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11 08:21:1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培训规章制度(推荐)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培训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学校从提高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出发,制定教师培训5年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教学安排需要,以及培训经费情况、教师培训申请,统筹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1、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统计周期。起始学年和结束学年相同代表本年度。在周期内每位教师必须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24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5年内不能超过50学时。
2、教师年人均完成培训学时力争72学分及以上,且在教师培训平台上自主选择培训学时在36学时(不含校本培训和指令性培训学时)及以上。
3、90学时参训率年度力争优秀(达到22%及以上为优秀,在21%及以上为良好,在20%及以上为合格。)
4、教师自主选课后实际参训率力争优秀(在92%及以上的为优秀,达到90%及以上的为良好,达到85%及以上的为合格。)
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行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等形式的有机结合。坚持和贯彻以教师为本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学校统一管理,教师自主选择,依法有序、科学合理地进行组织和开展。
1、教师应根据学校培训要求,制订个人专业发展5年规划和年度专业发展培训计划。
2、教师应结合教学与专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形式和时间,及时登录师训平台选报自主培训项目,并准时认真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对培训项目进行评价,获取培训学分。
3、教师需准时参加校本培训,不得迟到或旷会。培训时认真记录培训内容,写好培训反思与体会,并记录在“校本研修”记录本上。校本培训每年最多不超过24学分。
4、外出学习调研的教师应按时参加会议,并记录详细过程,回校后向全体教师汇报。
5、外出参训的教师需及时向本学科或本年级组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
6、新录用的、教龄在一年以内的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时的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60学时。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接受规定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教师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时数。
7、新任校长到岗一年内须参加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时。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校长周期内在职提高培训时数。
8、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当年需参加不得低于72学分的培训。
9、教师和校长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指定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可累计计算。
10、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对学校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11、教师要有主人翁意识,积极探索适于我校校情、学情的培训内容、形式,为校本培训工作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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