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制度范本

更新时间:2022-06-17 00:37:2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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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评制度范本

绩效考评制度范本
根据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章 总则
一条 绩效考评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各职能处(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并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提供帮助。
二条 绩效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评先选优、津贴挂钩、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三条 绩效考评要坚持一致性、客观性、公开性和公平性原则,各处(室)每半考评一次,工作人员每月考评一次,全进行总体考评。
二章 考评内容及标准
四条 根据州党委、政府和 的要求,并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对各处(室)的考核内容:
一、处(室)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二、处(室)领导干部责任分工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三、处(室)各项制度分解、落实的情况;
四、参与机关各项创建活动的情况;
五、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的情况。
五条 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对单位工作人员考评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来考核。
六条 考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七条 处(室)的绩效考评标准:
优秀: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且有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创新意识,能解决工作难题。达到不仅能提前完成任务,而且还能对工作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使工作走在全疆的前列的目标。(分—分)
良好:工作积极主动,能提前按标准完成任务。(分—分)
一般:工作处于一般状态,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分—分)
较差:工作处于落后状态,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了单位整体工作进程。(分—分)
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
优秀:工作积极主动,并且乐于协助他人解决工作问题。不仅能提前完成任务,而且还能对工作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分—分)
良好:工作积极主动、勤于思考,能够提前完成任务。(分—分)
一般:没有工作热情,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分—分)
较差:工作态度恶劣,并影响他人,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分—分)
九条 处(室)的“总体要求”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任务”由处(室)根据全工作任务制定,经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十条 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的“工作任务”由各职能室制定,经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绩效考评制度范本

绩效考评制度范本
三章 考评步骤
十一条 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向各职能室发放《半工作考评表》,处(室)每月一个工作日向每个工作人员发放《月度工作考评表》。
十二条 各处(室)领导填写《半工作考评表》的“半工作总结”和“半工作自我评价”部分,工作人员填写《月度工作考评表》“本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自我评价”部分,处(室)的《半工作考评表》交分管领导填写初步考评意见,工作人员的《月度工作考评表》处(室)领导填写初步考评意见。
十三条 分管领导填写考评意见后要与处(室)领导进行沟通,反馈考评意见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处)室领导填写考评意见后要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反馈考评意见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
十四条 各处(室)及工作人员的《半工作考评表》《月度工作考评表》初步考评意见反馈后,交至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十五条 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考勤、上级反映、群众投诉、处(室)的互评意见等各方面的情况)审查各处(室)交报的《半工作考评表》《月度考评表》,及时纠正错误,并确定最终的考评意见。
四章 考评结果处理
十六条 对半考评不合格的处(室),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伊犁州机关效能建设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处(室)领导进行诫勉教育;终考评不合格的处(室),机关效能建设小组对该处(室)领导进行效能告诫一次,该处(室)领导及全休工作人员不能评优;连续二不合格的处(室),该处(室)领导当考核为不称职,并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运用执行《伊犁州机关效能建设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的暂行办法》。对当月考评不全格的工作人员,对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向该工作人员提出诫勉教育。连续二次考评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由机关效能建设小组提出效能告诫。
五章 附则
十九条 本制度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十条 本制度自 月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