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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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扬教育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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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2、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扩展资料

  3、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评选程序: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醒目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我厅。

  4、教育厅审定。教育厅对各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