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政治与行政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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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扬教育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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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适度控制行政。这种控制应当限于对狭义的执行性机构进行,其他诸如司法、准司法、统计和半科学性质的机构则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政治的影响。
2、行政应当适度集权.。因为只有行政在一定程度上被集权化了,才能达到政治与行政功能之间的必要协调。
扩展资料
1、政治适度控制行政
虽然政治有对行政进行控制的必要(这种控制的存在是由于事实的需要,因为没有这种控制,有条理有进取的政府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仅仅强调政治对行政的控制是有危险的,因为这种控制一旦超过某种限度,就不仅会妨碍有效的行政执行功能,而且还会损害建立这一控制的目的。所以,为了保证政府的民治性和行政的高效率,不能允许这种控制超出其所要实现的合理目的。
因此,被委托执行这方面国家意志的机构,应该具有极大的独立性,为了保持这种独立性,甚至冒险使表达出来的国家意志丧失它作为实际的行为规范的资格也在所不惜。这也就是法院在美国宪政体制中所承担的司法审查的职能。
2、行政应当适度集权
协调不仅取决于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是问题,而且还取决于行政权利是必要集中问题。国家的分权,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的分权,容易造成行政力量统一性的破坏,从而使国家意志表达是执行出现问题。要控制出现这种问题,只有通过行政权的集中这个唯一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