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管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08 08:02:1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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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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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科管理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使用石油气安全规定

  一、石油气灯(炉)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石油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二、检查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三、点石油气灯(炉)时,必须先擦燃火柴再开石油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停风后闭石油气、关闭气瓶总阀。

  四、使用石油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五、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六、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石油气灯(炉)。

  七、点燃的石油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连接石油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并且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第二条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装妥当。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下。

  三、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使用代用品。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六、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七、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八、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伤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十、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三条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一、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氧化氮等。

  二、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五、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食物。

  六、处理无名药品,禁止口试。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部扇动闻之。

  七、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八、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一)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完好。

  (二)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三)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四)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五)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汞及汞盐;2.铅盐及铅;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氢;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钾、钠、氨的氯酸盐;9.铬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第四条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定

  一、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二、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一)装运器具的强度;

  (二)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稳;

  (四)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四、酸碱或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六、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七、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该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十、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时: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氢氟酸;6.铬酸溶液;7.氢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氢氧化钾;11.氢氧化钠;12.氢氧化铵;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银;16.盐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有台帐、记录。

  第五条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定:

  一、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二、在储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馏或升化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一)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准有明火。

  (二)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三)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四)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四、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1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五、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六、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盖信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七、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砂子、石棉毡。

  八、当加热、蒸馏及其他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十、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2.醚类;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十一、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第六条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定:

  一、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二)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一)不能使氧气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二)氢气瓶、乙炔瓶及氧气瓶应分开存放,且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氢气瓶、氧气瓶旁抽烟。

  (三)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四)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三、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浓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四、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五、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六、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七、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试验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1ml,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放射科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同安区医院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全科室人员必须把医疗护理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接受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

  2.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成立由科主任领导的.,包括诊断和投照技术组及导管组人员组成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诊断和投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4.坚持实行每日早间集体读片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规范诊断报告的书写。

  5.坚持实行技术读片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对照片质量进行讲评。

  6.加强质量管理力度,严肃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

  7.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三基”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8.加强影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入库前再次检查核对和借片制度。

  二、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放射科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落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的操作规程,医疗质量标准及措施。

  3.建立健全本科室医疗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开展活动,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科及上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5.对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6.负责落实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再教育,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7.负责制定本科室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

  四、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则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有关精神,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科室成立质量保证管理小组,制定《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节》。

  放射科管理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

  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第二条

  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总经理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总经理。

  第三条

  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混乱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保持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总经理或部门主管,若有超标,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检查明原因由经理决定产品的去向。

  第四条

  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对化学试剂污染的`地面、台面要先用药品消毒,在擦拭干净,各种废物要丢到指定的污桶中。

  5)化验室要整洁明亮,无闲置物,室内要保持密封、清洁、干燥、防尘。

  6)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化验室。

  7)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放射科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为了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树立“以质求存”观念,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方针,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艺操作规程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原料处理环节

  1、在原辅材料购进环节要严格把关,如出现不合格原辅材料入库的,必须由验收人负责退回,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验收人承担。

  2、原材料的红粮调入加工房加工粉碎时,加工人员务必按第一次为整粒80%,碎炎症为20%。第二次为整料70%,碎料为30%。如出现粉碎机筛坏造成粮粉过粗,需把过粗粮粉过滤从新粉碎。曲块加工粉碎时出现同类不合格情况,按该规定处理。

  (二)配料环节

  配料过程中严格准确过磅,出现差错时,应采取措施,如某原材料比例过多,补上所差其它原料的数量,达到公司的配料参数。

  (三)发酵环节

  1、严格监测控制下窖温度,严格执行公司发酵参数,多次反复测量入窖温度,如出现有误差的,应及时雨向酿酒师汇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2、发酵时间因计算错误,造成提前开窖的,应及时恢复窖皮(窖泥)密封,继续发酵,达

  到规定的发酵时间。

  (四)贮存环节

  基酒贮存时间必须认真查阅所建基酒贮存档案,没有达到贮存时间而调入勾调车间进行勾调的,应予以调回贮存,如调入勾兑车间混装到其它酒的,采取就地贮存,并作好记录。

  (五)勾调环节

  1、在勾调过程中造成基础酒配方比例计算错误的,勾调技术人员应重新计算加入所差某种基酒数量。

  2、在勾调搅拌未达到要求和酒精度测量不准而调入包装车间的不合格产品,应调回勾调车间重新勾调,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六)包装环节

