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5-11 18:59:3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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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员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职员规章制度

职员规章制度1

  1 职位名称:销售经理。

  2.岗位职责:

  (1)在销售总监直接的领导下,完成本项目团队的销售任务,做好本销售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销售项目的具体落实,制度执行、销控管理,重要客户的洽谈,客户资源管理与维护,相关

  报表整理上报,客户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培训,销售回款等。

  (3)协助销售总监制定销售任务,同时负责对本团队销售项目任务的组织实施及有效推行。

  (4)负责发现销售过程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上报。

  (5)负责本销售团队的固定资产,销售资料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

  (6)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员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营销业务水平,产品知识水平.

  (2) 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信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具体的营销计划方案以及营销计划。

  (3)扩大销售网络,熟悉目标市场,熟悉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4)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工作,积极开发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满意,周到的服务。

  酒店销售部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市场营销部工作,确保本部门职能的正常发挥。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销售工作计划,督导营销人员进行市场开发。

  三、做好酒店的宣传、推广工作,为酒店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客人深入了解酒店,并赢得客人的信赖与支持,为酒店创造更大的经营效益。

  四、负责酒店的市场开拓、客源组织和产品销售工作。

  五、定期组织销售员进行市场调研工作,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并及时向酒店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应对市场变化。

  六、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主要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方针,负责酒店经营产品的销售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及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指挥、考核权,制定、修订本部门各级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树立和改善人员的形象。

  八、督导,检查销售人员的市场开发与客户的维护情况。

  九、拜访重要客户、旅行社,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十、协调、参与重要客人的接待。

  十一、协调、沟通与酒店各部门的工作事务。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委派的其他工作。

职员规章制度2

  一 .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人员和营销活动。

  三 .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 2.岗位职责 3.例会制度 4. 档案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 营销部的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 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明确营销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9)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10)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2.岗位职责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职位名称:销售总监。

  2.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 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 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

  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销售的合同的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销售价格。

  (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的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 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9)掌握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及不同项目的价格水平,提出改进措施。

  (10)定期专访重要客户,征求客户意见。掌握其他竞争对手的销售情况和水平,分析竞争态势。调

  整产品销售策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公司长期发展策略。

职员规章制度3

  根据“优质优酬”的原则和教育教学情况不断变化的实际,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在已实行的“教职工奖励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本奖励条例。

  奖励范围:

  凡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实施起始时间:20xx年下学期。

  奖励办法:

  一、教育教学科研奖

  1、优秀课奖:

  在校级以上举行的竞赛课中,学校对评估为优秀课的教师进行奖励。

  (1)获校级优秀课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80、5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2)获湘潭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0、120、100元。

  (3)获湘潭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40、200、150元。

  (4)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5)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800、500元。

  (6)获县、市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分别奖励200、300元。

  以上六项中的获奖教师,如有固定指导教师的,从获奖金额中提取30%奖励指导教师。以上奖励由教学处在每学期期终汇总造册,报主管校长审核,并由教学处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存档。同一堂课按最高级别计算。

  2、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研究奖

  (1)教职工撰写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专题研究论文,教材教法经验总结文章,每篇1500字以上,学校给予奖励(少于以上字数,减半奖励)。

  ①在全国性正式发行出版的报刊杂志(ISSN和cN)上发表:第一篇奖400元,第二篇奖20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100元。(在高等院校学报上发表的,由高等院校的级别确定奖励级别)。

  ②在省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ISSN和cN)发表:整体第一篇奖300元,第二篇奖15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80元。

  ③在地市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整体第一篇奖100元,第二篇奖50元,以后的每篇奖30元。

  ④专刊(专版)组稿发表:国、省、市、县级分别奖80、60、40、30元。

  ⑤在县级报刊上发表:每篇奖30元。

  ⑥凡与人合作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乡土教材或其他作为教材使用的书籍,有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书号(ISBN)的每篇分别奖励100元。(如篇名未单独标出作者,须出具体出版社或主编单位具体篇章的证明,同本书给奖不超过5篇)

  ⑦论文在各学科年会上获奖的学校给予奖励,如同时又得以发表,按发表发放奖金。

  全国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的分别奖励300元、15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省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50元、10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湘潭市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00元、5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湘潭县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

  获学校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元、20元,并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发表(获奖)文章(要求用A4纸打印)交教学处5篇存档(统计时段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并由教学处在每年年终汇总造表,报主管校长审核。,,

