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9-13 10:02:4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5篇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

  让我和同学们一起来读读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一个好孩子》这本书。

  故事讲得是发生在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的事情。小主人公金铃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她每天面对做不完的作业,没完没了的考试,看重分数的'老师和家长。还有强化班、学钢琴、减肥等等。让人感觉到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一点快乐和自由都没有。她觉得还不如做一条蚕宝宝。

  金铃其实是一个善良、正直、机灵有头脑的孩子。比如:为挨饿的蚕宝宝找桑叶而东奔西跑;自作主张地把一个没家的小女孩领回家……在“扔垫子”事件上受了冤枉,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这件事激发了她争取做一个好孩子的上进心。不把分数、成绩看做衡量一个好孩子的标准。诚实、不自私怯懦,品学兼优才是最重要的。后来在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下金铃成了一个老师家长都满意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怎样成为一个像金铃那样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2

  寒假里,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

  一打开书,看到《关于主人公简短和必要的介绍》,我就笑起来,金铃和我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啊:差不多高,差不多胖,放学后就喜欢在学校旁边小店里看热闹,半天才走回家。于是我就一直往后看了下去。

  越往后看我就越喜欢金铃。她活泼可爱,和谁都能“自来熟”;她善良而有同情心,收留了可怜的小妹妹幸幸,全心全意地当了几天“小妈妈”;老师病了,她第一个去看望老师;看到蚕宝宝被别人丢弃,她捡回来养了起来;她作文特别棒,成了“获奖专业户”。虽然她长得胖,数学不够好,特别粗心,可是谁又能说金铃不是一个好孩子呢?

  书中的.刑老师说:“好孩子的内涵很丰富,它不全是由100分组成的。”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勇敢正直、宽容善良也是好孩子。就如同春天的花朵一样,有红色的黄色的粉色的,虽然形态颜色各不相同,却都有吸引人的地方。我要学习金铃的优点,我也要做个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3

  《我要做好孩子》这个作品着力刻画了的六年级小学生金玲,是我们似曾相识而又很有个性特点的一个普通女孩,她想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那群系着红领巾背着沉重书包的高小生中的一个。

  金玲面对着做不完的作业,没完没了的考试,过于看重分数和名次的`老师和家长,以及被逼着进强化训练班、学钢琴、减肥等,都是当代小学生的共同命运,她体能上、精神上承受着负担、压力,可说是烙有鲜明的时代印记。

  作者紧紧抓住金玲那大大咧咧、天真烂漫的性格与一味追求高分、升学率的教育环境之间的矛盾,和她那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平平表现与家长、老师过高的期望之间的矛盾来编写故事情节,并从矛盾中突出展现主人公事与愿违的苦恼和不被大人理解、看重的委屈,揭示出她那单纯而有复杂的内心世界。

  当我听到金玲不堪重负的发出“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太委屈了!而我就是那可怜的老鼠。”“做人有什么意思啊?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一点点快乐都没有,还不如做一只毛毛虫呢?”沉重的书包压弯了孩子的肩膀,而且压迫着他们的整个心灵。

  我读完了这本书,想为金玲说出他们的心里话,宣泄她内心的苦涩,愤懑的情感而得到满足。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

  当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深深吸引了,这本书为我们塑造了很多鲜活的形像:有可爱的金铃,有望女成凤的妈妈,有时而糊涂时而精明的爸爸。

  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她长得胖乎乎的`,成绩一般般,作文如果合口味的话就会文思泉涌,如果不合口味的话就会提笔难下。不喜欢数学的她上数学课真是要了她的命,英语也是一般般。喜欢她就是因为她的种种样子跟我好像啊,我也是写作文时而妙笔生花时而江郎才尽。

  其中最喜欢的文章是最后一章:“跑吧,孩子,冲刺吧!”讲了金铃去考场准备考试,看到这些我的心也被高高的提起,我还有点害怕,我不想长大,不想考试,不想离开同学和老师,不想生气,不想伤心。想每天都要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永远不要失去对生活的信心。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5

  寒假里,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黄培佳的作品。

  书中讲述了六年级的小主人公金铃在这小学的最后一年里和同学之间发生的事情。金铃,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长得胖嘟嘟的,很招人喜欢!她的学习中不溜,语文和英语的成绩还行,数学就说不过去了。加看成减,乘看成除。直到有一天,金铃给小蚕去找桑叶闯进了一位了老奶奶家。老奶奶喜欢上了她,帮他补习数学,事金铃的成绩有了进步!

