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29 09:04:4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通用)读后感的作文6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通用)读后感的作文6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最经典的著作,故事情节离奇、曲折,意味深远。这本书讲的是古巴的一个老渔民,曾经的“冠军圣地亚哥”出海打渔的传奇故事。

  圣地亚哥是一个比较倒霉的渔夫,曾经连续87天没有打到过鱼,而他的助手——一位十分敬重他的小孩,却能每天打到两条鱼。现在,老渔夫已经连续84天颗粒无收,只依靠小孩的救济过着拮据的生活。这一天,小孩去了另一条船上,于是老人自己带上渔具出海。

  老人沿着温暖的西南风向海外飘去,一直没有遇到任何一条鱼。直到三个小时以后,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咬钩了。老人知道即将有一场恶战来临,就拿出你死我活的.决心,准备和大鱼决一死战。在死战的过程中,老人手上和脸上都布满了伤痕,钓线也被扯得乱七八糟。此时的他可谓弹尽粮绝——他手里的钓线不多了,力气也即将耗尽,没有食物也几乎没有了水。此刻,老人显出了惊人的意志力和乐观向上的心理态度:食物不够了,当场捉小鱼!水不够了,忍住!力气耗尽了,就在船上小睡一会!没信心了,就讲几个笑话舒缓一下心情!就这样,老人靠着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如铜墙铁壁一般的心理素质,和那条同样强壮的大马林鱼拼杀了两天两夜,终于制服了他,将它绑在船的侧面,如兄弟一般前行。当都觉得故事情节应该结束了的时候,两条黄色的铲鼻鲨游了过来,讲故事情节由推向了新的高潮。在这一场与无数条鲨鱼的战斗中,老人连续失去了他的鱼叉、匕首和舵柄,虽然赶走了所有的鲨鱼,可是他最终失败了——他的那条大鱼已经被啃得惨不忍睹这一天又白跑了一趟。

  可是,即便经过了这么多大风大浪,老人的生活却依然平静、安详,老人的心态也一直是幽默、乐观的。一切的细节都丝毫未变,就连老人梦境里的那一只狮子也依然如初。

  这一本小说的故事性非常强,捕杀大马林鱼的一波未平,与鲨鱼搏斗的一波又起。同时,海明威借老人之口表达了他的幽默感(比如他称大马林鱼为“我的兄弟”),使人们读起来津津有味。可是故事性还在其次,我认为本书最难能可贵的一点是它所表现的人生哲学。海明威要教给我们的其实是一种生活方式:要乐观向上地面对生活,要尽自己只能去追求一件事,但是也要审时度势,不要不自量力。老人在这一方面就做得很好:他面对鲨鱼的时候奋勇拼搏,然而当一队又一队的鲨鱼朝他涌来的时候,“他深知自己已经失败了”,便不再抵抗了。这本书里面还讲到了一个生活方法,与毛不易《感觉自己是巨星》有异曲同工之妙:“精神胜利法”。这一种方法能使你心底产生一股优越感,从而干劲十足。在小说当中,老人时常回忆自己掰手腕打赢西恩富戈斯的强壮黑人时那个强壮而又充满智慧的他,后来又说“自己的食物、水和耐力都略胜大鱼一筹”从而使自己坚信自己能够打败大鱼。这样的精神胜利法实在是一种极为有用的工具。

  《老人与海》不仅仅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还是一堂生动的人生教科书,既有娱乐意义也有教育意义,是世界上不可多得的传奇著作。作者:晒太阳狗狗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怎么定义孤独这种奇怪的事呢?是没人和你真正的建立关系?又或是他们总把你画的正在消化大象的蟒蛇看成一顶帽子?无论你怎么解释都无济于事。

  我从来都不觉得小王子这本书是写给小孩的,也不是完全写给大人的。就如作者所说是献给曾经小孩子时代的莱翁.维尔特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懂,关于这本书,你能感同身受多少?关于孤独,你了解多少?

  你跟很多人都解释过你画的是一只正在消化大象的蟒蛇,大人却说你明明画的不过是一顶帽子,再者更是劝你把兴趣放在算数,几何、地理上。这个世界所有人都在催促你功成名就,但有个人却风轻云淡的告诉你:蟒蛇太危险,大象太占地方。他只想要你画一只小羊,因为他居住的星球太小,小羊不会占地方。

  在这个星球,无人再有小王子的纯真童心。我们有时候像B612星球上的傲娇玫瑰。说话带刺,长了四根刺以为能抵御老虎的爪牙。我们都怕错付真心,爱的人要离开,即使再难过也无法放下自尊去挽留,只能不咸不淡的说一句:祝你幸福。不幸的是,我们没有那个能懂自己的小王子,能懂我们为何要长四根无用的刺。别人说:刺,纯粹是花恶劣的表现。小王子说:花是弱小的,淳朴的,它们总是设法保护自己,以为有了刺就可以显出自己的厉害。”