  以上7款,同一内容的文章,如果出现各级重复发表或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有两人以上作者,第一作者计奖金的60%,40%其余作者平分,且只奖本校作者;新调入教师本年度在原单位发表的文章且作者注明了原单位的不予给奖。

  (2)教师个人或集体在教改中确定课题,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教改实验,能结合课题和教改实践写成专题总结,且经认定确有推广价值的,学校给予奖励。

  经国家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

  经省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省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3000元、2500元、20xx元。

  经湘潭市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20xx元、1500元、1000元。

  经湘潭县教研部门或学校认定的`,获一、二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800元、500元。

  (3)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教案竞赛并获奖的,参照竞赛课的一半给予奖励。由教学处评出的优秀教案,每人奖励50元。

  3、指导教师奖

  凡签订了指导协议,履行了指导职责(即听被指导教师10节课以上,指导的公开课获优秀奖,指导的教学论文获湘潭市二等奖以上),每人奖励200元。

  4、教师自制教具和其他作品: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400元、350元和3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0元、25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5、研究性学习课题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000元、800元、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600元、400元、3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300元、200元、150元。

  获县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50元、100元、80元。

  获校级一、二等奖者,每个课题奖80元、50元。

  同一课题重复获奖者,按最高级别给奖。

  6、指导学生作品

  指导学生作品发表或获奖,县市级每篇10元,地市级每篇15元,省级每篇20元,国家级每篇30元。

  7、优秀教研组奖和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先进教研组,奖励教研组长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市级以上300元。被评县级教育、教学、教研先进工作者,奖励100元,市级以上200元。同类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计。

  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质量奖

  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者,学校给予奖励。

  1、教学质量奖

  (1)、高一、二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该年级学生数为N,设年级总参评人数为N1,N-N1=N2,N2为不参评人数,不参评人数由教学处根据每年招生情况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每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奖金总额为A=N×K;04-05学年度K取值为100;

  ①合格率目标奖H:奖金额为H=A/6,设定合格率目标为N1×98%,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H/m。

  ②优秀率目标奖Y:奖金额为Y=A/6,设定优秀率目标为N1×55%,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Y/m。

  ③班级全科优良奖Q:奖金额为Q=A/2,该奖金奖到班,由班主任分配,设某班学生中进入全年级前20%的人数为a,进入前40%-20%段的学生数为b,进入前60%-40%段的这生数为c,进入前80%-60%段的学生数为d,该班所得奖金数X=[(Q×4/10)÷(N1×20%)×a]+[(Q×3/10)÷(N1×20%)×b]+[(Q×2/10)÷(N1×20%)×c]+[(Q×1/10)÷(N1×20%)×d]

  ④转化后进生工作奖J:奖金额为J=A/6,奖励的具体方案由教育处和教学处制订。

  (2)高三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高三学生总数为N,高三一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基础奖金总额A=N×K,学校根据全市高三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奋斗目标,达成目标按基础奖金总额奖励,超目标进行加重奖励,未达成目标减少奖励。04-05学年K取值为350。具体分配方案由教学处另行制订。

  2、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

  非教学人员(含实验电教、图书)在年度工作中认真负责,履行了工作职责,无工作失误,目标管理评价80分以上者,学校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主管处室另行制订,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行。奖金总额的确定上:设全校学生数为N,按每生K元计算,总奖金额A=N×K,K值取20。(文化课教师中的非考试科目的教师参照本条进行奖励,具体方案由教学处另行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落实。)

  3、教学常规优秀奖

  教学人员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中,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下班辅导、问卷调查均达到“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教学优秀”证书,奖金200元(音乐、美术、体育、劳技、心美、微机等无作业的任课教师,二项达优即可)。

  4、年度目标管理奖

  目标管理奖是指教职工在完成目标工作任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目标管理评价后的奖励。全年设目标管理奖为K元。分二次发放,8月份发放K/2,1月份发放K/2。04年度K取值2400。另外全体教职工在一年一度职务考核中,考核为优秀的奖励300元。被评为年度学校“先进工作者”奖励200元。

  5、实验电教图书工作奖:

  (1)理、化、生、劳技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实验考查和劳技操作合格率达98%(以教育局的抽查结果为依据),理、化、生教师奖励100元,劳技教师奖励300元。