  金铃的爸爸——金一明是一名教授,但管起家里的事粗心大意。金铃的妈妈——赵一紫是一本杂志封面的编辑,细心的管着家中所有事。

  作者黄培佳用童趣,吸引人的种种手法,描绘金铃的生活,有辛酸,又兴奋,有意外,但更多的是幸福。爸爸的学生送的'大鱼,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爱她的老师,同学……在黄培佳的笔下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童年的短暂金铃的童年没了,但我相信童年的友谊,幸福会永远保留在他心中!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6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只要我一有时间,手里就会捧着我心爱的书。

  我平时没什么时间看书,就利用上厕所和睡觉前的时间看书,俗话说的好,时间是挤出来的,而我就把上厕所和睡觉前的时间挤出来看书。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金铃,她是一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好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和老师都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虽然也和老师、家长作了许多“抗争”。但是最后,她还是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我的妈妈也很爱看书,但是我看的书比她看的书还要多,懂的知识也比她懂的多。平常我经常会向妈妈提出书中看到的各种问题。妈妈经常会被我问的哑口无言。还要我这个“小老师”帮助她解答。妈妈非常支持我读书,给我买了很多书,这不。今天逛新华书店又给我买了六本书,只要是我爱看的书,妈妈都会帮我买。有时买不到还会拖人帮忙买。妈妈还开玩笑的说,给我买书买到她破产了。哈哈,我的妈妈可爱吧!

  以后我还会读更多的好书,多积累知识。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7

  做一个好孩子很难,我也想做一个好孩子。

  黄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虽然我和金铃相关好几岁,但我和她有个共同点:平时也有些粗心。粗心就像口香糖,永远甩不掉,紧紧伴随我。每次语文数学考试作业,我总像金铃一样不情愿地失分。但现在,经过努力,我已经渐渐改掉了粗心的毛病。

  金铃实在太善良了,我应该学习她。现在无私奉献的`人太少了,都自私自利,我也要做一个有爱心的孩子。

  “跑吧,孩子,冲刺吧!”该书最后如此简单的话语,却深深地感动了我。金铃的妈妈相信了金铃可以考出好成绩,事实足以证明,金铃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别人的信任。

  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仿佛也身临其境,似乎自己也经历过这件事。从此,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做好孩子,一个不让父母操心、努力学习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8

  上一周,年级里推荐了一本书书名叫——《我要做好孩子》。拿到这本书,我回家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读了这本书我认识金玲,她是一个善良、活泼、天真的小女孩。她的语文成绩还可以,难度较高的题总是能出奇制胜。可总会写错别字,一般来说,语文成绩在85分左右,高也高不过90分,低也低不过80分。数学就不妙了,数学是金玲最不喜欢的课,尤其是计算,10题起码错6题。金玲成绩即使在班级里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很自信,为此我崇拜很她。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强化班那个故事。金玲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引起了仍垫子事件,开始老师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而最后金玲却能不凭借父母的力量自己解决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玲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

  虽然主人公金玲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的心灵里拥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她想当好孩子。难道这不是一个孩子最最纯真的愿望吗?以后,我开始向她学习,学习她的认真和执着。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黄蓓佳写得《我要做好孩子》,使我感触很深。

  文章中的主人公金铃,她的学习虽然中等,但她是一个遇到朋友就自然熟的女生。她虽然胖,但胖得很可爱,她很正直、机敏、善良,她为了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她付出了许多,她始终保持着天真、纯洁的心,她尽管很需要钱,但她取财有道,用财有方,有一次,她把可爱的幸幸带回来,她对幸幸真的做到了一个“母亲”的责任,她如此的需要钱,就是为了给幸幸买心仪的礼物,可以说,她把幸幸当做了她的小妹,细心的照料幸幸,如此的呵护她,让我很受感动。

  金铃让我们学到了要尊敬老人,爱护弱小,什么话只要你认为是对的,就大胆地说,勇敢地讨回公道,在生活中,也不能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让你跟别人吵架,人话在世界上,最重要的'一点是乐观,不要什么事都愁眉苦脸的,面对任何事,都要以乐观的思想来想任何事,更重要是要有一颗真正纯洁的心。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0

  在这个快乐、充实的寒假里,我拜读了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是却机敏、善良、正直、有上进心的女孩子,她为了做让爸爸妈妈和老师都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自己心中的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在老师生病的时候,金铃去看望了生病的老师,并送给了老师一束美丽的花。最后,金铃带着家人、老师、朋友的美好祝福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及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等一些小学生和爸爸、妈妈、邢老师等大人鲜活的形象,情节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以思考和启迪。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1

  读《我要做好孩子》时,我心中的感情起起伏伏。为金铃而震惊,为金铃而感动。

  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天真纯洁又活泼开朗的小女孩。身高才155厘米,体重却有了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她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做一个家长、老师都喜欢的“好孩子”。经过半年的努力,她终于成了真正的“好孩子”!

