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20 16:13:40 进利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精选1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校、团委的监督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
(三)学生会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负责人、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指导老师审查。
第六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评出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部,以平时表现和工作能力等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全会通报批评: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③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第起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十中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3
部门例会出勤管理规定(满分20分)
各部门干事应准时参加部门会议。
(1)、迟到一次扣1分;
(2)、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
(3)、会前请假的,一次扣一分,请假超过三次的按缺席算;
(4)、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无故缺席超过3次的,此项不得分。
小组会议出勤(满分20分)
组长应该按时组织小组会议,各小组成员应该积极参加会议。
(1)、迟到一次扣1分;
(2)、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
(3)、会前请假的,一次扣一分,请假超过三次的按缺席算;
(4)、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无故缺席超过3次的,此项不得分。
(5)、组长未按时组织小组会议一次扣3分,未开小组会议一次扣7分。
活动出勤管理规定(满20分):
1、考核内同:
a)、工作时间已到而未到者,即为迟到;
b)、未到工作结束时间而提前离开者,即为早退;
c)、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而离开者,即为擅离职守;
2、工作人员工作实行签到制。
3、除以下人员外,其余人员均按工作时间签到。
a) (1)、委托他人代签
(2)、有涂改情况者
5、工作人员一个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累计达三次者扣5分,达五次者扣10分,超过五次者扣20分,在副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
6、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能出席或者需要提前离开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能出席或者需要提前离开者必须到风纪部办理登记手续备案。凡过期或者未填写登记表者,按缺勤处理。
8、成员应该准时参加活动考核。
(1)、迟到一次扣2分;
(2)、无故早退一次扣2分;
(3)、活动前请假的,一次扣一分,请假超过三次的按缺席算;
(4)、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超过4次的,此项不得分。
其他(满分10分)
承担、组织和协助社联实践部活动每一次5分。
附加项(满分10分)
承担、组织和协助社联及社联其他部门的.活动每一次加5分。
说明:1、条例一、四、五由部长级制定表格记录考核
2、条例二、三由各个组长制定表格记录考核
3、本制度采用倒扣分形式前三项不足60分者即刻劝退出实践部。
奖励制度:
1、考核程序
(1)、考绩每月一次;
(2)、每月最后一天由风纪部干事汇整出勤资料,汇整完毕后递交表册至风纪部部长;
(3)、次月1号由秘书处转发至各部门;
(4)、月度考绩事宜由风纪部部长督导,风纪部小干事执行,其他各部门配合。
2、绩效分等
月度考核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89为甲等;76—79为乙等;70—75为丙等。(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3、考核限制
(1)、干事、副部长及部长在月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能列为特等:
①、迟到、早退累月计达2次以上者(含2次);
②、缺勤1次者。
(2)、于月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①迟到、早退累月计达4次以上者(含4次);
②却请2次者。
4、人数限制:各部门特等人数最高限为1人,甲等人数为2人。
5、一学期内,累计获四次甲等绩效的工作人员,可在院学生会全体大会上得到表彰;累计获五次特等绩效的工作人员,不仅可在院学生会全体大会上得到表彰,部长级可获得管理学院颁发的“优秀干部”证书,干事级可获管理学颁发“十佳干事”证书。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4
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主席团或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干部培训制度
1、学生干部必须服从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接受同学监督。
2、密切联系同学,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在共同讨论、互相交流的`氛围中取长补短。
4、主动积极开展工作,讲求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各部门的业务水平。
6、每个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有事应提前将书面请假条上交秘书处。
7、学生会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体成员参加有利于提高成员综合素质的各项培训活动。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5
一、部门职能
1、始终不移的以服务同学以及我部所有师生为宗旨,认真开展好本部门的每一项工作;
2、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3、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4、负责学生会宣传条幅、会场布置、宣传海报、展板等的制作工作。
二、工作理念
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三、例会要求
1、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2、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并带好工作牌等相关佩戴。
3、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4、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四、工作要求
1、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部门工作。包括海报制作,会场布置以及临时的任务(临时任务听从各组组长分配)。在工作中能够自我思考,力求创新;
2、能够有始有终,踏踏实实的.完成上级交待的每一项任务。从而培养自己的责任心;
3、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能够在海报制作和会场布置的工作中,学习绘画技法,颜色搭配,比例缩放和写稿子、撰写文章、策划书的编辑等相关内容。
五、其他方面
1、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2、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3、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4、严禁以部门或者学生会的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5、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警示或开除处分。如果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会由学部或学院给予相关处分;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6
一、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第六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三、工作制度
第一条: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条: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四、值班制度
第一条:不得无故旷班,凡无故旷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仍不悔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拉,马虎。
第三条:如有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在与下一人交班时说明情况。
第四条:最后一班值班结束时,注意锁好门,关好电脑,窗户。
第五条:对待来访同学应礼貌、热情、周到。
五、奖惩制度
第一条: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并择优推荐参加“五四评优”。
第三条: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第四条: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第五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第六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第七条: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六、其他常规制度
第一条: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长邮箱。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箱。
第三条: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议。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七、其他方面
第一条: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第二条: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第三条: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第四条: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第五条: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7
一、惩罚制度
