已隐去发文格式和发文字号;对违规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不宜公开信息的直接责任人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并依法规追究责任;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数据化过程中采取相关保密措施;完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登记和记录。

3、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情况。所有用于存储、处理拟公开文件信息资料的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防护措施均符合保密要求;未在用于存储、处理拟公开文件资料的涉密计算机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未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处理拟公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4、机关、单位网站管理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已建立检查记录档案;网站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岗位保密职责;网站信息发布登记记录清晰并保存完整。

5、社会网站监管情况。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社会网站无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密信息的情况;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均履行保密义务;社会网站已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县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领导组织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狠抓落实,加大宣传。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在印发《通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各自职责、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制作、更新;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相关单位说明具体理由,由信息发布经办人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依申请公开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核,视具体情况发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组织经办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领导,特别是经办人员的保密意识。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台、政务网站等媒体以及参与保密法法制宣传展览等形式,多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和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

(三)严格检查,认真整改。积极开展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例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工作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经常对各单位信息安全保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报整改结果。对于从后台系统登录上传,并在县政务网站发布的文件资料,原则上由各上报单位自行审查,县信息中心进行再次把关,确保门户网站所发布信息不涉密。截止目前,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本次检查中,虽未发现涉密的公开信息,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人对涉密信息的认识不够清晰、保密意识仍不够强;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继续加大保密工作的宣教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各单位、各有关责任人的保密意识。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专题培训,着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深化相关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理解和把握,进而增强他们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继续完善保密工作的制度保障。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促进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要求各有关单位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对是否涉密不明确的事项,报请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涉及业务工作,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应多方征求意见、统筹协调;对密码电报、标有秘级的文件等属于国家秘密且尚未解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继续加强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为了确保保密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各单位发布信息情况、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要求县保密局加强对其进行强化指导,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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