  有一个故事深深地把我感动了,是“猫和鼠,你喜欢哪个?”金铃选择了鼠,可有多少人和金铃的看法一样呢?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猫。可对于金铃,猫就是因成绩好而讨大人喜欢的学生,而鼠就是不被看重甚至厌恶的学生。

  金铃,是现在一些学生们的化身。家长对孩子报以“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逼着我们学习,只能每天在书本中遨游,没法真正做自己喜爱的`事。家长们认为这是对我们好,可哪里知道我们心中真正的想法呢?但反过来,我们真正要学习的正是金铃的品格,勇于付出,勇于改变,忘却一切烦恼,做个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2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主人公叫金铃,这本书主要讲了,金铃是一个学习中等的一个孩子,但她机敏、善良,是一个正直的女孩子,为了成为大家心中的“好孩子”,她刻苦努力,最后充满信心来到考场。

  金铃有几个有点值得让我们学习,她刻苦努力,并且她很善良,会保护同桌尚海,而且还收留了幸幸。

  金铃也有几个缺点,她特别贪玩,假如家里人不在家,她会偷偷看电视、玩橡皮泥。有一次家里的复习才材料被老鼠吃了,还特别开心。

  和金铃比起来我有许多不足,不怎么努力,别人和别人打起来,我就当没发生一样,我也有许多和金铃一样的缺点比如贪玩,家里没人在家我会偷偷玩电脑。

  我也要向金铃学习,要取长补短,不要用自己的'长处来取笑别人的短处,如果这样还会形单影只。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3

  最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金铃的善良和爱心,收留了一位可怜乖巧的小姑娘幸幸。因为幸幸的父母离了婚,父母怕拖累自己就送到爷爷那里,爷爷死了以后,金铃收养了无家可归的幸幸,成了姐姐。帮幸幸买衣服、买玩具、买零食等等,还帮幸幸洗澡,陪她睡、玩、吃……,直到最后幸幸被送走,金铃泪流成河。最让我感动的.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芭芘娃娃送给幸幸。金铃有颗善良纯洁的心,她是一个好孩子,我要向金铃学习。

  《老师病了》,邢老师好好一个人,办公室改作业忽然咕咚一声跌倒在地,额角磕破了一块,体育老师骑自行车把邢老师送到医院,结果邢老师有‘见字发晕病’,只有金铃一个人去看邢老师,邢老师不忘班级,关心同学成绩,决定让金铃当一回小老师,金铃在班级上布置作文,很多同学不服,跟金铃顶嘴,她说每个人作文不少于600字,少一个字就算不及格。晚上回家,金铃就开始改作业了,有的病语多,有的字不工整,还有的没写完……错误连篇,金铃专心致志,一字不落的批改到深夜。

  我认认真真、津津有味的读完这本书,回味无穷的是金铃的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不仅可以得到知识,还可以让我们认识许多新朋友。最近我看了一本书,那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最大的特点就是自来熟,她和谁都能搭上话,还时不时把对方逗的得哈哈大笑。她很喜欢画美人像,画起来一丝不苟,特别认真,旁边就是再吵闹,她也不知道。爸爸妈妈都说她学习要是有这认真劲儿就好了。说起学习,金铃的的.成绩大概是这样:语文在85分左右徘徊,高也高不过90,低也低不过80。数学就不那么妙了,10道四则混合运算题,金铃起码错6道。英语马马书虎虎90来分,比如考试40分钟,她不到十分钟就会上交,可老师拿到手,会看到一份处处是错的试卷。哦,差点忘说她的父母了,她的爸爸叫金亦鸣,在本市最著名的一所大学教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他很忙,不大管家里的事。金铃妈妈叫赵卉紫,在杂志社上班。

  金铃其实不是不聪明,而是不认真。比如领养幸幸时,和爸爸的约定,是考试90分以上就让幸幸住下,她一下子就考出了98的高分。

  我好像和金铃做朋友啊,我要与她分享快乐,分担忧愁。

  我把《我要做好孩子》推荐给大家,相信你看几页也会迷上的。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5

  最近,我读了一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是一位著名作家黄蓓佳写的,她得过冰心儿童文学奖,国家优秀儿童文学奖-------。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玲是我最最喜欢的。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高155厘米,重50公斤,胖乎乎的,可爱极了!因为脸圆嘟嘟的,一看,就教人忍不住地揪上一回。从小到现在都被人揪过上万次了。我看她脸上不出老茧才怪呢!

  金玲是个善良的孩子。有一天,修车的老爷爷忽然中风死了,扔下可怜的小女孩幸幸。金玲二话不说把小女孩背回家中,金玲的妈妈一看见金玲把小孩带回家,急忙拦住大门不让进,金玲百般恳求,妈妈就是不肯,金玲的脸拉得拉得长长的,像个马脸似的',看样子要和妈妈一战到底。

  金玲还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当金玲要把幸幸带回家,妈妈坚决反对时,“和事佬”爸爸说:“金玲,如果你明天的数学考到98以上,我们就把小女孩留住。”好奇怪呀,金玲这个平时不太爱学习的孩子竟然做到了。真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

  金玲,你是一个善良的热心肠女孩,我要向你学习,让我们互相学习,成为好朋友,一起向好孩子进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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