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4-30 12:23:5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在路上》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在路上》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读后感1

  他和他的朋友们是“叛逆的一伙”,他们“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他们认为这一切通过文学都可以实现,产生了要创造一种批判现有一切社会习俗的“新幻象”的念头。《在路上》里的人物实际上是在“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

  这个女子,有喜欢的工作,自己的房子,听话的孩子——有自己上轨道的安逸的人生。一直这样努力地走下去,一定不过不失。前景可以看到,优雅的,渐进的,走进夕阳红。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个17岁小姑娘的声音在她心中喋喋不休,就这样了吗?不想改变一下?那是年轻时,有梦想、敢闯荡、无所畏惧的她。这个她,已经似乎消失很久了。世俗的责任、规则、生存、坎坷经历,让她慢慢的挥别了有梦想的那个她。但是,这个“她”从未真正离去,一直在她心房的某个角落据守。现在,“她”越来越按耐不住了。她想要过一下,体制外的,自己的生活。不要那么多禁锢的,属于一个自由自在的女子的生活。想去听歌剧,就去;想去参加个托斯塔纳摄影课程的,就去;看到苏格兰高地牧场提供住宿,赶紧电话询问,体验放牧的生活……她想过不一样的生活,体会更精彩的人生。很多人梦里想了一下,就算了。这些还是有敏感度的人。而她,她静下心来问自己,这个时候,自己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孩子已经长大,谨慎存的钱可以支撑一阵,工作永远做不完的,她坚信自己的努力。她怕什么?单身上路,也许会就此消失?烦不了了,这样那样的顾虑永远都会有。行动起来,什么都可以割舍。于是,她做了详细攻略计划,请好假、数好钱,锁上门,把猫咪送到朋友家,义无反顾,脱缰而奔自己想去的地方去了。并且,用了半年的时间,她做到了。她去了她想去的地方,认识了新的朋友,见识了不一样的民情与风情。那些以前只在她的记事本上出现的名字:巴黎、伦敦、牛津、意大利、西班牙、托斯塔纳、哈瓦那、日本……她一一探访,住下来,吃吃小馆子,看看塞纳河的流水,喝喝海明威、毕加索之类俊杰喝过的咖啡馆。她参加布拉格的文学营,到苏格兰高地训……

  最开始买OnTheRoad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它封面。除去了其他的颜色,仅仅是黑白配就已经让人深深的喜欢上这本书了。最开始看着本书会不习惯它所叙事的'语调有一点点的奇怪。没有太多的情节的曲折剩下的是在语文上面叫做白描的手法。但是渐渐看下去就会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这样一部给人勇气的书。在看到最后的那些段落的时候会有一种想要掉眼泪的感觉。迪安他到底怎么样了呢,没有人会知道的吧。那一点点沉下去的夕阳在那一瞬间甚至让人觉得连同看着这本书逐渐培养起来的勇气也快要消失了呢。在伤心的或者是难过的压抑的时候,看看这样一本给人勇气的书未必不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但我们看完之后,会不会,可不可以告诉自己,嘿伙计,我们一起上路吧。会拥有像迪安一样无所匹敌的勇气么……

《在路上》读后感2

  也许不到半年前,我听到了凯鲁亚克的名字,在图书馆遇到了他的《在路上》,无意中借了这本书,然后决定翻开第一页。然而,读完这本小说后,我发现我跟随凯鲁亚克走遍了美国,甚至感觉我已经度过了大半辈子。如果一部好作品让人们在看完之后思考他们现在的生活,那么毫无疑问,《在路上》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看着《在路上》,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你会觉得你永远都不愿意离开这本书。读完上一段后,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读下一段,而且你已经等不及了。你永远不会知道萨尔和迪恩在下一章会去哪里,也永远不会猜到他们在下一站会发生什么。你只是在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种感觉就像在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中做英语阅读理解题一样。虽然你不知道一些单词,但你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猜测去读,这样你就会有一个大致的理解。同样,在凯鲁亚克的作品中,有时我们只能理解大致的情况,但你不能包含你内心的渴望,然后一口气读完它。这种速度和激情会填满你的整个大脑,让你有一种立即上路的冲动。