  我们把自己的心围成了密不透风的铁通,处处设防。总要觉得先不去在意就算自己赢了,其实到了耄耋之年回头再去看可能才能明白自己这一生因为敏感自尊失去过多少。很少能有人明白怎么去开口挽留一个跟花闹了别扭要离开星球的小王子,很少有人明白去放下别扭的自尊,很少有人无坚不摧,不怕心碎。我们盲目的自大着,以为长了四根无用的刺能防御绝对伤害,自己内心的孤独,迷茫,虚荣只有自己能懂。

  没有不一样的我们,芸芸众生,谁最珍贵。在地球上的某个角落有五千株和B612那株独一无二的玫瑰一模一样,起初的小王子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拥有整个宇宙独一无二的玫瑰。后来觉得沮丧极了,自己拥有的那株玫瑰和三座火山并不能让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王子。因为地球上的玫瑰花更多,火山更大。狐狸的'出现让他明白,他还是幸运的,他被他的玫瑰花驯服了。他每天为她浇水,他把她放在花罩中,他用屏风为她当过堂风,他除了她身上的毛毛虫,他倾听过她的自诩与自怨自艾,甚至他聆听过她的沉默。只因为她是他的玫瑰,五千株玫瑰并不敌B612这一株普通的玫瑰,因为小王子愿意再玫瑰身上花无数时间。眼睛看不到实质性的东西,只有心才能看清。我们都是普通的,没有不一样的我们,当我们被驯服,与人建立关系,在这个星球上我们对彼此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除了唯一这个词,我再也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词,只有你最珍贵,大抵如此。

  我们都是如此渺小却又自大的可怜,无法明白卸掉防备是多么惹人疼爱的一件事,不明白我们对有些人而言是最珍贵的存在。

  且用童心活得真诚一些,诗意一些吧。不要当没有一个臣民的国王,不要当每日羞愧自己饮酒却又借酒消愁的酒鬼,不要当拥有虚幻财富的实业家,不要当太过迂腐丧失了生活意义的点灯人,不要当从不出门勘测的地理家,我们只当一个明白生命意义的我自己。

  初读小王子也是云里雾里,再读小王子,只瞧见了玫瑰和狐狸。再三读小王子好像看见了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以及我自己。

  随着时间的流逝,阅历的增长,我相信再读小王子可能会看见更多。每次读小王子都很惊叹圣埃克苏佩的精妙才思,用一部童话故事构建了一个世界,这本书无疑是作者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生活和感情的积累。很被一开头的作者前言所吸引:献给童年时代的莱翁·维尔特。我们曾经都有过童真,逐渐长大,好像什么都懂了,也好像什么也并不明白。有时候觉得自己像那朵毒舌傲娇的玫瑰,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像庄园里那五千朵玫瑰中的任何一朵,毫无特色。有时候也疑惑自己是不是知错不改却又日日愧疚自己过错的酒鬼,无法界定自己是否属于飞行员一列或者已然成为了小王子讨厌的那一列人。

  这大概是文学或者小王子的魅力吧,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不断反省着自身,不断去界定自身。当我想要长大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个戴着黄色围巾的小王子。我们都渴望生活变得简单,我们自身也能更加纯良。每个读过小王子的人应该都会在心底住着一个自己看见的那个小王子吧,他在你迷茫,不知道如何处世的时候笑吟吟的看着你。用天真浪漫的声音对你说:我不要大象给我画只羊吧。总有个人能在一瞬间将你的烦恼疑惑收拾干净。

  我们终将平庸,我们都会矛盾。但是一点都不妨碍我被小王子驯化,不妨碍我心底有最真诚的期待。这也许是在地球上生活的人的魅力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一张照片带着前世的乡愁,一次邂逅拥着半生的悸动。她以优美的姿态飞跃进贫瘠的大漠,褪去了繁华的光鲜,用着质朴的态度生活。佛说:前世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换来今世的一次相遇。她笑着扑进大漠的怀里,或许不止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更为五百次的相遇,相识,相知与相爱。

  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子毅然地抛弃了安逸的生活,和苦恋她的荷西在大漠的怀中安居落定。简陋的房屋是他们爱情的见证者,他们将人生中最神圣的婚礼献给了无言的大漠,炙热的'情感迸发出无尽的动力,于是一个完整而又精致的家展现。三毛以点滴的攒聚开始,带着爱意布置她的窝巢。这样,他们爱的凝聚赫然成为了一个真正艺术上的宫殿。

  生命从来就不是轰轰烈烈的展现,它是细水长流的欣欣向荣。在那一片荒寂的贫瘠之地,炊烟袅袅,落日的恢弘见证着撒哈拉威人一代一代的生老病死。黄沙细流,缱卷起缓慢的岁月苍生。而在大漠守护的深处,传统的陋习根深蒂固,禁锢着女人的坚持,禁锢着婚姻的可笑,禁锢着哑奴的自由。

  无尽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夕阳残血,凄艳苍凉。她知道,撒哈拉这个多年的梦中情人终于被她遇见,同她相守。

  隐藏在夕阳下的,撒哈拉沙漠的夜是苍凉而又绝望的,她恐惧着吞噬了她丈夫的泥沼,绝望压迫着她的神经:“荷西,荷西——”一声声悲戚的呼唤,一步步生存的希望,他们的爱摆脱了死亡的邀请。无言的大漠目送着年轻的夫妇远离,寂寞与悲戚在他们的身后哭号。