1)迟到累计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勤,旷会者记为一次缺勤。
2)无故缺勤二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3)对纪检部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4)在工作中不认真职守者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5)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二、纪检部职责规定、要求及组织体系
1)对组长的职责规定:组长根据计划向组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听取组员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组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组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组长并定期向副部长汇报组内的工作。
2)对组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组员应服从组长管理,按时完成任务。也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积极协助其他各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组长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积极进取。
4)遇到突发事件如:(查勤遇到学生特意刁难)应头脑冷静处理事情,绝不允许意气用事,将该班级记下,然后需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5)对于组员退出纪检部,组员需提前一周向部长递交退部申请,经纪检部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
6.纪检部组织体系:一个部长、三个副部长、五个纪检组。
三、行为规范
1.查勤
1)按时到达指定教室,禁止迟到事情的发生。
2)说话礼貌用语,进门主动问好,尊重老师与同学。查勤完毕,主动关门,对全体同学及老师说“谢谢”等礼貌用语。
3)保证查勤的数据正确性及公正性,杜绝私自改查勤单子。
4)如实反映出现的各重问题及情况。
2.所有纪检部成员
1)不迟到早退。
2)积极维护活动等各项秩序。
3)服从安排,配合部长工作,支持学校的各种活动。
4)不做影响纪检部形象的事,及时反映各种情况,积极主动学习和改变自己的不足。
5)不准与同学发生口角,杜绝身体冲突的行为,如有情况立即向部长及老师反映。纪检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需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为整个学生会而努力。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8
一、部门简介
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
二、部门职责
1、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
2、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每月不得少于次。
3、配合院部完成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全院性质的大型特色活动(如十佳、艺术节等)。
4、组织学生会内部娱乐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5、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6、加强对文艺类社团的沟通及合作。
7、主动发现院系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三、部门规章制度
1、会议制度
(1)每周召开院文艺部部门例会,要求部门全体成员参加。考核采取扣分制,(每月总分为分,-分为不合格,-分合格,-分优秀。)
(2)每次部门例会须有会议记录,记录中要求记载会议起止时间、主持人、出席人、缺勤人(在名字后面打括号标明缺勤理由)、记录人、会议地点、会议讨论主要内容、会上各成员的`发言内容(只记载一个提出一种观点的发言,不记载重复发言)及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任务分配(包括任务、任务反馈者及反馈时间)。
(3)每次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于例会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得到批准,会前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迟到十分钟以上均视为缺勤。(缺勤分)
(4)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与会者要作到:
①衣冠整齐,举止文明,不得抽烟;(分)
②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分);
③尊重他人,当有人发言时,不得私自交谈、讨论;(分)
④作好会议笔记(请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好自己的发言记录及工作记录);(分)
⑤有意见或建议可示意经主持人批准后提出;
⑥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可敷衍了事;
⑦在会议中使用普通话;
⑧保持会议场地的清洁(由会议记录者监督)。(分)
(5)例会会议记录(包括部门会议记录及个人会议记录)作为部门成员月考核有效凭证。
2、考核及奖惩制度
(1)凡部内成员,至加入本部门次月起,参加参加学生会相应职级的月考核、学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无不合格上限。
(3)月考核奖惩:a月考核合格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合格助理;b月考核优秀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优秀助理,在日后工作分配中原则上考虑培养及给予重任锻炼;c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给予整改通知,两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d每月考核需将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一周例会上公布给各成员,并在部门会议记录本中备案。e每月考核在每月结束的一周进行,并在一周结束前反馈给。
(4)本条例由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执行,并接受部门各成员的监督,各成员在对考核奖惩有任何疑问时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会后或在当日之内向部门负责人提出。,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9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10
学生会干部例会是学生会学生干部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学生会特制定以下干部例会制度:
一、班长常规例会
1、班长常规例会的参加者为分团委老师、学生会主要干部(各部至少有一名部长级干部出席),及全校各班班长。涉及重大事项时应邀请团委学生干部到席议会;
2、会议由办公室、秘书处召集,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办公室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各主要学生干部应留意通知,互相转告;
3、会议程序:
(1)各部部长或各部门干事应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
(2)主席团成员布置安排下一阶段总体工作;
(3)学生会主席作会议总结。
4、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时,各学生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召开会议时,各学生干部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办公室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应关掉手机或调为震动状态,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4)各学生干部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各学生干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5、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并由办公室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交主席团备案。
二、学生会部长及干事会议
1、部长会议由主席召集,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准备重大活动)可提前、推迟召开或增删召开的次数,参加者为学生会部级以上成员;
2、主席团应在会议中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3、部长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各种方案、表彰或批评名单等事项,重大活动事宜与院团委老师讨论。生活部公布本周同学反映的情况,相关部门予以讨论解决;
4、主席应负责在必要时通知分团委老师参加会议;
5、会议结束后,会议内容应尽快上报团委老师。
三、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罚条例
1、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
2、例会无故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
3、如遇特殊情况,有正当理由也不得迟到7次或缺席5次(累计),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四、请假制度
学生会干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需严格办理以下请假手续:
1、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请假人需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并叙述其原因,如理由不正当,视为无效,记为无故迟到或缺席。
2、由分管副主席在开会前向主席汇报请假情况,并由秘书处记录方为正式请假。
3、副主席请假需在会议开始前,直接向主席请假并叙述请假原因。
五、补充说明
1、同学反映的实际问题应列入部长例会讨论内容,必要时应邀请相关同学列席会议,并建立相关问题备案;
2、本例会制度的解释权归xxxxxx中学学生会;
