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的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07 13:14:2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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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之家的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职工之家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之家的规章制度1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 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 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 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公司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二、宿舍规定
1. 严禁在休息时间22:00-06:00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须关灯。
2.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 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 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 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 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 公司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 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 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 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 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五、除原价赔偿外,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罚款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xx-3-1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职工之家的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五、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七、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八、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实施。
职工之家的规章制度3
为深入推进职工之家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各公司、直管站段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有效载体。今后一个时期,集团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和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依法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党政支持、职工信赖,富有生机和活力的“职工之家”。
第二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用心争取行政支持,广泛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构成党政工齐抓共管、职工群众热情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三条为加强对建家活动的统一领导,集团成立建设职工之家活动领导小组,董事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总经济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工会常委组成,组织部承担日常组织工作。
第二章职工之家标准
第四条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完善(17分)
1、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制定《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实施办法》,
2、按规定召开职代会,每年至少一次,认真落实提前审议、书面票决、逐级申报等制度;全面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生产经营管理重要事项和涉及职工利益的改革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透过或讨论决定;公司制企业建立并落实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作用发挥好。
3、职代会联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作用发挥良好,开展活动经常;职工代表提案办理率到达100%,提案人对提案处理和整改满意率达90%以上;
4、职代会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制度健全,评议资料贴合要求,程序规范,坚持口头述职,评议结果向职代会公布,并与干部奖惩、任免挂钩。
5、厂务公开组织制度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主抓、纪委监督检查、工会日常工作、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和发展,公开载体、资料、程序规范,监督考核措施得力,职工对厂务公开测评满意率到达90%以上。
6、日常民主管理形式多样,渠道畅通,车间、班组民管制度健全;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落实培训制度,职工代表每届培训率到达100%。
第五条以群众协商群众合同制度为重要手段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规范(17分)
1、健全完善群众协商和群众合同制度,按规定进行群众协商、签订群众合同,群众合同资料规范,建立监督检查、履约职责和违约职责追究制度,合同兑现率到达9O%以上。
2、加大工会依法维护、源头维护力度,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各项政策办法中,工会全过程参与,充分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维护、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力。
3、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开展工作正常;依法调处劳动争议,调解率到达100%,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六条以“阳光、月光、星光”为主题资料的送温暖爱心活动成效显著(17分)
1、认真履行帮困“第一职责人”职责,帮困救助机制健全完善;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和领导干部联系包保困难职工制度,开展帮困助学、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活动;深入开展“阳光、月光、星光”送温暖爱心活动,热心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兑现部党组“三个不让”的承诺。
2、建立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险基金会,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补偿按规定及时到位。
3、不断巩固、完善和发展“四线”建设成果,生活、文化、健康、体育线建设项目落实,设施齐全,使用状况良好,沿线站区职工吃水难、用电难、看电视难、看病难、体育锻炼难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职工满意。
4、关心解决女职工特殊困难,女职工特殊权益得到保障。
第七条以火车头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为重要载体的群众建功立业活动深入开展(17分)
1、深入开展多形式的人人争当“火车头”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用心性和创造性,在确保运输安全生产、提高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2、用心开展合理化推荐、难题攻关、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技协活跃,管理规范,在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素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增进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