  恐惧,未知的恶毒诅咒降临。一条平凡无奇的项链隐隐的透着死亡的威胁,过敏,眼疾,呕吐,头晕等经常发生的小病都可以在不经意之间夺取人的生命。一切的巧合足以推翻唯物主义的殿堂。未知的最为可怕,所以人们对于科学解释不了的现象都会闭口不谈,唯恐犯了禁忌。噩梦之后,一切平静了许多,生活依旧。

  大漠的枯燥乏味却依然有人为止深爱。爱,是最迷茫的话题。总有人肯为之飞蛾扑火。沙仑的爱是渺茫的,这个木讷的年轻人一直静待他的妻子,他梦中的温柔之乡。可到头来留给他的只是空泛的幻想,一丝渺茫的希望。沙仑一直都明白,一切都是他的空想,可他甘愿抓着这泡沫,为的就是有家有爱的温暖。最后的最后,他奔向远方去寻找爱的殿堂。

  人说沙漠是枯燥的,但在三毛眼里它是固执的。荒凉,死寂,没有欢笑,没有哀乐,就这样静默着,等待着。终于,它等到了知己,同三毛一起,同固执己见的撒哈拉威人一起,扎根于沙漠的深处,望着远方的落日。

  完美,幸福。三毛有幸遇见了大漠,而大漠亦有幸遇见了三毛。无论是平凡的落日,还是繁华的街道,这都是生活,生命的旅程。就正如她自己所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你可能打败我,但不可能打垮我。 ——题记

  望者书架上的那本书,不自觉地捧在手里。《老人与海》。有多久没看了?老人杀的马林鱼有多大?他又击败了多少杀鱼呢?我已不记得,只是那句话一直萦绕在耳边:”人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 轻轻翻开书。图书馆的阳关穿过书架,在地上投射梦幻般的剪影。思绪在脑海翻腾,如闪过一道电火花,将我拉入莫斯哥湾暖流...... 绵长的海岸线边,老人吃力地卸下布满补丁的船帆。他就像是一面标志着失败的旗帜。一位老人已近八十四天没有捕到一条像样的鱼了。整整八十四天,老人每天早出晚归却总是毫无收获。可是他为什么不选择放弃呢? 人们可怜他同情他认为他交了霉运,他不信,他不信霉运会一直缠绕着自己。他坚信,坚信每天都会升起一轮崭新的希望!老人盯着那即将沉沦的残日,海水被照成蓝紫色,黑暗将要绑架整个海洋。老人那双执着的,乐观向上的,像海水一样湛蓝的眼睛却一点点明亮起来。 第八十五天,注定不凡的一天。 当天空还是青蓝色,太阳还窝在家里睡觉的时候,老人已独驾小船进入海洋,寻找属于自己的`鱼。那可是深远到年轻人也不愿触及的海洋啊!正是老人的勇气缔造了一个不败的传说!这一天,是第八十五天。 望着海岸上,零散的,巨大的,白森森的大马林鱼骨架。我陷入了沉思,老人这样做是否值得? 老人整整努力了三天,饥渴,孤独,年迈,无助缠绕着他,让他无法喘息。他曾经想过放弃在马林鱼上钩之前,在马林鱼上钩之后,在 大马林鱼被那群贪婪的鲨鱼蚕食之后...... 但是,老人坚持下来了。他对自己说话,鼓励自己,嘲笑自己,挑战自己的极限,最终战胜了自己! 很难想象他是怎么战胜自己的,是对别人赞叹尊敬自己的渴望?是对富足说的向往吗?还是对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自己,然后美美的 睡上一觉的期盼? 我不得而知。 但老人的执着令我折服,敬爱既是朋友又是劲敌的美丽的大马林鱼,他敬爱自己一直守护的职业。他也喜欢那个一直给与他祝福与帮助的小男孩。 泰戈尔曾经说过:”天空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曾经飞过。“老人拼尽全力,大海却没有留下他的痕迹,但老人望着那巨大的鱼骨,他可以自豪地说:”我曾经飞过!“不尝试的人远比拼尽全力却失败的人失败,因为他们连选择的勇气都没有,注定失败。无论结果好坏,哪怕 一开始就知道注定失败也要拼尽全力去尝试,不然哪来的奇迹? 那我们呢?是选择在充满荆棘的学习探索之路坚持下去,还是要选择放弃? 我相信,会有一天,第八十五天,甚至是第八百八十五天,总会收获属于我们的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今天,老师给了我们讲了一篇课文,叫《两小儿辩日》。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孔子去东游,看见两个小孩在争辩,第一个小孩说日出时太阳离人近,而正午时太阳离人远。另一个小孩说日出时太阳离人远,而正午时理人远。第一个小孩又说:太阳刚出来时大的如车盖,而日中时小的像盘盂,这不就是远的'看的小近的看的大么?另一个小孩又说:太阳刚出来时有点凉,而太阳离近是热么?他们问孔子,孔子也不知道。

  学海无涯,学不到尽头啊!以后我要上课积极发言,钻研、认真的去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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