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二十所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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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扬教育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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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现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扩展资料

  “全国重点大学”的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

  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20所高校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60年增加了44所大学为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

  上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

  除少数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业特殊性强的高校继续由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和其他少数部门管理外,多数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为主。而“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政府官方也不再使用。建国以来国家历次所确定的重点大学多为教育部直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