3、注重模范先进人物的培养、选树和表彰,日常管理规范,待遇得到落实,权利得到保护,创先争优活动持久深入开展。
4、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和队伍作用,用心运用“三书、一表、一卡”等形式,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和协助行政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先进文化建设切实加强(16分)
1、经常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配合党委用心做好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
2、努力开展建立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职工读书自学等活动蓬勃开展,构成了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
3、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加强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的“三德”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典型、有整体效果。
4、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群众文体娱乐活动资料丰富、礼貌健康;文化体育阵地和设施不断改善,坚持为职工服务,加强对阵地和设施的'管理,使用效果良好。
第九条以基层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为重点资料的自身建设不断强化(16分)
1、基层工会、车间工会、工会小组各项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女职工组织与本级工会同期换届),程序规范;新建、改制企业同步建立工会组织,临时(劳务)工入会到达集团规定要求;工会干部按规定及时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含女职委主任)的各项待遇得到落实,职工对工会班子和工会主席满意率到达85%以上;
2、兼职工会主席管理、考核、培训等制度完善和落实,按要求开展工会干部岗位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思想和业务建设不断加强。
3、深入开展职工小家建设活动,合格职工小家到达100%以上,先进职工小家、模范职工小家分别到达30%和10%以上;加强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作用发挥突出。
4、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工作贴合《铁路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资产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工会经济活动自觉理解经审组织审查监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无职责违纪行为。
5、工会工作实行方针目标管理,各项工作有序,信息上下畅通,资料台帐齐全。
第十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能评选模范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
(1)末按规定召开职代会,应经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未提交职代会审议的;
(2)下属单位或车间没有100%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
(3)未经上报同意没有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改选的;
(4)未进行群众协商、签订群众合同的;
(5)未在职代会上评议领导干部,被评议领导干部未在职代会上口头述职的;
(6)年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不达标的;
(7)公司制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未按有关规定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
(8)未能完成集团和上级工会当年布置的重点工作的;
(9)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工会组织维护不力,酿成严重后果的;
(10)未能完成上级下达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任务的;
(11)发生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或职责职工因工死亡事故的,一般事故和人身轻伤事故超过了规定指标的;
(12)发生职责重大路风事件的;
(13)发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被上级通报的;
(14)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超过规定控制件数的`;
(15)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事件导致矛盾激化,发生职责群众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
第三章建家考核
第十一条职工之家建设实行区分档次考核命名和动态管理。职工之家的档次分为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三个档次。非直管站段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的检查、考核、验收,由各公司工会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模范职工之家的检查、考核、验收由集团工会制定标准,组织实施。各直管站段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的考核、验收和命名,由集团工会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职工之家建设实行百分制考核,并以分数区分档次:75分—84分为合格职工之家;85分—94分为先进职工之家;95分以上为模范职工之家。
第十三条集团级模范职工之家和直管站段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每年检查验收一次。检查、考核、验收主要程序是:听取申验单位党政工领导对建家工作状况的汇报;查看有关建家工作基础资料和职工小家建设状况,以及文体活动阵地、设施建设的状况;召开部分职工代表、劳模和工会积极分子座谈会,了解和征求对建家工作的意见和推荐;按建制车间(班组)50—70%为调查面,采取抽样调查方式,组织不低于职工总数30—60%的员工参加民主评家活动,发动职工对建家成果测评打分(高度流动分散的大型站段,测评面视状况适当掌握);验收组综合状况后,与申验单位交换意见。
第十四条基层工会申报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务必上报以下材料:
1、建立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工作汇报材料;
2、申验报告;
3、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登记表。
第十五条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申报程序是:
1、向单位党组织汇报,征求同级党政意见。
2、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按职工之家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写出建家工作报告。
3、组织职工之家建设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合格职工之家职工认可率低于70%不能申报;先进职工之家职工认可率低于80%不能申报;模范职工之家职工认可率低于85%不能申报(高度流动分散的大型站段,测评面可适当掌握)。
4、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由工会主席向大会报告建家工作状况,组织代表讨论审议并构成大会决议。
5、写出申请验收报告上报上级工会。
第十六条集团和各公司工会原则上每年一次对获得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复查到达标准的单位予以确认,持续称号;达不到标准的单位,撤销其称号,并收回奖状。
第四章命名表彰
第十七条集团工会每年检查、验收、命名一批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并颁发奖状,各档次的职工之家一律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连续三年评为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授予集团级模范职工之家标兵称号,并在推荐省、部级模范职工之家时优先思考。
第十八条对命名的模范职工之家和集团直管站段的先进职工之家,除颁发奖状外,分别给予必须的奖励;模范职工之家增拨必须的活动经费。
第十九条对20__年以前命名表彰的模范职工之家、公司级先进职工之家,一律按照新颁布的职工之家标准重新组织检查、验收、命名。
第二十条因生产力布局调整、企业重组等原因被成建制合并、撤消的单位,凡已被命名为模范(先进)职工之家的其称号自然消失。
职工之家的规章制度4
一、“职工之家”隶属学校工会,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职工之家”财产属全校教职员工所有,属公共财物,专供本校教职员工开展文体活动和娱乐活动使用。