  现在,《在路上》已经出版50多年了,如果凯鲁亚克还活着,他就快90岁了。然而,他的书影响了几代年轻人,尽管有人说那是20世纪50年代。垮掉的一代。凯鲁亚克本人也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人物的灵魂。对我们来说,这些不是垮掉的一代。对年轻人来说,《在路上》就像一本唤醒他们内心野性的书。让我们知道,我们渴望的自由对他们来说是如此的容易,他们是如此的轻蔑。然而,我们的精神信仰远未达到他们的高度,也许我们只能成为一个“背包客。由“旅行”路上那条线的名字。

  毫无疑问,《在路上》的真正英雄不是萨尔&米德多;天堂,但迪安&米德多特,谁是有些神经质的人的眼睛;莫里亚蒂。迪安是一个每个人都不相信的人,但每个人都羡慕他,但不是每个人都羡慕他,而是羡慕他的生活方式,从不担心,从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总是生活在一个伴随着他内心冲动的环境中。这个角色有点像《春风与雨》中基廷的老师。他总是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把握今天,享受时光。然而,他不断追求旅途中的感觉实际上是因为现实生活空空虚。他想追求自己的信仰,去他想去的地方生活。这些人没有烦恼和担忧。即使他们有烦恼,对他来说也没什么。

  没有迪恩,也许萨尔不知道生活是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你的生活是苍白的,而是你的生活道路是在既定的轨道上,你没有权利选择。就像迪恩半夜在街上的.质问和困惑:“人类,你们的道路是什么样的?除了一个圣子的道路,一个疯子的道路,空虚的道路,无所事事的谈话的道路,任何你喜欢的道路,什么都没有。”不管是哪条路,都是自己的,自己的决定。院长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一种苍白之中,更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生活的牢狱之中。这些人,无论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还是在当代社会,可能不会被很多人所认识,但他们还是会受到人们的钦佩。

《在路上》读后感3

  人生的路很长,骚年你想去何方?

  我承认我不是个认真的人,包括读书,永远在各类书之间打游击战,放浪不羁。所以我不知道何为经典,更不知道何为《在路上》,也就不知道为何此书被称为“摇滚青年永远的圣经”。

  收到书的时候还是挺兴奋的,沉甸甸的大厚本,封面及插页的彩绘,火一样的激情,让人热血澎湃,66号公路,这趟旅途的起点。

  这本书的写法比较特殊,是作者凯鲁亚克自创的“自发式写作”,想到哪写到哪,等写完了,这趟旅途就结束了。这一点我还是很佩服的,PKD抽着大麻写书,写出一堆只有麻友才看得懂的东西;凯鲁亚克吃着致幻剂写书,写出了30m的长卷筒。

  读本书的过程中,我是懵逼且激昂的,懵逼是不知道这一路旅行意义何在,激昂是这旅行确实够放浪不羁。试想着:以110迈的速度只管一路前冲,没钱了就停下来打点工,中间到各种亲戚熟人家问候他们八辈祖宗,看到个顺眼的妹纸约一发,从美国的东部顺着66号公路一直跑到西部,再换条路跑回来,再往东西南北跑一趟,不愧为“垮掉的一代”的旅行。

  好吧,我可以理解迪恩的车技,毕竟那时候没监控随便开,但我实在理解不了他全程PPP的心态,也许这是我们礼仪之邦与歪果仁自由开放的文化差异吧。不过那崩坏仪表盘真带劲,可能我没机会崩坏汽车的仪表盘,改天崩坏个汽车吊的仪表盘试试吧。

  书的后边讲了“垮掉的一代”的由来:凯鲁亚克、金斯堡、卡尔、巴勒斯四个臭味相投的年轻人组成了这个群体的核心,每晚踩着拖鞋在小酒馆扯淡,后来卡萨迪加入,几人坐着这货偷来的汽车从66号公路出发,开始了横穿美国的放荡旅行。不同于我们认知中的X二代,这些“垮掉的一代”不但不垮,反而激励着年轻人以反叛精神、放荡不羁的态度去生活,在欢腾中获得幸福。

  当然,关于这段历史我并不感兴趣,我所感兴趣的,是这趟旅途所表现出的文化差异。开着偷来的汽车和边开车边P在我们天朝人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在书中竟然写得如此冠冕堂皇,而且都没有JC叔叔把他们扇一大嘴巴子回去种地。诸如此类,除却时代的差异,也与文化差异有关吧。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娘,则国娘。可能,像我们这样的乖宝宝只能追随前人的脚步,甚至长跪不起,像歪果仁那种不安分的,爱蹦跶的,才会踩上巨人的肩膀。