  (2)实验、电教组保证了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开出,实验电教资料齐全(如申请单、实验登记表、理、化、生教师实验档案等),并在一年一次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或电教工作的检查中获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每位实验教师或电教教师“优秀实验员”或“优秀电教员”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

  (3)文书、学籍档案、图书工作,在当年度的上级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工作人员分别奖励200元。

  6、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奖

  (1)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校级200元,县级300元,地(市)级400元,省级500元。

  (2)优秀班级(奖班主任):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3)优秀团组织(团委书记)或优秀团干: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以上(1)、(2)项同时获奖,按(1)项奖励。

  7、教育教学管理奖

  学校按照全校教育教学总奖金额的10%的数额奖励全体行政干部。具体分配方案另行制订。

  8、单项工作奖

  被评为县(市)级以上综治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被评为系统或县(市)级以上创卫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教研、科技、体育、电教实验、档案、图书、勤工俭学、人防、食堂、计划生育、基建管理、工会等工作在当年度的县(市)级以上的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予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党务工作评为县(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奖励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共400元。

  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的嘉奖学校全面工作业绩的光荣称号,每项奖励校长500元。

  三、学科竞赛辅导奖

  1、奥林匹克竞赛奖

  数、理、化、生、信息学五科,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由逐级筛选形式获奖的,给培训教师奖励,获奖等级和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

  (1)获国际奥林匹克竞赛金、银、铜奖的,每人次分别奖5万、3万、2万元。

  (2)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湖南赛区)获全国一等奖(高考优惠加分20分),每人次分别奖2800元(进入湖南省集训队的每人次再加奖20xx元),获全国二等奖的每人次奖800元,获全国三等奖的每人次奖300元。

  以上两类中,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2、其它学科竞赛获(含音乐、美术、书法)

  凡根据各级教育行政、教科所或教育学会的正式通知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给指导教师奖励(其他群众、学术团体或刊物组织的各项竞赛不包括在内),获奖等级由组织竞赛的单位级别确定,获奖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800、400、2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200、100、60元。

  获市级一等奖的,每人分别奖60元,获长沙市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30元和2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视同市级三等奖。

  3、文艺汇演奖

  学校文艺代表队参加省市文艺汇演取得名次,给组织者和指导老师奖励,分配比例为2:8。

  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xx、1500、1000元。

  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县一等奖视为长沙市三等奖。

  同一内容,本年度逐级参赛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

  4、科技活动奖

  (1)小发明(含生物环境探索)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4000元、3000元和20xx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20xx元、1000元和6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2)小制作(包括标本、网页制作、电子小报)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给指导老师奖励1000元、800元和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3)科技小论文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篇给指导老师奖金800元、600元和5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500元、300元和200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每篇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以上三类中,同一学生、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四、体育卫生工作奖

  1、学校体育代表队参加市中学生运动会,获得高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给体育组奖励400元。

  2、教练员所带运动员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每人项奖励教练员100元;达国家一级运动员和健将运动员,每人项奖励20xx元和5000元(此项以证书为准)。

  4、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在市中学生运动会(高中甲级组)的比赛中取得名次,给教练员奖励。

  获第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300、200、150、100、60、40元。集体项目资金加倍。

  5、参加省传统校运动会,高中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分别奖励800、600、400、350、300、250、200、150元,集体项目奖金加倍。

  以上两项资金发至教练组,教练组根据得分发至个人。

  6、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加省级运动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青少年运动会),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教练员1200、1000、500、300、250、200元。集体项目按奖励等级的25%给奖。

  7、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分别奖励教练员5000、4000、3500、3000、2500、20xx、1500和1000元。

  8、体育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在每学年一次的体育测试中合格率98%以上,且达标率95%以上,优秀率20%以上,分别发给任课教师奖金每班80元。

  此项以所教班级的学生总数(55人/班)计算,个别身体特殊的学生,必须经校医签署意见,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不纳入计算。“三率”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核实为准。

  9、毕业生高考体检合格率98%以上,常见发病率在2%以上,近视眼新发病率低于4%,每学年上卫生教育课不少于8次,学生健康档案及其它资料齐全,且在一年一度的卫生工作检查中进入先进先列,分别奖励医务室工作人员200元。

  五、名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奖

  学校评出名优教师,市教育局及上级评选的名优教师,省教育厅批准的特级教师,校长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进行奖励。

  六、特别贡献奖

  对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学校管理、学科竞赛、学校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具体奖励方法由校长提出方案后,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职员规章制度4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3、教职工子女上大学 、参军可请1—2天护送假,不记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教职员工有以下违纪和失职者每次扣当月津贴10—20元。

