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转专业条件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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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完本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
3.申请转入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卓越计划建设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仅供参考。
扩展资料
一、资格审查与选拔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所在学院依据推荐办法,对提出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推荐,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报送学校学生处。推荐比例不得超过大学一年级本专业学生总数的10%。推荐办法由学院确定,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学校学生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品德等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并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教务处。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由各学院确定,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学校教务处组织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考试,考试课程为大学一年级第1学期修读的《高等数学》和《英语读写译》。根据转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和单科成绩排名,以及全校各专业教学实际情况,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报请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学生转专业手续由学校学生处负责办理。
二、基本规则
1.学校只受理学生在校第一学年的转专业申请,其它学年不予办理。
2.高考考试文科类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科类各专业;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四年制专业;本科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本科高批次各专业。
3.学校每年4月份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拟定转专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4.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二次转专业。
5.经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回原专业。确需转回的,个人申请、转入和转出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同意,可以转回原专业。
6.各学院应当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和要求对新转入学生进行指导培养。
7.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补修转入专业教学任务、成绩认定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