  尤其让我大写的'服的,是那叫做“麻杆哈扎德”的哥们,因为小时候见了次流浪汉,长大以后真的自己去当流浪汉了。这就像我们小时候跟着卖破烂的后边吆喝,结果我们长大了只是偶尔卖破烂,而这位仁兄,则真的去卖破烂了。虽然很奇葩,但这也是人生的一个选择,人生的路有很多条,举棋不定的时候,大不了随便选择一条。

  读完这本书我也情不自禁想出去玩了,为何我生在这个开汽车的时代而不是骑马的时代呢?我很想去体会一下“打马过旧关河,一夜风涛作悲歌”的寂寥,也很想去体会“曾陪时龙蹑天衢,羁金络月照皇都”的意气风发,当然,我不会告诉你,我最大的梦想其实是骑羊驼。

  不过呢,谁让我生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呢,改日学了车,等有闲了,自驾去一趟大西北,把我在峡谷云养的那只小鹿接回来吧。

  未来的路很长,可劲去作吧骚年。

《在路上》读后感4

  《赢在路上》整本书读下来你找不出什么华丽的词藻,全是一些非常平凡的文字,这样的人没有理由不成功。而作者却用她的成功故事她的亲身经历感动了我。为什么能够感动我?作者吃了常人不能吃的苦,她勤奋努力,敢拼敢闯的精神感动了我。她只是一个女人,却取得了很多很多男人难以企及的成就,这让我佩服不已。是的,像她这么勤奋这么能吃苦这么善于思考的人都不能成功,实在是没有任何理由。

  【内容简介】她辞掉国企工程师职位转而做销售。两年时间,辗转三个行业,从秘书做到中国市场总经理。当国外IT业刚刚进入中国市场时,不懂英语与计算机的她硬是闯进了世界500强的IT公司,靠着惊人的学习毅力和天才销售绝技,把价值500万元一台的打印机卖到了各行各业,并连续8年领导这个顶尖级的高端销售团队。一个契机让她开始寻求能帮助更多人成功的职业----而今她被誉为培训大师。作者第一次跳槽,1992年从内地到广州。第二次跳槽,从工厂技术员到汽车销售总监秘书。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广州街头流行着一句俗话:“研究导弹的收入不如卖茶叶蛋的。”只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才知道,那时只有劳改犯释放出来没有工作去做销售,下乡回城青年找不到工作去做销售。

  【感悟】趁年轻,好好打拼。等到成家立业了,好多时候我们身不由己了,好多时候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好多时候曾经的梦想已经太遥远太遥远了。30岁之前想要稳定的生活,30岁之后就没有稳定的生活。要想过上幸福生活,一定要付出一定要拼搏一定要过上一段艰苦的岁月。放心吧,这个社会很公平,真正努力拼搏了就一定会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一周前你才第一次听说这个这个设备,现在却像大半年的员工对产品如此了解,你是怎么做到的?我回答:“一个优秀的销售员是可以有办法做到任何事情的,那是我一周几乎彻夜不眠不休换来的,相信我,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因为太勤奋了,所以别人一天工作8小时,我可以工作16小时。别人需要花三年做到的事情我一年就做到了。因为太勤奋了,我把正常人需要学习的时间缩短了几倍。其实这一直是我做销售的.原则:碰到客户拒绝时,千万不要强行再介绍自己的东西,而是应该停下来,倾听客户真实的声音。此时此刻客户的声音是,我不需要你的产品,不适合。而你要做的是,对不起,我没有了解清楚你们需要什么,所以我要从现在开始了解你。我们与竞争对手已在其次,我们首先要与客户一起创造出行业的应用,而这种创造源于你对客户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客户对你也非常信任。只有建立在非常高的合作基础上才可能共同发展新的生意模式。从此我给自己定了更高的目标:我要把自己从一个销售员变成一个销售培训大师,一个市场营销的高级顾问,一个高级演讲家。在公司工作的第五个年头,我已全面负责电信,邮政,银行,电力,保险,高校,政府,法院,公关,世界五百强制造业等大客户高端事业部的南区销售经理,分管近十个省的大客户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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