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范本(2篇)

更新时间:2022-06-18 17:11:04 材料素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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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范本(2篇)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2018年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范本(2篇)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及其损害,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一切从师生利益出发,切实对师生安全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损失。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科学决策、防灾减灾和恢复重建体系,提高应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4.密切配合,靠前处置。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类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

5.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合力。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第四条 分类分级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

1.按事件性质分为四类:

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学校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实验用危险化学品危害、传染性疾病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闹事及游行事件等。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台风和地震等。

2.按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分为三级: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其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并需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突发事件。

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市委市政府指挥处理,甚至需由省委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3.市政府发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东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分类分级和响应级别统一处置。

第五条 应急预案体系

1.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即本预案。

2.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预案,各校结合实际制订应急预案,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3.单项应急预案,举办大型和校外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由制订单位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府办、宣传、教育、公安、安监、国土、卫生、科技、交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救援工作。发生重大学校安全事故进入应急状态时,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

第七条 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教育处)校长组成,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能: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第九条 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可组成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长:由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指派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第十条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市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领导小组组长的决策、命令、指挥现场处置;

2.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紧急抢救组。由市武警中队牵头,市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2.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人武部、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主要是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3.信息联络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其职责主要是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救援。

4.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令局机关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6.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第十二条 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维护秩序,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道路的畅通。出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封锁现场,查清原因。若遇火灾,消防部队应及时接警,及时救护,尽量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卫生部门:负责突发事件造成受伤人员的及时诊断和救治,指导做好群体性卫生保障工作。

3.宣传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盲目报道、任意炒作。

第三章 运行机制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市教育局(联系电话:86655333;86655681。)教育局应当迅速作出反应,了解险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援,控制险情扩大,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

第十四条 应急处置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学校要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学校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并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教育局接到报告后,应视情况及时采取紧急措施,由专人负责或派专人前往,领导校方人员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将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置情况逐级上报。

3.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市教育局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请求支持,并迅速开展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按照应急预案或有关工作制度,成立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会同事发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 恢复重建

第十五条 善后处置

1.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成果,开展必要的现场清理、医疗救治、疾病控制、救助物资调拨、恢复被破坏的设施设备等,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对伤亡人员和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按照严格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需要上级援助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请求报市政府。

3.负责具体处置的单位迅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主要由事发学校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主要由教育局会同事发学校组织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调查结果;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主要由市教育局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

第十六条 信息发布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东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第五章 应急保障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情况,重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维护、在校师生防护、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装备保障等。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 定期组织应急工作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与实战能力,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预防和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逃避责任、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制订,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危害,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以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附中、幼儿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织机构见附图。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四)适用范围:附中、幼儿园。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决策机构: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决策及指挥。 
2、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 
(二)组织体系框架:见附表1。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及附中、幼儿园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 
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警支持系统 
校园网系统、电话通讯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的报告顺序是:发现人-——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学院职能部门——学院主管领导。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突发事件的信息按报告顺序进行传递,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确认,分清事件的等级,由决策机构进行决策处理。 
(三)通讯 
张**:136*********   孙**:137********  刘**:137********* 
黄***:138**********   李**:130*********   李  春:138********* 
(四)指挥和控制 
由指挥中心进行指挥,由工作组进行现场控制。 
(五)紧急处置 
处置队伍由指挥中心统一调派,分突发事件类型落实处置措施。 
(六)救护和医疗 
 学院卫生所负责事件的现场救护以及医疗防疫;对轻伤人员进行处置,并协同运输组将重伤人员护送到上级医院。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可能涉及的应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确安全防护的工作流程,同时提供必要的防护器械。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引导和教育学生按照日常行为规范行事:有序出入,分批离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规则;建立课间、课外教师值勤制度,加强对学生假期安全的教育; 
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教育孩子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不骂人。 
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撤离由带班教师及学院专门人员统一组织。 
(九)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密切与社区、家庭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密切结合的安全工作网络,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件发生后,由学院保卫处负责事件原因的调查工作,学院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事件的检测与后果评估,并形成处理意见。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学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专门机构的工作,对事件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 
(十一)新闻报道 
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发送事件的相关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渐。 
(十二)应急结束 
事件处理完毕,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保卫处负责通信系统的维护,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并从各种媒体上获取相关信息。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机构、人员名单参见附表1; 
救援药品主要有绷带、消毒水、止痛药、消炎药等; 
学院车队为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急救车辆; 
医疗保障主要有上级医院的帮助; 
学院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学院财务处的提供财力支持。 
(三)技术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队、牡丹江市传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医院、温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预案、报警电话在校园网上共享,同时在必要地点张贴;同时定期进行安全常识讲座。 
2、培训:由人事处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可能涉及的教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教育。 
3、演习:保卫处组织、实施各种突发事件的演习。根据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场所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疏散演习、应急救援演习等。频次要求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六、后期处置 
(一)对在突发事件中受伤的师生员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对在事件中伤情较为严重的,学院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对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发动学生捐助,同时向社会广泛求助,得到的资金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三)为应急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且及时理赔。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应急经验的总结,同时提出改进建议。 
七、附则 
对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的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预案由***********制订与解释,由学院保卫处备案。 
八、附件 
《***********学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附表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报   警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
通讯组   安全保卫组  人员疏散组  后勤组  运输组  救援组  医疗组
结   束
附表2:学院各部门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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