  1、 教职员工有 ]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

  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 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

  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 ]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职员规章制度5

  一、考核的依据

  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依据是:湖南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12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xx]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2.坚持自评、主管评和民意测评相结合,以主管评和民意测评为主的原则。

  3.坚持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以学年度考核为主的原则。

  4.坚持考核与评优、聘任。晋职(级)、绩效工资升降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的内容

  中层管理人员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未任行政职务的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为: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具体各项考核内容的评价标准见《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测评表》、《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考核测评表》。

  四、考核评价的等级

  考核评价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五、考核否决性条件

  1.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①有违犯宪法、法律的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公安、检察、法院拘留收审者和符合学校有关制度属于辞退、除名、开除范围的;

  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师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③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者;

  ④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损教育者形象的;

  ⑤参与赌博,证据确凿,有损教育者形象的;

  ③因服务态度恶劣,个人素质和群众基础差,民意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能评优。

  ①一年以内连续病、事假一个月以上或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②一年以内有旷工(课)和5次以上迟到、早退行为的;

  六、考核的'实施

  1.组织领导:

  ①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校领导及中层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②校办公室负责考核组织、人事劳资科负责日常事务及考核结果归档工作。

  ③学校教代会人事委员会和民主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民意测评和收集群众意见的工作。

  2.考核权限:

  ①校级领导由望城县教育局考核

  ②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校长主持考核

  ③部门职工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考核

  3.考核办法:

  ①部门考核:以月为单位,各部门每月向校办公室汇报考核情况,并向人事劳资科上报绩效考核工资异动表,考核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②学校考核:实行民意测评或抽查,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会同教代会人事委员会、民主监督委员会或处室负责人进行。

  ③学年度考核:每学年度6-7月进行,个人作自我小结,填写《考核测评表》,部门述职,推荐优秀人员。处室、校级负责人对所属下级进行考核。学校组织民意测评。

  ④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4.考核要求:

  ①每次考核后,直接上级要将考核情况向被考核者反馈,并与之沟通,既肯定成绩,更要指出其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帮助找出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②各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被考核者在相应位置签字。

  此办法从 年 月起执行。

职员规章制度6

  1、员工证

  每一位员工将会收到酒店发给你的员工证,请随身携带,保安及其它授权人员在必要时有权要求员工出示。

  如果员工证遗失,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并申请补领。每次补领需按酒店规定赔偿。员工如发现持其他人的员工证将会受到纪律处分。员工证是酒店的财物,当员工和酒店结束雇佣关系后必须归还其员工证。当拾到他人的员工证应立即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2、名牌:

  (1)酒店着制服员工须将名牌佩带于制服左上的位置。

  (2)如果名牌遗失,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并申请补领。每次补领需赔偿人民币10元。

  (3)员工如被发现佩带其他人的名牌将会受到纪律处分。

  (4)名牌是酒店的财物,当员工和酒店结束雇用关系后必须归还其名牌。

  (5)当拾到他人的名牌应立即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3、考勤: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擅离职守。

  (2)员工必须依照规定的时间表当值工作,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不得擅自换班。

  (3)员工应准备充分的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岗签到。

  4、打钟:

  (1)除了高级管理人员,所有员工必须在上下班打钟卡。

  (2)两头班当班的员工,出入均须打钟卡。

  (3)打钟卡前,员工必须出示其工作证,并将本人的员工号码告之当班保安员。打卡后,员工必须仔细检查卡。

  (4)代人或托人打钟卡,均属违反店规。

  (5)确实因公未及时打钟卡者,经部门经理在考勤表上签字认可后,作按时打卡处理。

  5、缺勤:

  (1)除了病假之外,员工所有的缺勤申请,不论有薪或无薪,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经审批后才生效。若因私人原因需要请假,须先经部门经理书面同意,三天以上的事假须经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批。

  (2)除非部门经理批准或遇紧急情况,员工当班时不得离开酒店。

  6、员工出入口

  (1)员工(部门经理或被授权之员工除外)必须使用员工出入口出入酒店,在酒店内只许使用员工通道、工作楼梯。

  (2)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则:不使用客用电梯;酒店保安有权拒绝员工从客用通道进入酒店,拒绝员工出入酒店正门及消防门。

