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特长学生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2-06-03 22:21:0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中学特长学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中学特长学生评选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特长”的优秀人才,鼓励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学有所长,以及展现我校“发展特长”的教育成果,促进学校文艺、体育及综合实践活动的发展。

  二、评选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无严重违纪行为,未受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2、勤奋学习,富有钻研和开拓创新精神,虚心学习,不骄傲自满,能取长补短,能大胆、自信、准确、有感情地展示特长。

  三、评选项目及指标

  1、评选项目:

  (1)综合实践特长生:在社区服务或学校、班级组织的劳动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群众或同学、教师的良好评价,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果较突出,受到评审小组的较高评价。

  (2)艺术特长生:在音乐、美术等方面有一定造诣,在学校及以上文娱活动中受到表彰。

  (3)体育特长生:在体育运动方面有较强的能力,在校运动会及以上活动中受到表彰。

  2、指标分配: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三人,每班特长生总数不超过九人。

  四、评选办法

  1、学生自我申报,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班主任推荐,对于综合实践特长生,班主任要有较详细的推荐意见。

  3、年级部审核,对于学生的违纪情况,年级部要认真审查。

  五、表彰

  1、颁发特长生奖励证书

  2、在学校表彰大会中予以表彰

  3、在学校橱窗中展示表扬

  六、评选时间

  20xx年1月17日-20日。