3、本例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11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x职业学院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自主创新,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每周定期召开院学生会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x职业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应聘期为一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经本会通过,则退出本会。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观点,看法,并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本会设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三名,执行副主席三名,副主席八名,办公室主任一名,人事部、社团联合会、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新媒体中心、文体部、广播站、学宣部、公关部、安防部、公寓自管部、国旗班、管乐团各部设正职部长一名,副职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院团委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二十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直至掌握。负责各种文件、报表的制作和管理。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条干事要协助部长认真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需与部长商量,但不可越级。若对工作有不同意见,且感觉自己的见解独特适用时,可以直接找主席商量。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会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学生会。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12
部门成员守则:
1、部门成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以及经济系团委学生会管理体制,做到例会、本职工作等到岗、到心。
2、部门成员要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的态度,发挥开拓创新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虚心纳谏,争取在任期内有开创性成果。
3、部门成员应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部门工作协调、合作。
4、部门成员代表着经济系团委学生会和本部门的形象,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公正、客观地对待每项工作。在平时的生活在中应该注意自己的礼貌,见到老师以及师兄师姐必须主动打招呼或问好。
5、部门成员应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6、每月必须有两位干事主动找部长反映工作上或生活上、学习上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例会制度:
1、开会时部门内的每位成员都必须佩带工作证,笔记本以及笔,方便做会议记录。
2、每次会议,部门内的每位成员不仅要准时到会场,而且至少要比规定的时间提早5分钟到达。开会迟到者,上交1500字检讨书。
3、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进行签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2小时向三位部长请假,干事应事先上交请假条,并由部长签字后生效。如有紧急情况,应先向部长或副部长口头请假,并于会后两天之内补交请假条,无故缺席者,3000字检讨。
4、凡开会迟到一次者应向部长说明原因,迟到两次者按缺席一次处理。
日常管理制度:
1、每位干事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必要时穿系服,否则,违反者上交一份1000字检讨书,检讨书包括为什么会犯错、自己的.体会、日后改正措施等内容。
2、要求每位干事对该月工作进行总结,我部每月将举行每月总结大会要求各位干事轮流上台总结发言总结本月工作中的优点与不足。事后要求各位干事上交每月总结。
3、在每月28号之前,要求干事们上交一份工作清单,让干事简单罗列本月参与过的工作;没有按时上交者,负责下个月会议记录。
4、每位干事必须在每周按质按量的完成点课量,凡未达到点课量三次的该组,要进行自我检讨。
5、每次工作,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包括五分钟)的干事,需上交写一份2000字检讨书,要在例会上公开检讨。
6、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或部长安排的工作,需上一份3000字的情况说明,说明为什么不能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并负责填写本月工作手册的相关内容。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口号:展开科学的翅膀,放飞科学的梦想。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科技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技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科技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科技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更好的完善科技部工作;
2、积极配合校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校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校、院其他部门的关系,促进校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成员职能
部门组成
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到四名,干事若干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科技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
3、主持本部门例会,传达任务。
副部长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校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部长及团委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策划交团委领导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部长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物品管理制度
部门物品有部长和副部长统一管理,物品借用及转移需部门负责人知晓并同意,物品借用需遵循固定的手续。
资料汇总制度
部门成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以后,应在半个工作日之内将资料筛选完毕汇总到制定成员手中,统一收录至部门360网盘。
值班制度
部门成员每人每天按照制定的值班表轮流进行值班。
培训制度
部门由组建起1个月内,由部长副部长带领,每周进行培训,教授部门技术,要求全员到场,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奖惩制度
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体见附录1量化管理制度),表现较好者可视情况授予精神、物质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轻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考虑除去部门成员资格。对于违规过程中出现的财务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负责。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旨在为学院发展服务、服务同学、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做好学院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作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第四条本会的任务:
1、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成长进步;倡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及时传达贯彻院学生会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学院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集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各项任务的完成。
3、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积极开展有关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公益劳动和校园文化的多种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4、关心学生疾苦,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学生对学院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各项工作。
5、配合本院作好部分学生管理工作,检查学生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早操、作息、课堂纪律等,并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院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各项活动,并使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4、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培养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义务。
6、会员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义务。
7、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8、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9、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是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代会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对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八条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第九条参加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系,由各系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3、讨论并决定院学生会今后的工作计划。