  7、制服

  (1)酒店向员工免费提供制服,员工有责任爱护好自己的制服并保持其整洁。一旦发现制服受损,员工须及时修补。任何由于员工的粗心或滥用导致制服的破损,将由员工负责赔偿。

  (2)除被授权式工作需要之外的任何情况下,员工都不能擅自将制服带出酒店或在酒店以外穿着制服。员工必须勤换制服以保证每天穿着干净的制服。当员工与酒店结束雇用关系后,必须将制服及其附件归还至人力资源部,违者在工资作相应扣除。

  8、员工布告栏

  布告栏位班干位于后岗宿舍旁。布告栏是传递酒店信息的重要媒介,包括:体育运动、规章制度、知识性短文和酒店新闻等,员工应经常阅读。

  未经总经理事先同意,员工不得在酒店内或布告栏内或布告栏内张由任何通知、标语、信件或其它物品,以及散发传单。

  9、失物招领:

  在酒店范围内拾到任何钱财或物品,必须立即交给保安部和大堂副理处理,在失物招领登记簿上记录详情。

  10、员工餐厅就餐规定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营养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员工餐厅管理条例,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1)开餐时间为早餐06:30~08:00 中餐为10:30~12:30晚餐16:30~18:30 夜班领取夜宵23:00~00:30

  (2)用餐时需自备饭盒、勺子和筷子。

  (3)员工就餐时须佩带个人员工证,凭酒店发放的员工就餐卡取饭菜,否则员工餐厅员工有权拒绝发饭菜,对于没有按规定强行就餐者,酒店将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4)员工就餐卡仅供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若有发现,书面警告一次。 外来人员在员工餐厅就餐必须经过酒店批准。否则员工餐厅员工有权拒绝发放饭菜。

  自觉保持员工餐厅的秩序,领取饭菜须依次排队,不可争先恐后。

  (5)自觉维持员工餐厅清洁卫生,不准乱倒乱吐饭菜残渣,用餐须保持桌面的清洁,残渣自选清理倒到餐厅的垃圾桶内,对故意乱倒乱扔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爱护食物,珍惜粮食,坚决反对浪费现象,对浪费粮食的.一次记书面警告一次。员工餐厅员工必须努力工作,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水平,做到饭菜熟、香、营养和卫生,保证员工吃饱、吃好,身体健康。

  (6)外来的食品不准带人员工餐厅食用,员工餐厅的食品也不可带出餐厅食用。否则罚款二十元致五十元。

  (7)文明就餐,不允许在员工餐厅内吸烟或大声喧哗 。

  11、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秩序的住宿环境,现规定如下宿舍管理条例,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

  (2)、保持室内物品摆放的整洁和美观,不得乱摆乱放。

  (3)、每周必须安排一位员工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洁。

  (4)、爱护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并按清洁给予行政处罚。

  (5)、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与插座、使用高压电器等,同时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6)、不准带外来人员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必须到宿舍管理处做好登记,否则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外来人员进入本酒店宿舍,同时外来人员必须在晚上23点之前离开宿舍。

  (7)、出入宿舍须及时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财产安全防范工作,保管好自己的财务。

  (8)、宿舍内严禁吸烟。在房内吸烟而损坏物品或引起火灾,将追究起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12、员工当值纪律:

  (1)、配有制服的员工当值时必须穿着制服上岗,保持制服整洁。

  (2)、员工当值时,必须配戴工号牌。

  (3)、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止工作和脱离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4)、站立服务、热情待客、说话和气、举止稳重、注意礼仪,谒诚为宾客提供高效率、高质量服务。

  (5)、听到批评和投诉,冷静对待,不准争辨,不得解释,速报主管人员妥善解决。

  (6)、与本职无关的事宜,不得随意作答,可请宾客向度假中心有关部门详询。

  (7)、电话铃响三遍前必须接电话。接转电话要认真细听,声调温和,表达准确,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8)、不准在岗位吸烟、饮酒、吃零食,不准进行娱乐活动,不准交头接耳、串岗、聊天,不准做私事。

  (9)、除指定人员外,其他员工一律不得使用客用设施,如客房电话、客用书报、电梯等。

  (10)、男性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胡须;女性头发不宜过长,应施淡雅清妆,不得佩戴饰物(已婚可戴一枚结婚玩世不恭戒指),不准留长指甲、染指甲油。

  (11)、员工下班后须按时离开经营区,不得无故在经营区逗留。

  13、其他事项见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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