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7-12 08:04:5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公司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规章制度1
为了树立公司形象,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行为,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三、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制度,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四、公司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尊重,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的精神。
五、公司员工应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禁止怠工,反对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八、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九、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一章,行政管理规章
第一节,办公制度
一、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工作期间仪容仪表合乎规范,衣着得体,干净整洁。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举止文明。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需请假,外出办公者需填写外出联系单并经部门经理或主任审核批准。
三、办公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书刊网页。
四:接电话,接待来宾时一律使用文明用语并做好留言记录、讯息处理;客户进门必须站立微笑迎接,主动介绍公司情况。
五、保持办公场所,设施,仓库及个人的卫生。
六、工作期间应勤于业务,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七、尽心,尽责,真诚合作,致力创造良好的集体环境,发扬团队精神,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展开工作,不得拖拉,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业务时应就自己所知告之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第二节,公司人员职责
一、部门经理职责
1、各部门经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
2、各部门经理全面主持、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及时制订工作周、月、季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执行。
3、对本部门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堵塞管理漏洞。教育员工忠实工作,各尽其责。
4、服从公司管理,不得利用职权,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5、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及形象的活动
6、进行本部门的管理,正确处理解决有关事宜。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则。
7、保证本部门消耗及易消耗器材的安全回拢与保管及更新
8、做好办公室用品的申报、领取、购置、报修等管理工作
二、文员职责
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商业秘密,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待人和蔼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1、处理公司的`公文、传真等其它资料,并分门别类进行归类。
2、针对业务洽谈的客户资料,由业务员,工程部提供的市场信息及时对其进行归纳整理。对于有业务意向的客户资料整理并适时回访。3、每日或每周的各种例会作详细资料记录。
4、对业务合同、员工签订协议等要严守商业信息。合同档案管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之规定。
5、电话销售并热情主动接听业务电话,做每个电话的记录,电话销售要有足够的销售技巧。对用户所提问题要给予快速及时的回复。
6、起草各种制度和文件及经营性提案文稿。并对公司需要的各种管理表格,汇报表格进行设计。
7、员工开每日例会,对公司突发事件或工作中最新的项目或没有做出安排的实验阶段的项目必须要主动参与。
8、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办公用品、卫生等事宜。
三、会计、出纳职责
1、建全公司财务帐目,如实记录经营结果。2、定期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向公司汇报。
3、制备完整详实的业务资料,不准弄虚作假做虚假记录。
4、当日帐目当日结清。严禁挪用、出借、贪污公司各项返款。保管好各项业务的原始单据。
5、做好现金、转帐支票的填写、核对、保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造成损失。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照章办事。
四、保管员职责
1、做好货物出入库管理,建立实物台帐。如实记录实物出入库情况。
2、负责保管实物的收发工作,不准把库房钥匙交于其它人代管及让其它人员代发货物。严禁其它人进入库房。
3、做好实物入库的验收和发货,及时清点、准确盘存。先收先发。4、库房保管员应做到实物存放合理化,库容清洁化。
5、搞好储存实物维护保养工作,采取相应的保管技术和保养方法,不得丢失货物或货物变质受损。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6、严格执行产品出入库制度,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否则有权拒绝 7、及时核对帐目,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节,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总帐、银行帐、现金帐、二级明细帐、库存商品实物帐等全套帐目。2、做到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票相符、帐物相符,保证原始票据的审核性。3、实物发放和现金收入及审批分离进行,各部门制作销售收入和支出日报表、月报表、收款凭单、出入库凭单由当事人、经手人、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由各部门负责人每月末向公司财务汇报。
4、做好产品实物和货款的薄记统计工作,销售情况每月结算一次,及时回收应收帐款。各部门部开支费用一次性支出300元以上,要向公司请示批准后方可使用,对于未经请者私自动用公用款项的当事人轻者费用自负,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5、白条不做为作帐凭据和抵库依据,各部门签写的白条由公司主任确认批准后方可有效。
6、市场经营部备用金不得超过100元,每日下午5时前必须把当日的收入交回公司财务或存入银行。支票和汇票的进帐单必须及时和开户银行核对,并留存备查。公司财务的备用金不能超过 3000 元。
7、支票实行票据和印鉴分离管理,使用时由出纳开具,财务主管加盖印鉴,并做好支票的使用记录及保管。凡使用的支票必须记录收款单位名称,银行帐号和金额并由对方收票人签字。
8、公司现金款项和支票不得外借,挪用和随意截留,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而未造成经济损失者除保留基本工资外,扣除该部门经理一切福利待遇,对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乃至开除,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9、每月26日前各部门出入库统计表和财务收支月报表汇公司,并将全部货款追回,随时接受公司的稽查。如有问题及时报公司,隐瞒问题者追究其责任。
公司规章制度2
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做出处罚,但是公司是否考虑过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须符合几个要件:第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返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第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劳动案件的依据,也就是否认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适用性即合法性。
对于这三个必要条件在法庭审理中的举证责任,除了第二点以外,第一点和第三点均应由公司方提供证据。因为,根据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规定,公司对于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均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提供会议记录及公示记录。因为其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仅依据《工作考核管理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进行处罚,并依此做出除名的处理决定是不合法的行为。首先在法律上说这种《作业指导书》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规章制度呢?这种作业指导书只是对操作人员的一种行为或程序上的指导,并不能算做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争议。第二,一般这种《作业指导书》也不会是通过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几个公司管理人员的讨论下就通过了。这一点也不能够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释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及第三款“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公司民主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据。
由此可知,公司的规章制度想被法院做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在满足以上三点必要条件时才能够被认可。
公司规章制度作用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的特点:
⒈约束性。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⒉权威性。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机关单位的权威性。规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组织。规章制度是这些法定作者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制订,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的反映。
⒊稳定性。规章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不能将脱离实际的条文,属于临时性的、个别性的问题,暂还没有条件实行的问题引入规章制度。但并不是说规章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它。
公司规章制度3
一、总则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2、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5、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6、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7、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8、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二、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员工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以外的文本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中午开例会,11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本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五、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注意岗位职责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专有技术。
D、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F、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字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1、短暂性公务外出(一天以内)向直属部门主管请批并在登记表上登记外出事由及去向。
2、一天以上公务外出应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批准,由总经理签批后,交行综合办公室备案。
3、若未能准时返回须及时以电话向直属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并由主管代办外出延长申请手续。
4、公务出差每天必须以电话或电子信箱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展。
5、外地出差须办理有关出差手续。
6、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7、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8、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9、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公司员工岗位职责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10、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11、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12、市内外出工作无宿费补助,伙食补助为午餐补助,标准为15元,交通费依票据报销。
1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账户形式领取。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根据国家规定,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根据国家规定,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男员工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九、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规章制度4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xx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xx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xx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xxx—xxxx元的罚款:
(1)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2)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xxx元以下的。
(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xxx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劳务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公司规章制度5
员工守则
1、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按岗位责任制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提出建设性建议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尽忠职守,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4)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5)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不在禁烟区内吸烟。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事及顾客的合作,创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
(8)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9)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唯有努力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增收节支,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之目的。
2、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3、本公司职员,每月全勤者可享受安排带薪休息二天(不得补休),在保证生产正常运作下,由部门经理统筹安排;没有全勤者不得带薪休息。如有再请假经批准或旷工者,当月取消带薪假期。
4、从事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月可安排休息四天。如因工作需要,要服从安排。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现象,依下列规定处分:
(1)迟到、早退
严格执行上下班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迟到、早退现象,按各部门规定进行处理。
(2)旷工
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放弃工作处理。
请假未批或假满未经续假而不到职者作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罚三天工资,超过三天者作自动辞退处理。
6、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由个人书写请假单报部门主管审批,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14天。
每次请假超过2天的,由部门主管呈报上级领导批准。请假者必须将所经办业务交代部门安排处理。
员工聘用
1、所有员工均需填写真实正确的个人资料,同时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上岗证、健康证复印件及近期证件照片五张等相关资料给公司备案,公司需要时应提交原件,并保证不将有关证件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健康状况:所有员工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凡有慢性病、传染病及吸毒等隐瞒不报,被公司发现后,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3、试用期:所有员工从到职日计起,首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良好者,将被通知为正式雇用,正式签订劳务合同。
4、公司需增聘人员时,提倡从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首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仅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不予录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终止员工合约试用期间,双方可在一星期前通知或以一星期之薪金代替通知期的情况下终止约定。(因违反员工条例被解雇的员工除外)聘用期间,双方需要十天书面通知或以相等于十天薪金代替通知期的情况下终止合约。(因违反员工条例被解雇的员工除外)凡终止合约的员工,均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等相关事宜才能离开公司。
员工考核与晋升
1、所有员工每隔半年,由其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晋升和奖罚的依据。
2、员工的晋升由其部门主管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报董事会批准。
3、禁止条例: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接受朋友及亲属的探访。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准让亲友在厂内留宿过夜。
(2)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在厂内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4)员工凡在放例假后的第一天,再有请假,公司将不予考虑。如确因特殊情况者,须预先书面申请,按请假条例经批准方可。
(5)凡有对公司不利或蓄意对其他同事造成精神上或肉体上伤害者,公司将不会继续聘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超出工资范围借支或未到发工资日期提前支取,公司将不予考虑。
4、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即时无条件解雇:
