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方案
更新时间:2022-05-06 22:40:10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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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秉公执法执纪要求,进一步夯实各项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按照《吐鲁番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吐市党组字〔2015〕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现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区直部门、乡(镇、场、街道)、窗口单位和执法监管部门等为重点,将基层干部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着力排查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在状态,服务态度生硬,庸、懒、散、拖、推,不敢担当、墨守陈规,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对植树造林、秋翻冬灌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力,安居富民工程把关不严,在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工作不得力,对非法宗教活动特别是“去极端化”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
2.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决策不“接地气”,用权决策拍胸脯、拍脑袋、拍屁股,用公权谋取私利,向企业、小团体、市场输送利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用权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工作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空谈、空转、空挡,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情况、树假典型,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问题。
3.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私设小金库,套取骗取国家、自治区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专项资金、援疆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朝觐提供便利,私自开垦荒地转包出租捞取利益,插手干预矿产开发、工程项目获利,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和市十项(条)规定执行不到位,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婚丧嫁娶违规宴请,顶风违纪搞“四风”等问题。
4.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不遵纪守法,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干预插手司法个案,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对排查出来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查摆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防止轻描淡写、避重就轻。“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把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开展谈心交心要分清责任,主动承担;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根据工作分工,逐项对照、作出说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针对问题,出汗排毒、使人受益;整改落实要明确方向,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成果清单。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10月至12月,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安排部署(11月9日前)。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市委和区委要求,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有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各单位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要在11月9日前报区“三严三实”协调联络办公室审核。
2.集中排查问题(11月15日前)。对照“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直部门和乡(镇、场、街道)、村(社区)认真开展自查,并发挥“访惠聚”工作队(组)的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区委、政府将设立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举报信箱,分别在纪检委、组织部、信访局开通举报电话,并在党建网、政府网公布区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和组织部部长信箱,畅通基层干部反映渠道。各乡(镇、场、街道)、区直各单位都要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向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集中排查工作要把问题查清楚、找彻底、摆到位,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区委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将梳理汇总摸排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报区“三严三实”协调联络办公室审核。
3.开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12月25日前)。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认真整治,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要充分利用“行风热线”、微信短信平台,方便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2月底前)。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和分析解决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把握工作规律,健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效,推动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区“三严三实”协调联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督促指导。区委组成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推进工作落实。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区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区四套班子成员将挂点联系。各“访惠聚”工作队(组)要把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配合所在乡(镇、场、街道)、村(社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帮助找准问题、分析问题、确定清单,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区直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2.坚持统筹推进。要结合乡(镇、场、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合植树造林、秋翻冬灌、安居富民等重点工作,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重大部署,深入推进“访惠聚”活动,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和管理,选好用好管好党组织带头人,从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强化基层党组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特别是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的责任。要健全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
3.搞好舆论引导。注重正面宣传,及时梳理总结“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来,在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充分肯定基层干部队伍主流、主体,发挥正面典型引路作用,保护好、调动好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要在党建网、政府网、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将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以半月报形式向区“三严三实”联络办公室报告一次,特色做法和重要问题随时上报。
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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