  1、酒瓶没有洗干净的,返回重洗。

  2、酒瓶根据公司参数不合格的,规定不能使用的决不能使用,并根据购销协议,予以退回的退回,该销毁的销毁。

  3、灌装过程中,检测人员在流水线上目视检测有不清澈透明、有悬浮物、沉淀物的,应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4、如灌装机灌装容量没有达到容量规定的,应及时调整灌装机,并把没达到容量的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5、瓶装酒装箱时,质检员应检验各工序是否达到标准,如某工出现问题,造成装箱前不合格,应返工到造成不合格的工处理。

  二、生产员工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新进员工在一个月实习时间后,进行评定是否转下如没达到转正资格的,予以辞退。

  (二)转下的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在某专业岗位上,如不专研业务,不求上进的,在专业技能测评不合格的,应采取调换岗位或辞退。

  (三)生产员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如患有传染病的,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要求的,严格杜绝进厂,如已经进厂工作的,劝其必须离岗。

  (四)公司采取短期、长期分批的技能培训,如通过技能培训仍不合格的,进行换岗降级或作辞退处理。

  三、职责分工与责任追究

  (一)职责分工

  1、原辅材料把关由物品保管员、验收员负责。

  2、原材料进生产环节由生产车间负责人负责。

  3、贮存环节、勾调环节由勾酒师负责。

  4、包装环节由化验员与包装车间负责人负责。

  5、员工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二)责任追究

  根据职责分工,在生产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合格品的出现,公司将进行倒查,实行原因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针对不合格出现的程度与后果进行从严处理,分别按书面检查、扣发工资、赔偿损失、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

  放射科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化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1、化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

  2、对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化验室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化验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化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化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处理,并上报厂领导。

  7、下班时,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电、气、报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8、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二、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4、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5、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6、对化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三、化验室内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1、化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2、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将其放在远离实验室的阴凉通风处。凡属危险品必须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储于保险柜中。要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不准在化验室内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质,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配制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6、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与明火接触。

  7、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四、化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1、化验室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样品,并进行登记。样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编号错乱,标签缺损、字迹不清、检测项目不明、规格不符、数量不足,以及采样不合要求者可拒收,并建议补采样品。

  2、样品验收登记完毕后,应按规定方法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分析测试。

  3、样品测试完毕后,除有特殊要求需继续保存外,要及时将不需要保存的样品处理掉,并彻底清洗处置采样瓶,供下次采样使用。

  五、化验室卫生管理管理制度

  1、化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明亮。

  2、各组成员每天清除本组各个岗位的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室内窗户、墙壁自觉擦拭,保持清洁。

  3、分析检测人员在分析结束后将仪器、器皿等排列整齐,清洗干净,一切废物要到入纸篓或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

  4、化验室卫生划分卫生分担区,实行责任承包到人。对于分担区的卫生要每天清扫,不得留死角。遇大检查时卫生由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5、化验室工作人员上检测岗时,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马上清扫。

  六、化验室蒸汽灭菌锅安全使用制度

  1、注意用电安全,锅内水位要在标准水位以上方可通电使用。

  2、锅内带灭菌物品不得超过灭菌锅容积的.2/3。

  3、灭菌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内有班组其他工作人员,要予以提醒,并做好看护,以防烫伤。

  4、灭菌完毕后要缓慢放气,必须在压力表的指针回到“以后,放气阀完全打开,待锅内蒸气放尽后,方可开盖。

  5、灭菌锅的压力表按时送检。

  七、化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化验室的废液、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按规定处理或收集后统一处理。

  2、化验室废液或固体废物处理时,需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化学火灾。

  3、废液储存容器场所应能够保证废物不受自然力和人为破坏。

  4、储存容器必须维持密封状态,不泄漏且与废物相容。

  5、废液应分类存放,不相容废液不得混合储存,且废物容器上须有明显之标识。

  6、特殊废物如高温易燃爆或易腐败之废物应在低温下储存。

  7、对于某些废酸废碱要经过中和后在进行排放处理。对汞液的处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进行处理掉。

  8、对于废弃培养基要高温灭活处理后方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9、化验室内设有废液槽、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或收集后由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化验室危险化学采取分类保管。

  2、需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化验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采购申请,紧急情况时可追加计划,统一报分公司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其中剧毒品须经公司经保大队、市公安局审批同意),统一由器材站按采购程序购买。

  3、化验室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的验收。

  4、化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不宜过多,满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员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以用明火加热。

  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

  7、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房间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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