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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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扬教育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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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扩展资料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座落于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四川成都,是四川省体育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承担着四川备战全运会的主要任务,是四川为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培养和输送优秀竞技体育人才的主阵地,也是全省各类体育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先后被评为“中国田径协会国家田径队训练基地”、“国家羽毛球训练基地”、“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学院最早可追溯到1951年西南区体育会篮排球队;前为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成立于1981年;1986年,学院获国家教委批准备案为成人高等学校(举办专科层次成人高等教育)。2018年3月4日,经省政府批准,学院正式改制为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1005亩。四川省委编办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59个,现有教职员工452名,运动员572名。其中,国家级教练7名,高级教练58名,一级教练72名。 先后培养出了8名奥运冠军、80多个世界冠军、150多个亚洲冠军、700多名全国冠军。2018年9月13日上午,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揭牌仪式暨开学典礼在学院太平寺校区举行。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录取批次、招生代码均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按照省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成绩作为投档、录取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