4、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5、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6、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同学做出答复。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的任职范围和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参加学生会干部的竞聘。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3、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没有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5、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
6、有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开拓;
7、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不计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第五章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及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选拔学生会常委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程序如下:
1、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担任学生会常委的同学填写学生会常委申请表;
2、由院团委组织面试,各系派出学生代表进行公开投票,评审时考查的主要内容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职后的工作计划、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
3、综合测评竞岗人员,组织审查并确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学生的监督和建议;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委员的选拔程序:
1、竞聘人员递交申请表,注明自己的特长,优势等;
2、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及各部门实际的人员需要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3、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组织面试;
4、通过对竞聘人员的综合打分,确定人员,报院团委和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确定各部门成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考核、免职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请,院团委按章程及程序办理。
第六章学生会干部的奖励、处分和免职
第十八条学生会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期末综合测评中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给予适当加分。第十九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活动效果,由主席团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评出部分优秀部门。
第二十条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和无故缺勤会议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态度恶劣或失职者,予以学生会内部停职反省。
第二十一条经考核,对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如下:
1、免职程序:主席团对拟罢免的学生会学生干部平时表现予以查证,形成书面材料,由学生会常委会进行审议,经全体常委2/3及以上同意的,通过撤职决定,报院团委、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学生会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出于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程序如下:由本人向组织提出申请,主席团审议通过,报院团委、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七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学生"三自"作用,使学生会更好的凝聚学生、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和引领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设有: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学风建设部。第二十五条主席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议;
2、定期向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3、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4、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
5、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6、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及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协调好方面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主席和学生会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第二十七条办公室职责
1、负责整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等;
2、负责院团委学生会物资的管理与借用;
3、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并和有关院校联系;
4、负责安排学生会正常值班;
5、负责做好协调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工作;
第二十八条生活部:协助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服务及相关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二十九条体育部: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
第三十条文艺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第三十一条宣传部:宣传学院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及时向同学们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第三十二条学风建设部:提高同学们的自我约束,自我学习的意识,增强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团结写作的能力,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15
第一条 学生会例会定于每周日(周一)晚19:30,在学生会办召开。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 原则上学生会例会参加的人员范围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特殊情况除外,部门会议由部长组织召开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条 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档及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 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部门上周的工作总结和后期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安排;
(2)广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设及要求;
第五条 讨论各部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第六条 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在会议前至少半天向办公室请假,迟到15分钟记旷会一次。(请假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经主席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无效)
第七条 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含2次)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八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 在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十条 会议成员参加会议时,一律不得穿拖鞋,须佩带胸卡。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篇16
一、评比原则:
为了维护我系形象,规范个人行为,调动学生会成员积极性,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故我们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对学生会成员以及各部门定期展开评分,表彰优秀部门及个人,对做得不够好的`成员提出批评。
二、评比对象:
职教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评比时间: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评比。
四、评比要求:
每学期初,给予每个部门及成员基准分100分,根据办公室值班、部门和委员例会、开展活动、请假等考核的分数汇总而评定。对一学期扣分达20分(含20分)的个人,扣分达30分(含30分)的部门,不能参与评优。
五、加分项:
我部门对主办或协办部门参与的活动根据《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活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所得分数作为加分项加入参与评比部门的总分之内。
六、奖项设置
1、总分在前三名的部门为优秀部门。
2、优秀干事候选人由各部门部长推荐,由纪检部根据期末个人总分排名进行筛选。
七、惩罚项
1、对个别扣分严重的个人以及部门(包括未达到评标要求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公开张榜批评。
2、我部门为了使评优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决定每两周将部门及个人进行统计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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