(1)偷窃或诈骗等违法行为。
(2)工作时间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酗酒或酗酒生事。
(3)侮辱、袭击上司或同事。
(4)无故拒绝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
(5)恶意或随意损坏公司财物。
公司规章制度6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三)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四)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五)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二、单位应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在企业的人事行政管理中,规章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规章制度是企业进行员工管理的重要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目前的认识比较混乱,导致了部分企业在操作过程中无所适从。如果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瑕疵,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被逐渐放大,对以后的企业行政管理留下严重隐患。为了增强企业对规章制度制定的认识,特撰此文,仅供交流探讨与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状况。
《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对规章制度制定作出了规定,但是很不明确,具体条文如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是究竟应怎样“依法建立”规章制度,却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导致了在企业的行政运作过程中,规章制度完全由企业单方面制定,进行简单宣传后马上实施。
为了弥补《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度的规定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依据这条规定,企业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民主制定、不违法、向劳动者公示。“民主程序”是什么程序?对此还是没有一种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释。
在审判实践中,只要企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法,并向劳动者公示,其效力都会得到认可。
(二)《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解释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文如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释:我们可以比较《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可以发现除了个别标点外,是完全一致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解释,补充了规章制度通过和修改的程序,并强调了用人单位要将规章制度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对《劳动法》的补充和完善。该条规定很明确,但是“职工代表”应如何产生,仍然没有相关规定。
(三)规章制度通过实务操作指引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过以下两个程序才能通过:
1、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工会讨论不予认可);
2、公司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制度最终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会或职工代表双方均出席);
实施以上两个程序要解决以下问题:职工代表的产生、会议过程的记录。
职工代表应如何产生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劳动法规强调的是规章制度的民主通过,所以应由劳动者推举产生。产生的方式可以参照我国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对于一些比较大型的企业,也可以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如先选举班组的代表,再班组代表推举出部门代表,由部门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大会。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可以降低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提高规章制度的通过效率。
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程序1)以及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方案(程序2)的过程一定要有会议记录,并要求与会人员或参与协商人员的签名确认。
规章制度通过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公示和告知程序是很重要的环节,一个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仍然不能作为用工管理的依据。注意,规章制度可以公示,也可以告知。实践中可以通过培训、张贴、向员工发放等方式。在操作中要注意保存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的证据。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张贴要取得张贴的记录,向员工发放要有员工的签收。最有效的告知方式是向员工发放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签收。
(四)规章制度制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规章制度要简明。
对于劳动关系的管理,劳动法规中其实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直接按法律法规来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写进规章制度中,以免造成规章制度过于繁杂。
2、内容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的规定主要强调了规章制度通过的民主程序,但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同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不但不能约束员工,员工还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五)、广东省的操作实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则上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从该条可以看出,该《指导意见》在事实上变通了《劳动合同法》的硬性规定,降低了企业用工管理的难度。使规章制度的审判实践又回到了只要不违法、向员工公示或告知之后就能得到认可的状况。虽然该意见还强调了“劳动者没有异议”的前提条件,但是发生争议时,如果劳动者主张有异议,需要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这对劳动者而言是有很大难度的。
广东省的《指导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变通了法律的规定,是平衡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产物。该《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明确规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指导意见终归是指导意见,仅仅是一种审判实践中的倾向性政策,不是法律。如果有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出台,还应按新的规则来处理。
本律师的观点是,暂时没有条件严格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规章制度通过程序的,可以先做到规章制度不违法、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后实施。有条件的还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因为政策稳定性不如法律,如果目前实行的政策发生变化,肯定会对企业管理造成很大的冲击。严格按照法律来实施的管理,从来都是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的。
三、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规章制度7
一、20xx年最新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二、公司规章制度作用
1、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2、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3、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4、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然而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大面积的侵犯职工权益,当然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规章制度通过赋予特定的职位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对法律明确规定需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该类规章制度时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职工通过民主程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三、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
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包括内容违法、制定程序违法、公示程序违法。不合法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不合法的劳动规章制度,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要承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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