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学生转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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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扬教育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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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1.转入专业教学资源条件允许;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与程序;
3.学生申请转专业时既要满足自身的学习志趣,又要考虑各专业的社会需求及专业办学实力,慎重选择,防止简单趋热倾向,为个人继续发展创造空间。

扩展资料

  4.各学院转出专业学生名额一般控制在本专业年级人数的10%以内(含),按申报者成绩排序。

商丘师范学院学生转学管理办法

  5.各学院转入专业学生名额一般控制在本专业年级人数的20%以内(含)。若转入学生多于本专业年级人数的20%(含),接受学院可采取一定方式择优选拔。

  申请资格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转专业。

  1.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专科生;

  2.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3.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4.学校单独接收优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不占用10%名额。

  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1)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8 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前1%的学生,可在全校同录取批次专业范围内任意选择专业,经学校批准转入所选专业学习。

  (2)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并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在10%及其以内者,具有在全校同录取批次专业范围内任意选择专业的资格,经转入学院考核批准后,可以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3)在高考中总分达到一本线(含)以上且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 以上者,具有在全校本科专业范围内任意选择专业的资格,经转入学院考核批准后,可以转入申请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