二、“职工之家”的公物器材原则上不予外借,特殊需要者,向工会主席(副主席)申请,经批准后,应登记后借出,并及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教职工应于“职工之家”规定的'开放时间入内休闲娱乐、举行活动。
四、注意公共卫生,禁止在“职工之家”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吸烟、大声喧哗。
五、教职工应视“教职之家”为自己的家,在内活动时,和睦相处、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职工之家”的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账、造册,废旧、报损器材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学校工会必须每学期对“职工之家”的公物器材进行至少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教工之家”的活动内容。
职工之家的规章制度5
为了把公司职工之家建成礼貌、平安、卫生、和谐的乐园,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清洁、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室友之间要讲团结、讲礼貌、互相遵敬、互相帮忙;不准议论他人私事,不得惹事生非。
2、持续室内清洁、通风、干燥,不随地乱丢东西,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的的习惯,宿舍每一天清扫一次。
3、凡入住人员务必按照公司分配住宿,不容许私自调换。
4、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白天外来亲友访客不得长时间逗留,夜晚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舍区。
5、开展礼貌宿舍评比活动,对评选不合理者给予处罚,优秀者给予奖励。
6、礼貌住宿,不允许收看不健康录像、不允许将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违者职责自负;严重者,送往公安机关处理。
7、住宿人员务必严格遵守舍区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服从管理人员及舍长的管理。
8、住宿者要自尊、自爱,不允许大声喧哗、嬉闹,影响他人的休息和生活。
9、爱护公物,节约使用水电;出门要检查门窗,随手关灯及关掉其它电器。凡用电超过公司额度,同室人员共同承担。凡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加倍处罚。
10、严禁跨越阳台栏杆,向窗外抛扔杂物。
11、私人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一旦发生物品丢失,职责自负。
12、凡要带大宗物件外出,务必到门卫处登记,经允许后方可带出。
13、遵守舍区作息时间,晚十二点前准时回家园,上中班的员工下班应及时返园。凡因不遵守作息时间,在外发生一切问题,职责自负。
14、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二、舍区安全规定
1、舍区严禁私自拉线,私用电炉等发热器具,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职责自负,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遵守作息时间,凡擅自夜间外出,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职责自负。
3、严禁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严禁酗酒、赌博,禁止聚众闹事。违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管好门户,管好自己财物,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伤害。
三、宿舍门卫管理规定
1、门卫务必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允许擅离职守。请假务必提前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并安排好带班人员。
2、坚持人性化管理,待人接物礼貌礼貌。
3、严格门卫登记手续,外来人员、物件出入等务必详细登记。
4、加强夜间巡逻,提高警惕,防盗、防破坏。
5、管好院内运动器械,打扫好院内环境卫生。负责院内公共财物的管理保养。
职工之家的规章制度6
一、教职工之家活动须知
1、教职工之家的活动室是我院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和计生协会会员共同之活动场所,正常开放时间只限于本院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在册临时工开展活动,其他人员谢绝入内;
2、凡来教职工之家活动者务必自觉遵守各活动室规则,爱惜公共设施,注意公共卫生,讲究礼貌礼貌;
3、活动务必用心配合活动室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为了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欢迎提出批评和推荐。
二、资料阅览室规则
1、资料阅览室的资料限于本院在职和离退休人员阅览。
2、资料阅览室开放时间定于?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7:00-9:30。节假日上午不开放,阅览者务必遵守开放时间。
3、阅览者务必爱护室内资料和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室内所有报刊资料概不外借,更不得拿走,一经发现,将予处罚。
4、讲究礼貌礼貌,禁止大声喧哗,持续室内安静。
5、注意公共卫生,不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三、棋牌室规则
1、棋牌室限于本院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
2、棋牌室开放时间定于?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7:00-9:30。节假日上午不开放,活动人员务必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
3、活动人员务必爱护棋牌室内的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棋牌设施概不带出室外,违者酌情给予罚款。
4、讲究礼貌礼貌,禁止大声喧哗,持续室内安静。
5、注意公共卫生,不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四、斯洛克台球室规则
1、台球室限于本院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活动使用。
2、台球室开放时间定于?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7:00-9:30。节假日上午不开放,活动人员务必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
3、活动室人员务必爱护球台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讲究礼貌礼貌,禁止大声喧哗,持续室内安静。
5、注意公共卫生,不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五、健身房规则
1、健身房限于本院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健身使用。
2、健身房开放时间定于?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7:00-9:30。节假日上午不开放,活动人员务必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
3、活动人员务必爱护室内器械,按使用说明操作,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器械设备概不外借。
4、讲究礼貌礼貌,禁止大声喧哗,持续室内安静。
5、注意公共卫生,不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六、乒乓球室规则
1、乒乓球室限于本院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活动用。
2、乒乓球室开放时间定于: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7:00-9:30。节假日上午不开放,活动人员务必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开放时间。
3、活动人员务必爱护室内乒乓球桌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讲究礼貌礼貌,禁止大声喧哗,持续室内安静。
5、注意公共卫生,不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七、歌舞厅规则
1、歌舞厅开放时间定为:每周三、六,晚上7:00-9:00。
2、本歌舞厅不对外开放,本院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均免费凭证入场。
3、不准带未成年小孩入场。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破损物品入场,违反者造成人身财产事故,必将追究事故职责。
5、注意公共卫生,不准在场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6、讲究礼貌礼貌,不讲粗痞话,不许聚众打闹,不得有意碰撞他人,如出现意外碰撞请向对方道声对不起,共同维护高雅愉悦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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